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没有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为何德国没有突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管窥”德国科研与成果转化

作者:吴寿仁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2/8/20 

虽然德国没有专门的技术转移法或科技成果转化法,但其创新体系决定了政产学研之间是紧密结合的,创新链是畅通的,不存在人为阻断的现象,科技与经济一直以来都结合得比较好。

在德国,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基本上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也无需制定专门的法律去促进。那么,德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如何实现的呢?

工科是产学结合的基因

在德国,应聘工科教授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离开母校,二是必须有在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工科学生大学毕业后如果留在母校工作,只可以做科研;如果任教,只能任到副教授,不能升任教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近亲繁殖”,避免形成裙带关系。

德国有一个观念,教材永远是过时的知识。教授给学生上课,必须传授学生最新的知识,且不指定教科书。在课堂上,教授一般先提出问题,再引导学生探讨用什么办法来解决问题。

教授有在企业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是德国产学结合的基因,有助于在课堂上教授学生实用知识和实践经验。因为教授了解企业的需求,可以跟踪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更新知识,以便将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可能诞生新的专业、新的学科。

近年来,位于离汉诺威市80公里左右Lemgo镇附近的科技应用大学(OWL)新设立的数据工程、精密农业、空间管理、照明设计等专业,都是在机械机电专业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来的,也是为了吸引学生前来报读。学习新的专业,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就业。

工科学生必须进行独立思考、实践能力的训练,一毕业就应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OWL,老师出题目或提出创意,如设计制作自动搬运小车、加工注塑件等,均由学生设计方案并动手操作,独立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培养、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时老师还会故意设置一些障碍,以加大些问题的难度。

工科学生经过严格的训练,毕业后到企业入职,就可以独立工作,并独挡一面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严格

对于德国的大学教授而言,科研不是必须的,也不是每个教授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大学不强求教授发表学术论文。对科研感兴趣的教授,会积极申请政府的科研项目,或承接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

近年来,德国不断优化现有的中小企业资助体系,一方面与欧洲资助计划进行更紧密的合作,以产生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保持现有计划的连贯性,以保证有关资助措施更加透明。

德国政府科研项目被批准的,科研经费由大学与企业共同分配,并按照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如果事先约定大学和企业各50%,但实际执行中企业花费更多的,大学也会将自己的那部分科研经费转移给企业使用。目的是确保科研项目完成,并在企业投入使用。如果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以后,在企业得到应用,才算是真正的成功,否则就是失败了。

政府实施的科研计划完成以后,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必须在指定的期刊上发表,让公众可以看到。教授不可以私自占有科研成果。如果教授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科研经费,或发表科研成果,一旦上了黑名单,教授就赔上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在德国发表论文,不强调期刊的级别或影响因子,不允许使用科研经费支付版面费。对于政府支付的科研经费,必须按照项目预算开支,必须花出去,否则就要收回。

德国对政府拨付的科研经费管理很严格,大学每年要审计一次。先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或问题线索,就要进行彻查。凡是教授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无论是什么时候完成的,都要彻查一遍。因此,对于科研经费管理,教授会比较小心,一般不会拿职业生涯去做赌注。

对于从企业获得的科研经费,其管理灵活性更大些。如果按项目计划,当年没有花掉的,经与企业协商并得到企业同意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使用。与企业合作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协议约定,既可以约定归企业所有,也可以约定大学与企业共享。

不难发现,德国很重视产学结合,在科研计划的设置上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大学教授与企业结合,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兼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在德国,教授可以到企业兼职兼薪,也可以兼职开办公司,但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载明以下事项,并回答以下问题:一是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开办的公司与学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二是是否需要使用学校的资源,包括科技成果?如果要使用,需要使用多长时间?三是兼职或在职创办公司是否会影响教学、科研?

只有经政府批准以后,教授才可以兼职,或在职创办公司。未经批准进行兼职,或开办公司的教授,一经发现就要被开除。教授兼职收入,开办公司所取得的收入,必须报税。依法纳税是教授作为公民的应尽义务。每个教授都有税务咨询师,避免在报税、纳税上出现纰漏。

在德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并不突出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应用类科研项目是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科研成果必须在企业应用,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才能结题验收,否则属于科研失败。因此,科研与成果转化是一体进行的,不再区分科研与成果转化。二是工科大学教授必须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其研究开发项目来源于实际需求,研究成果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科研与需求紧密结合,科技与经济不存在脱节问题。

德国的科研人员完成的科研成果属于单位,但单位并不将科研成果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而是大力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兼职创办企业,因为科研成果只有转化,才有经济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

德国的大学教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有以下两条途径:一是支持科研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科研人员以科研成果创办企业的,会事先与单位约定分配比例。初创企业自己研发的成果归初创企业,科研人员所在大学、科研机构不会主张权利。初创企业吸收天使投资,成长到一定程度以后,主要由大企业收购。二是大学教授到企业兼职。大学教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指导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培训技术人员。

(作者系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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