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土,任何防卫都不正当

原创????????邱开冒????????一丘万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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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刺激了大家对“正当防卫”的关注,网上挖掘出大量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例,让人们意识到“正当防卫”基本只是个法学想象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任何情景下的防卫都很难被鉴定为“正当”,“防卫输了住院,防卫赢了坐牢”是基本现实。公民的防卫一般都被定义为“互殴”“斗殴”,连争取“防卫过当”都得有舆论资源背书才有可能。

一个控制严密的社会,必须高度垄断暴力,菜刀都不能带出厨房。暴力包括袭击和防卫,民间使用暴力袭击他人,除了伤害他人外,更严重的是侵犯了暴力的垄断权。而防卫也得使用暴力,虽然是情急之下被动使用暴力,也是未经授权借用了公家垄断的暴力。袭击者主动使用暴力,防卫者被动借用暴力,都对暴力的垄断权构成冒犯。所以,自救自保的正当防卫在官方眼里很讨厌,未经授权就使用暴力自卫,显然也是一种对公权的僭越,于是,正当防卫变成了“互殴”,把暴力袭击者当做主犯,正当防卫者定为从犯,彼此对峙对抗的案情竟成了冒犯垄断权的团伙作案了,充分体现了“先公后私”的法制精神。

在有司看来,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才是完美受害人,被暴力袭击的人应该是个木头人,等待法医验伤,等待有关部门给他做主。秦制社会的理想状态是把人植物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植物。把受害人当做一件物体,被暴力伤害如同检测公物受损一样好查验好统计。

被袭击者自卫,就削弱了对公权力的依赖,如果养成正当防卫都习惯,在民间形成以暴制暴的平衡,官家就有暴力权旁落的担心。在官家看来,私力救济是权力的流失,动了官家的奶酪,绝不能提倡,还要一并打击。在中土,任何防卫都不被认可是正当的。有人转了“中国裁判网”上的文章,说每100例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案例,最后只有4例被法院认可。只是轻判而已,还是判罪了。要想正当防卫无罪,比登天还难。

有人觉着,任何国家都是要垄断暴力的,秦制国家垄断得格外严密而已。其实,中土和西方对国家来源有不同的传说,就决定了民众与国家不同的关系。西方的传说是,国家公权力是由民众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组成的公域,同时民众拥有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言论自由权等,此为私域。公域和私域是有明确界限的,群己权界是西方的立国之本,反抗侵犯私域的公权力,属于“正当防卫”。私域“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若要硬进,迎接他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最早是用在对公权侵入的反抗上,美国让人民有持枪权,最原始的理由就是为了防范公权对私域权利的侵犯。

中土关于国家起源的传说是“君权天授”,秦制以后,演变成“打天下坐江山”的故事了,没有群己权界的桥段,权力的游戏有独特的版本。风刮不进雨淋不进的地方,皇权照样能进,天下没有不能抄的家,没有不能剥夺的财产,别说平头百姓,就算王公大臣对朝廷公权也没有任何防卫能力和理由,更遑论“正当防卫”!对公权侵犯都没有正当防卫权,对民间群氓之间的冲突咋有闲工夫去区分“正当防卫”呢?

在群己权界明确的地方,私人之间冲突时的正当防卫很容易界定。对公权侵犯都能正当防卫的地方,对其他侵犯的防卫太具有正当性了——连政府欺负我都能防卫,你个流氓比政府还凶吗?美国大约30个州有“不退让法”:在一切合法场所,为了保卫财产和生命安全,非主动攻击一方,有权以一切方式,包括使用致命武器,坚持“不退让”,一切损失由发起攻击的一方承担。

当中土的民众面对公权侵犯可以有正当防卫权时,民间冲突中防卫的正当性才会浮出水面。

那些因正当防卫而被法庭判为“互殴”“聚众斗殴”的公民,当他们在面对司法的侵害都无法“防卫”时,民间对峙中的正当防卫就永无出头之日。

2022.6.18

ahniu 发表评论于
顶。
正当防卫是从个人平等的基础而来的。
livinghere 发表评论于
说的好。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说得好
556517 发表评论于
人权也是对公权的反制,但中国大陆一贯混淆视听,以民间犯罪时事件为例攻击西方对人权的保护。
山里人家168 发表评论于
谢谢好文分享。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有见解, 很开脑洞。 也许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么多老中在美国也主张禁枪。

事实上,所有左派都企图剥夺正当防卫这个基本人权。 不仅是天朝。所有左派一党独大的地方, 如纽约和加州,良民都是无权持枪自卫的。 加拿大澳大利亚甚至公然将公民用枪保卫自己和家人列为非法。 如果不是美国草根良民抵制,美国也是一样。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谢谢清楚阐述了在中国正当防卫权为何很难得到执行的缘由。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能夠居住在海外,遠離那糞坑的華人,都是幸福的。其後代,都不會沾黏上那臭不可聞的味道,算是對得起列祖列宗了。李安導演的「喜宴」電影中對白:「老家全完啦!要在海外繁衍枝葉」。
水星98 发表评论于
好文!看来中土还是远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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