从请刘备吃老婆 到铁链拴妻 有些事可能从来没变过 文章来源: 海边的西塞罗 “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 各位好,本来

从请刘备吃老婆 到铁链拴妻 有些事可能从来没变过
文章来源: 海边的西塞罗 

“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

各位好,本来昨天说好的,今天想为大家从艺术角度赏析一下北京冬奥会开幕式。

可是文章刚起了个头,不得不停笔。

我写不下去。

因为此时此刻,我脑中盘旋的还是那个已经被舆论追问已久的丰县铁链拴“妻”生八子案。

 

长期看我号的朋友应该知道,我已经为该案写过两篇解析了:


 “买妻生子”的盲山式穷愚,是种心灵癌症

 你身边,有没有这种“道德返祖病”患者?

说实话,大过年的,确实不想再写这么沉重的话题,可是到目前为止此事依然没有的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最近又是过年,又是冬奥会,有些人可能希望这个事儿就这么黑不提白不提、由着自媒体这么闹活一阵子就完了。

当然,这几年来,有不少的公共事件,几乎都是这样发生的。子弹飞着飞着就没了,消息传着传着就断了。据说金鱼只有三分钟的记忆,是否属实我们并不可知,但当下我们社会的舆论场,很多值得深究的事件热不过三天,这是肯定的。

当然,具体到丰县这件事来说,眼下也有一些“后续新闻”,比如进事发村的通路据说已经被挖断了,比如那位“模范父亲”又在网上帮人带流量,比如那位受害者长子,在以侵犯肖像权为名举报删贴,还比如……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这是鲁迅在《纪念刘和珍君》里的话吧。自从中学学了开始,我常常被迫拿出来默念,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你几乎时时能复习这种感觉。比已经发生的现实更让人感到“不忍”和愤怒的,是这个社会的那种反应。

德国学者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

 

我想,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德国人已经丧失了写诗的权利,而是说当一件过于骇人听闻的事情出现之后,执笔者们就背负了一种责任:他们需要督促这个社会,这个时代进行一种应有的追问和反思。

如果被追问的答案尚在风中飘,反思因为种种借口没有进行,这种时候去谈其他的事情,是没有心肝的,是野蛮的。

我并不奢望我们有阿多诺那样的自觉,但我想,为了丰县的事件,我至少应该再写一篇文章,即便大家对这件事已经疲劳了。但这是必要的——关注这件事,追问这件事,至少能让我们显得不那样野蛮。

走,请你去吃个拙荆

丰县在徐州,而说起徐州,我想起《三国演义》里现在大家一般都不讲的段子:

众所周知,刘备在从陶谦手里“义领徐州”以后,很快就被收留的吕布抄了后路。

小沛一战,刘备大败亏输,玄德公干净利落的抛下他视为“衣服”的妻儿逃跑,去许昌投奔曹操。

有一天晚上,他投宿在一家猎户家过夜,户主是一位“少年”,名叫刘安,见到德高望重的刘备大驾光临,觉得要好酒好菜招待,至少得有道硬菜吧?

可是兵荒马乱的年头,哪有肉吃啊?

于是刘安就把他妻子杀了,做成菜招待刘备。

刘备吃着这菜味儿不对,问这啥肉啊?味道这么新鲜。

刘安说,这是狼肉。

小说接着说: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

然后玄德公就又发挥传统艺能——哭。

“不胜伤感,洒泪上马”再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

 

刘备:啥?我吃人了?还是吃的你老婆?太破费了。

我第一次读这段书的时候是在初中,记得看完这段以后真的吓坏了,一晚上都没睡着觉。心想罗贯中你这老小子不地道啊,写历史小说你就写历史小说,这里面怎么还掺着恐怖小说的剧情呢?

托尔金写《指环王》能写着写着突然拐到洛夫克拉夫特那个路数上去,给你扯一顿什么“古神低语”“克苏鲁的召唤”“阿卡姆疯人院”之类的东西吗?你这串戏了啊!突然来这一出读者没有心理预期啊。吓到小朋友怎么办?

 

但后来再读,我发现一个问题:罗贯中写这一段的本意,好像压根就不是为了吓人。相反,他好像觉得这事儿虽然有些离奇,但也不是那么骇人听闻。就是个很平常的“正能量新闻”。

对,他觉得这就是个很平常的正能量新闻。

那一章回的题目,叫“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门楼吕布殒命”——你听听,无论被做成菜的刘安之妻,还是杀妻待客的刘安,甚至被请吃了人肉的刘备,连上题目的资格都没有。

这个恐怖故事,在这一章里,就是这么一个插曲中的插曲,罗贯中之所以要写这一段,似乎完全是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刘备在小沛执政这些日子,政绩斐然啊,深孚人望啊!他得民心到什么程度呢?他落难到猎户家去投宿,人家居然把老婆杀了来招待他。

这个口气,好像跟你过年去村里走亲戚,亲戚把他家最能下蛋的老母鸡,或者耕地最得力的老黄牛,下崽儿最多的老母猪杀了请你吃饭一样。添在这里,真没别的意思,只为证明刘皇叔有面子。

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刘安之妻,她作为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她的生命尊严在哪里?她那个丈夫刘安,平素跟她一起过穷苦日子,某一天,一个其实他根本就不认识的“英雄”过来叫门投宿,刘安起手一刀就把她给捅了,只为了凑一道硬菜?

没有,刘安这个妻子的心理活动、被杀过程、两人的夫妻关系,在小说里一点都没写,在罗贯中笔下,刘安杀妻,就像杀自己拥有的一头猪、一条狗一样,一咬牙一跺脚,就“慷慨”的杀了。

哦,对了,等刘备走的时候,罗老师还特地安排杀人犯刘安说了一句:“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

你看看,同样是人,同样是女人,同样是家人,刘安的双标就能到这种程度:老母亲是需要奉养的,妻子却是可以杀来待客的。以现代的观点看,这人莫不是有精神分裂。

但无论是作者罗贯中,还小说里的刘备,好像只觉得刘安这样很“仗义”很“感人”,杀妻招待玄德是忠,老母在不远行是孝,忠孝两全。这人在罗贯中看来,也许正能量的没边儿了。

证据是刘备逃到许昌后,把这段事儿原原本本的跟曹操一说,曹操也对这人挑大拇哥:

“与曹操相见,具说失沛城、散二弟、陷妻小之事。操亦为之下泪。又说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

言外之意是曹操也觉得这不是个事儿——杀个老婆而已么,他自己的婆娘,他愿杀就杀。杀了请我刘贤弟吃酒,好啊,大大的好!义士,重重有赏!

我估计那年头要是有个什么“感动大汉十大人物”之类的,曹操一定会举荐刘安当选——至少罗贯中会让他举荐。

捎带说一句,这种把老婆当畜生对待,结果反而因为这种禽兽行为,被当成正能量宣传、还得到奖赏的剧情,好像最近又在哪里见过……

 

算了,不联想了。

我对此事唯一的问题,就是《三国演义》里的这个小沛,也在徐州,跟丰县还挺近的。那这个刘安的“应急食品”老婆,是不是也是“捡”来的?两个人当初是不是也是“自愿结婚”?后来是不是也疯了?

你猜罗贯中会不会梗着脖子“辟谣”:肯定是啊!她是自愿结婚,自愿疯的,自愿被杀了给刘使君下酒的。

我赌他不会。

毕竟,也不是谁都有那么厚的脸皮的。

吕布恋妻,刘备弃妻,刘安杀妻

正如脂砚斋评《红楼梦》、金圣叹评《水浒传》,《三国演义》也有一个经典评版,出自清人毛宗岗父子之手。

那毛宗岗对于刘安杀妻是怎么说的呢?

跟书里书外所有人一样,他也没觉得这个反人类剧情有什么不妥。只是淡淡的加了一行批注:

吕布恋妻,刘备弃妻,刘安杀妻。

但这个批注,细想起来,你会感觉更恐怖。

是的,毛宗岗的眼光是很毒的,在第十九回“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门楼吕布殒命”这里,罗贯中确实有意或无意的写了三种对待男人对待妻子的态度。

刘备仗打输了,丢下妻儿撒腿就跑,是所谓“刘备弃妻”。

 

刘安见仰慕的“使君”来投,二话不说就宰了自己老婆给偶像下酒,是所谓“刘安杀妻”。

到了本回后面,又写曹操来打吕布,吕布知道硬打不过,想听从陈宫的计谋率军出城,把仗打到外线去,可临出门跟他那俩老婆(严氏和貂蝉)商量,两老婆都不同意:

严氏说:“君委全城,捐妻子,孤军远出,倘一旦有变,妾岂得为将军之妻乎?……将军前程万里,请勿以妾为念!”

貂蝉则说:“将军与妾作主,勿轻身自出。”

 

总之都是害怕自己有危险,不想让他走的意思。

而吕布的回答也特爷们,“吾有方天画戟、赤兔马,谁敢近汝!”

 

于是这傻小子就呆在下邳城里不走,终日与两个老婆借酒浇愁,再然后就被曹操抓住,殒命白门楼了。

是所谓“吕布恋妻”。

我在想,这三个男人对待妻子的态度,如果放在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甚至再往前一点,放在中世纪凯尔特传说,或者罗曼史里,会怎么排序?

跟现代社会的主流评价,应该是一样的:

吕布,眷恋并愿意保卫妻子,在明知道有对自己来说更好出路的情况下毅然放弃,愿与自己所爱的女人(虽然是俩)同死。这有点“骑士精神”的味道,拿来写成个罗曼史是不错的。

 

刘备,践行自己“妻子如衣服”的理念,一遇到危险情况就“裸奔”,这不多说,典型的渣男。

刘安,为了给偶像整个硬菜居然杀妻,这什么魔鬼行径?估计这种变态在西方也就能出现在什么“蓝胡子”之类黑暗童话里。

所以他们一定觉得吕布比刘备好,刘备比刘安强。

可是在咱的《三国演义》里,你发现评价排序是完全倒过来的:

吕布恋妻舍命,成了被后世嘲笑的小人;

刘备弃妻逃命,成了被小说肯定的英雄;

刘安杀妻待客,反而成了连曹操都要重赏的“义士”?!

 

所以《三国演义》说半天,传达的价值观是:刘安比刘备“仗义”,刘备又比吕布“英雄”。

这两种价值观给出排序居然完全相反,我想一定有一方在这件事上的三观,是极端反人类的。

至于究竟是哪一方,大家自己说。

还要在等多久

我在《答读者:“渣男”越来越多,女孩还敢嫁吗?》一文中曾经说过,我们古代那些“文学经典”里男人对理想女性的想象一直都很古怪。理想女人都必须跟白素贞一样,既有颜有身材,满足男性的肉欲,又有钱能干,随便开个药店就日进斗金,养活百无一用的宅男男主;忠贞不二,疯狂倒贴,对老公百依百顺;危难时刻还战斗力爆表,水漫一下金山;最好还有个致命把柄,被揪在老公手里,让他随时PUA——你是个妖怪,我娶你是抬举你了。

 

可是为什么中国古代男人们从来不想想,这么有颜有钱、贤惠能干、百依百顺的完美女人,怎么就平白无故嫁给了窝囊废许仙了呢?天上的仙女凭什么非要嫁牛郎、董永呢?难道也靠“捡”吗?还真是,这类小说里充满了各种偷看人家洗一次澡就白捡一仙女的狗血剧情。

可是,你回头再看《三国演义》这种书,你又会发现白娘子、七仙女、杜十娘们选择许仙、牛郎、董永好像也是被逼无奈。因为《三国演义》里对女人的观念更神奇:作者在尊尊教诲你:女人不是人,女人她就是个物,你不能爱她,不能把她当人看,不能啥事儿都尊重她们的意见,危难时刻丢下妻子自己跑路这是正常的“能屈能伸”。朋友来了舍得杀老婆吃酒,这才是“仗义豪侠”。

而且这种把女人当物来对待的思维,到今天依然有遗留,把女人当做攻略对象研究的PUA在城市里大行其道,到了农村,就是天价彩礼、买卖妇女。总之讨老婆、结婚这种事儿,在很多中国人心目中,好像就是一个买卖,如果买卖做不成,骗或者抢也可以。别说把对方当做一个人来爱,把对方当做一个人来尊重,这事儿在我们这儿还是很稀少的。

唯一的进步可能仅限于,当年“义士”刘安敢公然杀了老婆做菜下酒,丰县那个“模范父亲”董某估计是不敢的。但他“妻子”过得依然是猪狗不如——养一头猪,你会要求它一窝下八个崽儿,但你不会用铁链拴着它。养一条狗,你会用铁链拴着它,但不会要求它生那么多孩子。

所以董某那个至今身份未明的妻子,过的是非常标准的猪狗不如的日子。就这样,却还有人说我们在“网暴”这个自称丈夫的人,还有人说我们不了解农村情况,要有耐心,要“同情之理解”,给当地“民俗”留下进步发展的空间和时间……

都几千年了,就这么点进步,还要怎么有耐心?

这两天我一直在看那本《古老的罪恶》,一边看一边感叹其实太阳底下并无新事,这本成于1987年的报告文学,里面说的案例已经非常触目惊心,两位作者在书中大声疾呼,要严厉打击猖獗的人口贩卖,尤其是买卖妇女的问题。因为人不是奴隶,不应该这样被物化。

 

可是这个呼吁应该是在当时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不然董某那位“妻子”也不会在十多年后被他“捡”到,并有了她之后悲惨的人生。

可是,为什么我们对那些罪恶熟视无睹呢?可能是因为我们觉得那种事很偶发,离我们很遥远——拐卖妇女伤害的是女性,我是男人,所以这事儿和我没关系。拐卖行为多发在农村,我是城里人,所以我可以不在意。被拐者都有各种不不小心,我平素小心点,不喝陌生人递来的水,不自己走夜路,更不孤身前往陌生地方就行……

总之就是对自己抖机灵,对别人装糊涂。

我在之前两篇文章中反复提过《盲山》,拍摄《盲山》的李杨导演说过一段话,他说“在中国,批判是很难的,因为在我们中国文化里头,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糊涂”,无论做官还是普通人,寄来都要写四个大字,难得糊涂。但不要忘了,你对别人糊涂,别人就也会对你糊涂,最后我们整个社会都会变得一团糊涂……”

 

是的,把人当工具这件事,一旦开了头,所有群体迟早都会遭殃。刘安能把他老婆杀了当“狼肉”下酒,刘备可以装糊涂,就当狼肉吃。但只要吃人的口子一开,社会离鲁迅所谓“字里行间都写着吃人”的那个状态,已经不远了。

如果你允许人是可以被吃的,那迟早有人会想吃你。

如果你纵容人是被铁链拴住的,那铁链已经套到了你身上。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当丧钟响起,它就为你而鸣。

两百年前,美国曾有一位废奴主义者威廉·加里森,他在一次演讲中说:

“我曾表示支持逐渐废奴的观点。我在此表示完全弃绝这种思想,并请上帝、国人、和苦难中的全体奴隶兄弟的原谅,原谅我曾说过如此怯弱、如此不正义、如此荒谬的话。*

我知道许多人反对我的激烈言辞,但我有理由这样做。真理是无情的,为此我也无情;正义是毫不妥协的,为此我也毫不妥协。在奴隶问题上,我们等的够久了,我们的国家等的够久了!*

试想,你看见一间着火的房子,你能发出一个中庸的警报吗?你能让丈夫中庸地去救他的妻子吗?你能让母亲中庸地抱出火海中的孩子吗?不会!不会!不会!*

问题就是这样,请不要再劝我采取中庸之道。我是诚肯认真的,我不会再模棱两可,我不会再妥协,我将寸土不让,我将追究到底。”*

 

我觉得,今天,我们应该说类似的话:从罗贯中淡淡的写下刘安杀妻,并让他被“赐百金”开始,我们对那种惨绝人伦的兽行,容忍的太久了。

在这种原则问题上,请不要再糊涂了,不要再中庸了,不要再“让子弹飞一会儿”了。

行动起来,关注下去,追问下去。这一次,请让我们追问到底。

请给她们起码的尊重

今天的配乐,是94版《三国演义》的插曲《淯水吟》,王健作词,谷建芬作曲,毛阿敏演唱的。这是剧版三国完全原创的一首曲子。

曹操征张绣,张绣不战而降,曹操听说张绣的寡婶邹氏美貌,让其入营陪睡。张绣趁机而反,然后邹氏咋样,后文就不提了。正如我文中所说,《三国演义》是本不把女人当人看的小说,被当“美人计”的邹氏,在《三国演义》小说原文中,就像被当应急食品的刘安之妻一样,是纯而又纯的“工具人”,是个不配被写结局的。喜欢三国的很多中国人,只关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根本没兴趣看这过程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

 

但感谢94版《三国》的拍摄者们,他们以上世纪80、9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那种人文情怀,以女性视角,为这个被一带而过的可怜人补上了一首歌,站在她的角度,虚构了她当时可能的心境:

我本飘零人,薄命历苦辛,

离乱得遇君,感君萍水恩。

君爱一时欢,烽烟作良辰,

含泪为君寿,酒痕掩征尘。

灯昏昏,帐深深,

浅浅斟,低低吟。

一霎欢欣,一霎温馨。

谁解琴中意,谁怜歌中人。

妾为失意女,君是得意臣,

君志在四海,妾敢望永亲。

薄酒岂真醉,君心非我心,

今宵共愉悦,明朝隔远津。

天下正扰攘,四野多逃奔,

须臾刀兵起,君恩何处寻。

生死在一瞬,荣耀等浮云,

当君凯旋归,能忆樽前人?

灯昏昏,帐深深,

君忘情,妾伤神。

一霎欢欣,一霎温馨,

明日淯水头,遗韵埋香魂。

无论乱世还是盛世,每一个小人物都有她的尊严,

作为小人物,我们不指望“永亲”,不指望铭记。我们可以活,可以死,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损害,可以被铁链拴起,甚至可以被吃掉。

但至少,请给我们的生命一个回音,

不要说着说着就再无交代,不要这样烂尾。

这是对人之为人,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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