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柴玲诉卡玛官司,希望柴玲道歉
茉莉
今年是六四33周年,柴玲早就宽恕六四屠杀者,不见踪影了。我在推上谈到当年柴玲给卡玛长达7年的官司折磨,指责八九领袖无理支持柴玲。有推友问这官司的来龙去脉。卡玛本人不愿再提此事,我拿出自己当年接受记者的采访原稿,希望给历史留下记忆。
◎ 请问您是在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渠道知道Jenzabar起诉Long bow的?
2009年5月底,我读到王力雄的文章《神化天安门运动是我们的心魔----我为何在“天安门”制作人的呼吁书上签名》。王力雄在文章中说:“今日有了钱的柴玲,开始着手打击破坏了她神化形象的长弓。”我一直比较信任王力雄的人品,相信他指责的事情不会毫无根据。于是我仔细阅读长弓纪录片制作组发出的呼吁书《纪念六四 兼论言论自由及其倡导者》,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是一个有很深的“六四情结”的人。身为湖南的高校教师,我曾为长安街上的死难者呼吁,因而入狱。在长期流亡中我也一直坚持自己的初衷不变,一直在谴责中共当局侵犯人权的罪行。但我也和王力雄一样,不能容忍柴玲用金钱扼杀言论自由。出于捍卫言论自由的同一原则,我也在那个呼吁书上签了名,表示对卡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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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和卡玛是什么关系?您认识柴玲吗?之前有见过她吗?如果您和卡玛是好朋友的话,您对此案件的看法会不会带有一些个人情感在里面?
这两个人我原先都不认识、都没见过。我只是看过卡玛的记录片《天安门》。2009年6月7日,我和网友讨论柴玲诉卡玛事件,受到启发,写了一篇文章《柴玲起诉卡玛,是不是“恶意诉讼”?》。当时和卡玛同住在波士顿的郭罗基先生给我卡玛的电话,我请卡玛看看我的文章,就这样联系上了。
至于“个人感情”,那是在后来才慢慢培养起来的。当时郭罗基先生在向我介绍卡玛,他对卡玛的人格和良知赞不绝口。多年前,郭罗基先生曾经去过波士顿最贫困的市区之一多切斯特(Dorchester)拜访过卡玛家,亲眼看到一心追求艺术真实的卡玛夫妇生活上的清贫,这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所以后来我和卡玛做了朋友,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经常对其他朋友说:卡玛是我看到的最高尚最纯洁的人之一。这几年我在与卡玛的交往中,常常从不同角度交换意见,令我在精神上受益良多,作为一位严肃的历史学者,卡玛对自己及其作品有一种近乎苛求的诚实求真精神,那是我这样的中国人所缺乏的。
澳洲汉学家白杰明曾经评价说:“卡玛有一种执着的对人公平的追求。”我是因“六四”入狱的政治犯和流亡者,所以有些人认为我理应站在柴玲一边,认为我帮卡玛说话是“吃错了药”。我想,我之所以持这种立场,是因为我心中也有着对真实和公正的追求,这种追求对我来说是超越阵营和派别、高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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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开始关注柴玲诉卡玛一案时,卡玛的情况如何?你为此做了什么?
当时卡玛的公司面临困境。2007年5月,柴玲与她的丈夫 Robert Maginn在波士顿以损害名誉和商标侵权两项罪名对长弓公司提出了控告。其中损害名誉的指控被法官否定,商标侵权的指控被很勉强地允许进入法律程序,致使长弓公司的的生存受到严重的威胁。两年后,卡玛公司的财政弹尽粮绝,被迫站出来向公众呼吁。柴玲一方马上以各种借口向法官要求此案必须秘密进行,被法官拒绝。
虽然我对富人图谋报复的任意兴讼、致使他人倾家荡产的现象深恶痛绝,但我无钱无势,又不会拉帮结派,唯一能帮卡玛的是我的一支笔。我很高兴地看到,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在读到我的《柴玲起诉卡玛,是不是“恶意诉讼”?》一文后,去长弓公司的网站上签名声援了。香港的一位杂志编辑说我的文章写得好,并对某些学生领袖说:“我们搞新闻工作的人不能认同柴玲的做法。”新西兰一家报纸编辑说我为他们“道出了心声”,“如果我们每一个新闻来源,都要得到被来源的认可,我们的媒体就不存在言论自由的任何空间了。”
2009年6月7日,《波士顿环球报》的专栏女作家 Yvonne Abraham在该报撰文谈及柴玲起诉卡玛一案,说,天安门“运动的一个领袖如今就在波士顿这个地方,对着民主的支柱狠踢了一脚。”“柴玲在利用美国法律制度攻击她当年的同学为之献出生命的自由。”
同年6月14日,在六四事件中失去了两条腿的受害者方政,给《波士顿环球报》投书,指责“Abraham在继续宣扬一个神话,说天安门运动的领袖柴玲曾经“期待流血”。方政还说柴玲的话被制片人错译并断章取义,正确的译法应该是“anticipate”,而不是“hope for”。
尽管方政是我所敬重的六四受害者,但他的这个观点我不能苟同。2009年6月18日,我也以读者来信的方式,以六四政治犯的身份在《波士顿环球报》做出回应。作为在瑞典长期任教的中文母语教师,我解释并且证明说:“‘期待’一词在中文中所表达的意愿非常清楚,即言者愿意看到他或她所指望的事情发生。以中文为母语的人不会用‘期待’来表达他或她不情愿看到的事情。”
这里顺便提一句,柴玲最近给丁子霖的公开信一再强调“期待流血”是别人教她说的,明显要和这话拉开距离。她是在用中文与丁子霖交流,不存在翻译的问题,而大家都明白,“期待流血”的说法本身就是不妥的,是很成问题的,并不是象柴玲一直想让不懂中文的外国人相信的那样,是因为“误译”才“译”出了问题。
2009年放暑假时,我用很多时间与卡玛电话交流,我们打开话题就滔滔不绝。我从谈话中挖掘出卡玛的人道主义思想资源,追问到她那奇特的家世,以及她的性格和命运。这年九月,我发表了《卡玛:两边的汽车向我撞来》一文,想要帮助中文读者理解卡玛的精神境界。尽管当时海外民运阵营对卡玛的恶意造谣、指控不绝,我也一并被人仇视,但我的这篇文章还是赢得了不少有理性的读者的认同与肯定。我因此相信真实文字的力量。
◎ 我们看到您写的一篇文章,称Jenzabar起诉Long bow是“恶意诉讼”,您能阐释一下是如何得出的这个结论?
说到这篇文章我有点得意,因为四年后的美国法庭判决正好证实了我早先的判断。看来业余人士只要有心好学,还是能够摸到一点法律的门径的。
我在2009年6月的文章中说:“柴玲有诉讼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柴玲诉卡玛的真正目的不是商标而是报复。”“欲借助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报复的目的,企图让制片人卡玛遭受巨大的精神(时间和精力)和经济(律师代理费及其诉讼费等)的损失。”
美国麻省最高法院在2013年10月16日的判决书写道:“滥用法律程序的核心表现是起诉者另有企图,即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从控告中所列举的损害中得到解脱,而是为了达到另外的目的。此案的全过程毫无疑问地说明这正是尖子班的所作所为。尖子班把长弓拖入长期的、昂贵的诉讼过程,不是为了保护尖子班的商标不被侵犯,而是为了压制对尖子班负责人及其行为方式的批评。”
判决书的这一段正是法官为“恶意诉讼”下的定义。英文正规称 "abuse of process" (滥用程序)。也可称为“malicious lawsuit”或“harassment law suit”,直译为“恶意诉讼”或“骚扰诉讼”。
你问我在四年前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这不难,只要把柴玲的所作所为和法律认定“恶意诉讼“的各种特征对照起来看就行了。我在文章中例举柴玲诉卡玛的官司符合“骚扰诉讼”的几个特征,例如,原告不以胜诉为目的,不积极追求诉讼的效率,尽量拖延时间等等。再加上柴玲的前夫封从德和一帮子学生领袖发表致记录片制片人的《公开信》,敦促卡玛纠正所谓的“史实错误”,而柴玲在诉讼取证过程中也一再提及这《公开信》,这就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他们的真实目的不是商标,而是那个影片。这里也顺便提一句,封从德要求卡玛在长弓的网站上发表他们的《公开信》。卡玛发表了,并做了详细的回答,而封从德却不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卡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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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现在服从法院的判决了么?她准备什么时候将法院判定的诉讼费赔偿给卡玛?还是她准备继续上诉?
就案子诉讼的内容而言,柴玲输了两轮。2010年12月,法庭宣布尖子班败诉,尖子班不服上诉,又于2012年10月败诉。 柴玲是否服从法院的判决,应由她本人来回答。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柴玲方面似乎已经接受了败诉的判决,即决定不再向更高一级的法庭上诉。 2013年5月麻州最高法院就长弓提出的律师费和相关费用问题,责令尖子班支付近52万美元的诉讼费用。这是因为柴玲方面不仅仅是一般的败诉(正常败诉不会被责令赔偿被告的律师费),而且是进一步被判定诉讼目的不正当而必须付对方律师费。现在柴玲方面还在就这一判决上诉,反驳法官所列举的他们的行为已构成“别有企图”、“滥用法律程序”等等。
下面是2013年10月16日麻省最高法院有关尖子班赔偿长弓律师费的判决书论证节选。全文太繁杂了,我只选出其中关键性的结论。
被告方(长弓)应获原告方(尖子班, 柴玲和Robert A. Maginn,Jr.) 赔偿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共 511,943.12 美元。
判尖子班赔偿长弓律师费的根据是“蓝汉姆法案”[The Lanham Act, 15 U.S.C. 1777(a)(3)]。此法案规定,在案情特殊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判决败诉方赔偿胜诉方的律师费。长弓公司举证认为此案符合“蓝汉姆法案”定义的特殊案情。理由是,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尖子班状告非营利的小公司长弓,不是因为后者对前者造成了任何商业性的损害而需要寻求公正与补偿,而是前者企图压制批评。长弓提出的证据是,其一,尖子班的诉讼的法律依据十分薄弱、勉强,而且在诉讼过程中不断变换说法;其二,尖子班与长弓之间不存在任何商业竞争关系;其三,在取证过程中尖子班采取了滥用程序、骚扰被告人的手段;其四,尖子班采取的诉讼策略明显是要尽量增加长弓的诉讼费用。
判定此案确属“特殊案情”的标准是“滥用程序的因素”。根据这个标准,如果败诉的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滥用了程序,则法官可以判原告赔偿被告的诉讼费用。
……
尖子班诉讼的法律依据的薄弱(勉强性),是其另有企图的有力证据。……同样有力的证据是尖子班在取证过程中的行为,尤其表现在其所提的问题与其所声称的诉讼目标毫无关系。4 而且,尖子班在上诉时提出反对原判的理由也显示了其真正的意图。例如指责长弓网站上“尖子班”网页以及其他有关内容“有损尖子班在学术界的名声”。很明显,尖子班所关切的不是其所声称的“客户迷途”和“网站归属混淆”(既尖子班的潜在客户会误以为长弓的网站是尖子班的网站),而是网站上对其形象不利的内容。尖子班在诉讼中不断变换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也是其目的不正当的明证。另外,当诉讼已经致使长弓濒临破产的时候,尖子班极力反对法庭接受志愿为长弓免费打官司的律师。这一举动也很能够说明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原告与被告在经济实力上的悬殊差异 —— 这一因素也是构成判断尖子班有敲诈性的诉讼行为,从而确认此案具“特殊案情”的多种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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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诉讼案给Long bow长弓制片公司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因为这场诉讼,长弓不得不中断了原计划的一些人文与环保题材的摄制项目。为了帮助长弓支付诉讼费用及维持办公室的费用,公司人员都去打工挣钱。长弓的成员都是有能力在商业竞争中挣钱的人,之所以选择从事这个收入较低的非营利制片及研究工作,是因为他们觉得这种工作有意义。但在被卷入诉讼的情况下,非盈利公司的正常业务无法进行,也无法争取各种相关基金会对这些业务的经费支持,只好出去挣钱。
在长弓发出了争取学术界、新闻界支持的呼吁书,并得到数百名教授、学者以及各行业人们的签名支持后,有关此案的消息也得以广泛报道、流传,美国一些律师网站和关注法律的团体的博客随即开始注意到此案。其中一个叫“公共公民”(Public Citizen)的团体,是一个以捍卫言论自由、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的民间组织。这个组织此前已经在关注美国某些大公司假借商标法压制言论自由的倾向,他们认识到, 尖子班诉讼长弓是一个具有有代表性的案子,打赢这个官司就可以作为先例,帮助其他人对付这种伪商标诉讼。
于是,公共公民组织与长弓联系,在卡玛经济上难以为继的时候,于2009年10月开始提供免费律师帮助。 这是卡玛方面得以把官司继续打下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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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这场诉讼案给卡玛本人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研修中国美术史的卡玛具有很高的艺术品味,她最欣赏中国的书画艺术,还有其他很多生活情趣,例如她喜欢种地,看到泥土中长出的花苗就高兴,有时还去拯救小鼹鼠。当时人到中年,孩子慢慢长大,卡玛编导的多部有关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记录片在国际电影节获奖,长弓公司的事业看起来越来越兴旺。
然而,由柴玲挑起的这场长达六、七年的无理诉讼,耗费了卡玛夫妇生命中最宝贵的时间,让他们疲于应付,陷入动辄得咎、捉襟见肘的困境中。被官司折腾,时时处在焦虑之中的卡玛,竟很难找出时间来给孩子做一顿像样的饭。很多次她悲哀地对我说:“这简直是在浪费我们的生命!”
卡玛还须有经受无数辱骂与冤枉的心理承受力。因为卡玛的记录片对柴玲不利,而柴玲作为“广场女神”,绝不承认自己说错了话,那么对于自己的形象不佳必须要归咎于敌人的阴谋,归咎于一个万恶之源。卡玛就成了这个万恶之源,成了柴玲及其支持者彻底抹黑批臭的目标。
在中文网上,文革中曾被红卫兵赶出学校的卡玛竟被无端地称为“红卫兵”、“中共高干子女”、“狗奴才”,“犯下了反人类罪”……。有时候,卡玛看到一些骂街水平达到极致的文字会笑岔气,到处发给朋友们欣赏。但有时候,她看了攻击、侮辱自己父母的文字会黯然神伤。但即使在自己被谩骂的时候,卡玛还多次向我表达她对网络上针对柴玲的侮辱、谩骂多么地不认同,并为此气愤。
对卡玛一家来说,柴玲挑起的这场诉讼案是灾难性的。山穷水尽之时,卡玛似乎对美国的法律也失去信心,需要我给她打气。但卡玛仍然感激命运。因为就在柴玲气势汹汹打官司、长弓公司的运作被迫停下之前不久,华盛顿地区的一所大学聘请了卡玛做校级头衔教授,这就像有什么预兆似的,预先给卡玛的事业开辟了另一条路。诉讼开始后,她的丈夫也努力开发别的事业,并越做越兴旺。天无绝人之路啊!
卡玛曾经勉励我说:“我们只能凭着自己的良心,按照自己的信念以最诚实的方式活着。”经历了这么大的无妄之灾,她给历史留下一份诚实,给中国民主事业留下了最经典的杰作——记录片《天安门》。在六四25周年之际,在中共当局仍然禁谈“六四”之时,我对卡玛充满了感激之情。
◎ 关于柴玲近些年来一直号召大家放下对中国政府的仇恨,等待神的作为这种观点,您怎么看?
近两三年来,柴玲每到六四就发表一些令人吃惊的言论,很多她过去的支持者因此转过来批评她,而我此时却一声不吭。张爱玲有句话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多年来介入柴玲诉卡玛一案,我已经很清楚,这位“广场女神”在现实中是一个怎样的人,因此懒得在众说纷纭之时再去说她了。
中国北方话中有一个说法叫做“找不到北”,是指人没有主见,搞不清东西南北。很不幸,柴玲近年来那些让很多人气愤的言论,就源自她这种“找不到北”的心理特质,和让人莫名其妙的混沌头脑。
读《《柴玲回忆:一心一意向自由》》,我很吃惊这位学生领袖在参与学运时,对异议政治几乎一无所知。柴玲的父亲是解放军的军医,后来做了军队医院院长,他让女儿读共产党党史,要求柴玲作为“两个解放军战士的女儿”,必须比其他孩子表现好一些。柴玲确实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她曾经是全国三好学生,也考上中国最好的大学,但她缺乏共产党正统教育之外的社会知识与经验。
像这样完全受红色教育长大的孩子,怎么会成为振臂高呼的广场异议领袖呢?这里当然有八十年代北大青年学生向往自由民主思潮的影响,但用柴玲自己的话来说,她是为了封从德才卷入学运的。为了对丈夫表示她是多么爱他,柴玲在八九学运之初,为封从德参与的筹备委员会承担了很多事务性工作。她说:“我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一个忠实的妻子对她的丈夫的奉献。”
事情就这么阴差阳错。一个头脑简单的小妻子想要努力赢得丈夫的爱,最后丈夫的爱没有赢得,她本人却因为“硝烟中的甜美”,成了举世闻名的广场领袖。在自传中,柴玲叙述前夫封从德对她施行的暴力,以及丈夫的移情别恋,很是令人同情。
但“一夜成名”的巨大名声对思想准备不足的人来说,也是一剂心灵的毒药,是巨大的腐蚀剂。来到美国之后,柴玲似乎不甘于享受相对平静、富裕的生活,她仍然希望自己是世人瞩目的中心,仍然迷恋那些欢呼与崇拜。卡玛的记录片却展示了她不愿承认的真实,使领袖的形象更接近于充满了矛盾的凡人,不那么伟光正了。柴玲先是本能地按共产党的逻辑,把暴露她缺点的人打入敌人营垒。在嫁了美国的老钱(Old Money)丈夫,成了富豪太太之后,这个昔日的单纯女生便利用金钱的威力和法律的弱点,狂妄而恶毒地下手整人。
我希望有一天,信了上帝的柴玲能够认识到自己嫁祸他人,给卡玛及其公司带来巨大损害的过错,能够诚挚地向卡玛道歉。
如果对柴玲的成长过程、知识结构以及人生经历稍有了解,我们也就不必再为柴玲那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言论而困惑了。我希望你们媒体今后不必再在乎柴玲说什么,而把关注的焦点更多地转到对国内人权抗争的事业中去。
让我以记录片《天安门》解说词的最后一段来结束我们这次采访吧。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段话:“当人们丢掉了对完美社会的幻想,放弃了对超凡政治领袖的崇拜时,他们只好重新面对人性中的种种矛盾。或许,人们在体会人际间日常的冷暖,承担生活中平常的责任的过程中,能为社会寻找到新的出路。”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