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进城的一点坚持》

自从我与一灯就版主是不是可以为谩骂和讽刺来自定义以拥有删帖的权限而发生争执以来,我收到了不少网友通过台面上或台面下的方式对我的劝慰,其中比较典型的内容是“那不是冲着你来的”理由。对此,我感到由衷的无奈和悲哀。

我们中绝大多数的网友都是受过教育甚至是高等教育的,是挥挥笔就能洋洋洒洒的人,可是,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论坛里任何的“莫名其妙”的权力的产生都意味着对论坛自由言论的削弱,尤其是随之而来的对思想自由度的无形伤害。
 
我们想要在城管方面已经制定的限制禁忌词汇使用的保护下自由地阐发思想需要警惕那些偷偷摸摸地打着爱家护民的实为扩张个人权限的规囿罗网的产生----譬如一个词连用了几次就可以被指责为是有讽刺意味而惨被删包的这样俗不可耐又蛮横无理的压迫权。
 
我这样说,可能有人就不服气了----包括了并没有听见过我曾经是怎样说的就急于拉黑草菅文命的,但有一点常识你们是应该接受的:无论你是什么主,对他人的观点或表达方式有什么看法,可以下场子来论论么,有理讲理,这里不就是个论坛吗?滥用职权无由地删包帖封账号算什么本事?其实不管你行什么颜色的恐怖,大肆删包或拉黑,只能说明有见不得人的懦弱。兵头将尾的班长要有爱护好属下的善德,掌管一方的判官监察要有明察秋毫的能耐。能做主是因为了技高人一等,这样地摆不上台面的大开杀戒,不就是对自己无能的讽刺吗?太寒碜了。
 
我始终认为没有必要产生不必要的概念模糊不清的没有使用限定的更没有公平原则可言的权力,它可以借势而来,但不会被公议着使用和取消,它只能成为个人任意使用的武器。所以,我坚持反对一灯在尚能民主言论的论坛里拥有既无法解释定义又不能公平执法的借助莫须有的名目来删帖的权限。
 
现在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看来一灯想要拥有的还不仅仅是无法定性的可以随意拉伸的黑箱权限----问题的严重性还远不是仅仅要加一个紧箍咒而已,从他的“看情况而定”的实践来看这项权限还带有明显的专政指向性,也就是说这是一项可以由他任意滥用的根本就没有公平性可言的私人武器。

为什么不能让权限脱离了相应的监管,用一位茶肆曾经的版主在任时的话来说:版主首先也只是个自然人。所以不加监管的和不能明确的权限被情感滥用是意料之中的事。

话再说回来,应该说有的网友是赞成这样的排除异己权限的产生的,因为他们认为它可以成为自己的庇护所,护身符。但恕我直言:你们不仅自私而且糊涂----按照中文的表达习惯,重点是放在后面的那个词上的。要知道专政的指向是可以变换的-----被专政的对象是可以转换的,而唯一可以长久受惠于它的只有它的使用者。别以为今天它被用来指向你们的对手,一旦这些对手消失了,你们就是下一波的专政对象----专政从来不会成为一种摆设,因为权力从来是要用来彰显的,“反目成仇”说的就是这样的必然转换后的情形的,譬如法国的雅各宾党人罗伯斯庇尔专政,再打个比方看看,工农联盟专了资本家的政,后来呢?失地下岗的又是谁?从中成了大户的又是哪些人呢?谁能告诉我到底是谁专了谁的政呢?矛盾的一方的消失意味着另一方的质变----这是抽象的表述,具体地说----就是价值的转换。

图一时的痛快而不顾长久利益的,是为短视。我曾劝告某些我认为值得提点的网友:目光要看远些。现在看来这些网友虽然是能善用笔来洋洋洒洒的,但还是缺了一点悟性,理解能力还是差了一截。要懂得,如果是能坦诚相待的,那么公平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黑箱权力,一旦产生,不仅很难监管,而且它有自我膨胀的特性。我们耳熟能详的“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呼声正是对权力黑箱化的担忧,也所以每一种权力的出现不但要有明确的概念解释也必会伴随着限制它的条文产生。英国的《大宪章》的诞生使黑暗社会有了进步的可能,1778年美国的制宪会议的主议题也是为了限制政府的公权力可能会有的膨胀泛滥,就是看看眼下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想要多一点权限也要经过上下议院来来回回的磋商。
 
别让权力轻易地滋生,更别说是这种自编自导的明显地出于狭隘和假公济私的权力了。我至今仍坚持这样的观点,哪怕是再被删包再被出城----一如我曾经料到过也曾经经历过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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