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相恋九年,冥婚求婚成功

用事实和证据讨论灵魂学
没有任何宗教背景,也没有信仰,
只从一个物理系毕业生的角度来探讨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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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男梦到台东女坠楼亡,一查真有其事 姻缘注定 女方父母流泪点头

「记者施鸿基、林文义/连线报导」

桃园县民吴文达昨天到台东求亲,农曆年前要和已身亡九年的郑素美冥婚。吴文达说,和郑素美在「梦中」交往九年,对方说两人有缘,希望和他冥婚,他决定给对方一个交代。住在桃园县中坜市的吴文达,昨天由严姓友人夫妇陪同到台东求亲,郑素美的父母原抱着怀疑态度,但听到吴文达谈到梦裡和郑素美交往的点点滴滴,最後流着泪答应婚事。

吴文达向准岳父母说,前天已在桃园挑好婚纱、捧花、化妆品等结婚用品.「郑素美」希望在十一月十二日冥婚。

但因郑素美的弟弟下月结婚,郑家希望以生者为重,昨天带着吴文达到纳骨塔祭拜,掷笅後获得郑素美同意延後婚期,等弟弟结婚後,农曆年前冥婚。

说起这段冥婚由来,吴文达认为只有一个字—「缘」。

今年四十四岁的吴文达有轻微小见麻痺,未婚,从事齿模工作,偶尔开广告车维生。他说,九年多来经常梦到名叫「郑素美」的女子,说她遭人陷害坠楼死亡,又说两人有缘,希望与他冥婚,以後会帮助他的事业。

一开始他对托梦没当一回事,但连续多日都出现相同梦境,有天郑素美托梦提到「去找宋国业检察官」,他半信半疑去桃园地检署问,想不到真有个宋国业检察官。当看到宋检察官拿出郑素美的档案相片,吓得说不出话,因为照片中的女子正是梦裡的人。

郑素美的母亲郑桂娥说,九年多前才十九岁的郑素美被在台东市场卖麵的吴姓男子骗往桃园,从此音讯全无﹔四个月後桃园检方通知她认尸,才知女儿坠楼身亡?
 

 



郑桂娥表示,因当年诱拐女儿的男子姓吴,女儿离家前常和一个叫「阿达」的男子通电话,当吴文达和她连络时.一度怀疑他就是拐走并害死女儿的人。因她见过卖麵的吴姓男子,昨天见到吴文达之後,证实是两个人,终於消除了心中疑惑。

吴文达昨天获得准岳父母应允婚约後表示,郑素美托梦时特别提到宋国业检察官,因感谢他当年侦办坠楼素很尽力,想想请他当证婚人。当得知宋国业目前是台东地检署检察长,吴文达和郑家人都惊讶地直呼「好巧!」

宋国业昨天表示记得郑素美的案件,当时好不容易寻获郑女家人曾主动提及「只要有冤屈,提出後我会重新侦办。」但後来郑家无异议,案子就结了。对於郑素美希望他证婚一事,因事情来得突然,他还要思考一番。

昨天陪吴文达到台东求亲的张姓友人的新婚妻子黄小姐,已答应在冥婚当天替代郑素美完成仪式,她搂着郑素美的父母喊「爸爸、妈妈」,令他们很感动,当场认了和女儿身材相似的黄小姐为乾女儿。

友人夫妇 同时梦到陪他提亲

(记者林文义、施鸿基/连线报导)敲定冥婚婚事,吴文达昨天鬆了一口气,他说:「对素美终於有了交代﹕心裡踏实多了。」

郑素美的父母昨天初见吴文达时,仍有很高的戒心,他们说:「我们一家都是天主教徒,根本不信这个,叫我们怎么接受?尤其素美的事好不容易已经淡忘,如今又被挖起,很痛啊!」

郑素美的父亲说,无论天主教或阿美族都没有冥婚的习俗,「活了快七十岁,听过很多类似故事,没想到这种事会在自己家發生,说出去谁会相信?」,尤其郑素美不对父母托梦,更让他纳闷。有人对他说,「那边(灵界)规矩和我们这边可能不一样」。

吴文达说.两年前打听到郑素美台东市家的地址後,即打算登门求亲,请求成全,後来因工作太忙,路途又遥还,加上透过中间人征询郑母郑桂娥蕙见时,「准岳母」怀疑他是害死郑素美的凶手,让他却步。

但今年过年後,郑素美不仅天天托梦,而且气冲冲地怪他没有诚意,最近一星期郑素美在梦中出现时不吭一声,吴文达感觉「她生气了」。不仅吴文达有感应,连他从事房地产工作的张姓夫妇都有段托梦经历。张姓夫妇说,约两个月前的某晚,他们同时梦到陪吴文达到郑素美的家裡提亲,醒来後两人说起相同梦境,觉得不可思议,上週张姓妻子又梦到陪郑素美去挑婚纱,他们告诉吴文达:「该去提亲了!」

吴文达与郑素美「冥婚」事件剖析

一、「冥婚」习俗溯源浅释

「冥婚」是中国民间特有的一种习俗,与婚俗关係较少,与葬俗及「灵魂不灭」的传统观念关係较密切;中国的历史相当悠久,不论是在史籍资料的记载或实际考古证据中显示;中国先民是万物有灵的多神崇拜民族,也一直深信「灵魂不灭」和「死後世界」的存在,这点从许多石器时代墓葬中丰厚陪葬品的出土,以及商朝的王公贵族普遍以活人殉葬的习俗就可以得到证明。
 

 



到了东汉之後,除了本土道教的建立,佛教传入中国所引进的「轮迴转世」观念多少改变了一些「死後世界」的样貌,但是,除了更坚定中国人对「死後世界」的信念;却从来没有改变中国人「祖灵崇拜」的信仰和祭祖的仪式,直到现今,「祭祖」仍是所有中国人最普遍的年节祭典仪式,甚至包括推行无神论的中国本土地区也不例外。

「冥婚」和中国人普遍相信「死後世界」存在的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係;在正史「三国志」中就记载着魏武帝曹操,因为伤痛素有「神童」之称的幼子曹冲以十三岁幼龄早夭,不但以丰盛的陪葬品予以厚葬,并且为了让他在「死後世界」不至於孤单无依,所以积极为他物色同样早夭的贵族女性对象,打算为他举行「冥婚仪式」,原本曹操中意的是大臣邴原的女儿,同样是幼年夭折,年岁也相当,但,却遭到正直的邴原以「不合古人婚俗礼法」而严词拒绝,曹操并没有以权势勉强,後来又在太子妃甄氏家族中找到另一位早夭的女性对象,还是顺利的为曹冲举办了「冥婚」仪式。

「冥婚」这种汉民族特有的习俗,在魏晋南北朝之後,汉民族多次军事失利,一再往南迁徙,汉文化随之由黄河流域逐渐移往长江流域再移向更南方的闽、粤沿海地区,并且在明末清初的大规模移民潮中,又随之移往了台湾,之後因为改朝换代和政策的大幅转变,中国本土地区,民间信仰急速式微,连带的;「冥婚」习俗却普遍的只保留成为台湾民俗信仰中一种特色,也是当今全球华人地区中,唯一保留较完整仪式的地区。

二、台湾地区的「冥婚」习俗形态

「冥婚」,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形态;其一是「死者与死者」,其二是「死者与活人」,这两种形态的「冥婚」习俗在台湾地区同时存在并且经常發生,第一种「死者与死者」的冥婚,通常發生在原本就是情侣关係的早逝男女间,也许是同时意外过世,也许是其中一方因意外或急病死亡,另一方因为悲伤过度而自杀殉情时,经过双方家长同意,就会举行「死者与死者」的冥婚仪式,有时甚至会有更形式化的「合葬」仪式。

第二种「死者与活人」的冥婚;就和「祖灵祭祀」有关了,因为汉文化一向是以「父系社会」为主,女性以夫家为己家,未婚女性不论任何原因过世之後,是不会得到原本家庭後代香火祭祀的,而中国人普遍相信没有後代香火祭祀的死者,会成为无主的孤魂,因此,某些未婚早夭的女性「亡魂」会托梦家人要求物色阳间的男性为其举行「冥婚」,以求获得香火祭祀正是出於这个原因。

由於佛教在中国大兴之後,「轮迴转世」观念被普遍接受,所以,大多数人咸信人在过世之後,会因为生前行为的善恶功过而进入不同的「轮迴」,所谓的「无主孤魂」并不是那么多,或那么的充斥於「阳间」,也因此,就不是每个未婚早夭的女性亡魂都会托梦要求家人举行「冥婚」,但是,台湾民间信仰中却又相信凡是因为「自杀」或者「意外横死」的亡魂是暂时不入轮迴;会飘荡於阳间的,而这类女性的亡魂因为得不到香火祭祀,就比较容易有「冥婚」的要求。

第一种「死者与死者」的冥婚,几乎都是由男女双方家属经过协商後的决定,通常和「亡魂」比较无关。但是,第二种「死者与活人」的冥婚,则必定是由「亡魂」主动要求,通常都是用托梦的方式来向家人表达这样的意願,偶而也会製造一些家宅的伤病不顺事件示警,由家人请示於「通灵人」或宫庙乩童,证实这样的讯息之後而积极进行对象的物色。
 

 



三、台湾地区典型的「冥婚」形态

往昔,台湾地区典型的「冥婚」形态流程是;1.女性死者亡魂托梦给家人要求物色对象嫁人。2.阳间家属以掷杯筊求问祖先或神明,如果得到证实确有此事,就会着手进行。3.由家属将死者姓名、生辰八字等资料和小件金饰装入红包袋中放置路旁,并由死者同辈弟妹暗中看守,如有男性好奇拾起红包,就会一拥而上将此男性请回家中,并软硬兼施要求迎娶死者牌位。4.由於民间信仰普遍相信迎娶牌位的「冥婚」不但可获致丰厚嫁粧,当事人也会因此交上好运,因而多半会答应「冥婚」。5.择妥吉日迎娶死者牌位回到男方家中长年香火祭祀。

但是,近年来因为经济环境改善,民间信仰逐渐褪去神祕色彩,一般人对「路边红包」也有了戒心,不会随便捡拾,因此一些意图为亡女寻求「冥婚」对象的家庭,往往会暗中花钱委讬算命先生或乩童等代为物色,而算命先生或乩童为了贪取「媒人钱」,有时也就会危言耸听,诱使一些男性客户「就範」而答应「冥婚」。

四、吴文达与郑素美「冥婚」的特例

关於吴文达与郑素美「冥婚」这件个案,属於非典型的特例,郑素美小姐的亡魂不是依照一般情形托梦自己家人,而是直接托梦给自己中意的对象(吴文达先生),并且要求由吴文达先生主动去向女方家长提出冥婚的请求,这种情形非常罕见,完全不同於一般冥婚的流程。在笔者长年研究「实证灵魂学」的立场和接触多件冥婚案例的经验判断;这和郑素美小姐非自然死亡(自杀)以及死亡地点的地缘关係有所关连;其一、如果是在精神恍惚或者心神丧失状态下自杀的死者,其亡魂会受到地域性的羁绊,无法顺利的进入灵界也无法跟随遗体顺利返回故乡安息,通常会在死亡地点附近徘徊(一般招魂仪式也无效)。郑小姐自杀死亡的地点是在桃园,而吴先生是桃园地区的居民,这是地缘关係。其二、依据吴先生主述的梦境状况,以及笔者针对此事请教两位具有超强通灵异能的人士,都表示男女双方有着「前世宿缘」关係,因此,郑小姐的亡魂在流落异乡时,自然会找寻与自己有缘之人希冀获得协助而有所凭依,因此才会找上有「前世宿缘」的吴文达先生,并且主动托梦予他,在「梦中相会交谈多次」之後又表示希望能和他完成「冥婚」仪式。

 

 

 

在「实证灵魂学」研究中;笔者發现这种女性亡魂和阳间男性「灵异接触」的实例大约可分为四种因素;

1.驱逐:女性亡魂因为对生前居住的土地、房屋过度的眷恋执着,死後成为「恋世灵」,对於後来进住非亲属的陌生人(特别是男性),会以托梦、显形等等方式予以惊吓,意图驱赶。

2.报復:对於生前在情感上背叛或者实质伤害过她的男友意图进行报復以泄愤。

3.请讬:中国人一向有叶落归根的观念,因此流落异乡的亡魂会希冀从阳间获得协助,将己身遗体或骨骸迁葬回到故乡(最典型的小说就是「倩女幽魂」的故事,不过,主角聂小倩主要诉求并非冥婚,而是希望男主角能将她的遗骸迁葬回故乡)。另一种请讬则是不放心阳世的某人或某事,而请讬阳世活人代为完成。

4.冥婚:冥婚的基本意义是因为未婚过世的女性亡魂无法获得香火祭祀,因故未进入灵界被羁留在阳间的亡魂又必须获得持续的能量供应,而长年香火祭祀正是最佳获致能量的管道,因此「冥婚」自然就是女性孤魂认为最好的方式。

如果将「死後世界」比喻为大海,众多人们在肉体死亡之後;不灭的灵魂汇聚成为「灵魂之河」流向大海,这是正常的途径,但是,在河流的两旁却难免会出现小小的岔道;形成短暂的沼泽或池塘,其一就是羁留阳世的孤魂野鬼,会凭附在各种泥塑木雕的神像上,冒充神明骗取信众的香火祭品供养。其二就是托梦要求「冥婚」的女性亡魂。两者的目的都是在获取「能量」。

身为台湾地区民众的身份,笔者的态度是不鼓励也不反对「冥婚」,只是尊重这种民间习俗。但是站在「灵魂学」研究者的立场,却了解到「冥婚」终究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并非正常的管道,不论生者或者死後的亡魂,对於「死後世界」的存在意义以至生命的真义都该拥有足够的认知智慧,才不会在过世之後变成无主的孤魂,被意外羁留在不属於死者的境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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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吴文达冥婚事件」,笔者曾经参与其事,缘起自新加坡一间电视节目製作公司受「国家地理杂誌频道」委製亚洲地区灵异题材的节目,透过网路联络上我,希望能提供「灵学」方面的专业协助,并且提供资讯希望能拍摄到「吴文达先生冥婚」的专题报导;以下是我的几封回覆该公司执行製作「颜小姐」的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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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小姐:您好!

已收到您的回覆,关於吴文达和郑小姐冥婚这个题材,因为我只是站在从旁协助玉成节目製作的立场,所以对於贵公司製作内容取向没有任何意见。

我已经退休隐居,专心从事研究工作,加上我没有宗教信仰,对於名利一向淡泊,所以,我只是秉持一向处世的习惯,只要需要我协力,不论任何人,任何机构,只要是正派合理的,我一向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在我专业领域的事务,能帮得上忙,都会尽力协助的。

也因此,我秉持坦诚的原则提供我的进行方式给您及贵公司作为参考:

1. 先访求一位资深的通灵人并征求他同意出马协助(目前还不能确定,因为通灵人比我更了解灵界的一些禁忌,假设郑小姐托梦和主动要求下嫁吴先生,确定是真实「灵异事件」,通灵人会有他们一套沟通方式,如果通灵人认为不是灵异事件,而是出於其他原因,就不会参与沟通)。所以关於这点,我必须先进行了解(我今日上午会联络通灵人,听听他们的见解)

2.即便不是真正「灵异事件」,只要当事人男女双方觉得「是」,并且願意进行冥婚仪式,贵公司还是可以进行採访报导,并不妨碍的。只是製作方向会完全着重在「民间风俗」层面。我还是会协助进行。

3.如果是第一种情形,并且有通灵人同意协助作沟通,而且女方或双方都能坦然接受,应该会让贵公司的採访报导更顺利,内容更充实。

4.目前因为刚好卡到女方郑小姐的弟弟下个月(12月)要结婚,女方家庭认为先辨郑弟弟的婚事比较重要,「冥婚」仪式将选定在明年农曆年前举行,应该就是国曆的明年1月份左右。

5.我不确定贵公司是否能等候这么久才能拍摄到完整的「冥婚」仪式?

6.如果贵公司可以等候这个「个案」的时间,那么一些「前置作业」或许可以先头进行……

包括「文化背景探讨」、双方家属心情的描述,相关当事人的背景资料侧写、通灵人的「阴阳沟通」、等等……譬如故事化的进入方式,可能要交代吴文达先生是如何和郑小姐有「灵异接触」的。

7.重点:这件「个案」并非是典型的「冥婚」,过程相当特殊,完全不同於台湾一般冥婚的典型發展型态。如果贵公司的主题是「冥婚」普遍性的探讨,这件个案不是典型的代表,只能作为「枝节」参考。

8.如果是一个独立的个案探讨,过程内容也许热闹又精彩,但是,也可能和「国家地理频道」的一贯风格调性;或者贵公司原先的提案内容不尽符合。以上是您和贵公司需要再多考量的。

关於我个人的部份,请不用过度顾虑,我只是乐意从旁提供一些义务协助,一切以贵公司「节目内容取向」为重,而且,我一向的原则是绝不在任何场合谈论非我专业领域以外的事务;不懂得的事我绝不会充内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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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小姐:您好!

来信已收到,从今天上午一直持续联络到现在,状况如下:

1.联络了二位功力高强,可以信赖的资深通灵人,都同样证实这确实是一个「灵异事件」没错,也就是二位通灵人都感应到那位郑小姐确实是以托梦方式,主动要求嫁给吴文达先生,所以整起事件并非吴先生因为个人妄想或其他企图而捏造出来的。

2.其中一位不願意在电视中露面。

3.另一位具有可以在灵界找到郑小姐并与她沟通的异能,但是,他必须请示过他供奉的神明之後才能确定能否进行此事?而且他也必须征求郑小姐的同意,因为这种事必须非常慎重,不能儿戏或者为了某种个人目的而随便信口开河,这是正信通灵人的基本守则,此外是否可以前往台东郑小姐家进行和其家人的沟通,都需要请示神明并征得郑小姐本人及其家人的同意。目前这位通灵人正在服务一些信众,必须在今晚深夜的时间专程请示神明并和郑小姐沟通之後,才能给我正式答覆。目前还没有确切答案,我只能等他主动来电(他答应我今晚一定会给我答覆)

4.台东联合报记者施鸿基先生已联络上,他已经去过郑小姐的家中提及此事,郑家目前的态度是没有答应也没有激烈反对,但是,因为忙着张罗儿子的婚事,所以在这段时间之前不希望讨论「鬼灵」之事,这也是他们先前回答吴文达先生上门求婚时的态度。

5.郑小姐弟弟的婚事应该是在12月初,所以郑家人希望在婚事圆满完成之後,再来谈论冥婚的种种。施记者向我及贵公司建议:既然如此,他也不便催促,以免引起反效果,反而不妥。但是,他以多年和当地原住民接触的经验认为;原住民天性乐观直爽,不会拐弯抹角。其实他们很好沟通的,只要得到他们的信任,一切都会相当顺利。

为了怕您焦急等待,先这样通知,今晚,那位通灵人如果有任何最新的消息,我会再儘快传电子邮件给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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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小姐:您好!

关於通灵人请示神明的结果如下:

1.神明指示;因为男女双方已经初步达成「冥婚」的共识,男方已聘请有其他法师在处理迎娶「神主牌位」等等的仪式,所以这位通灵人不宜再中途介入。

2.神明指示;只要男方(吴文达先生)能答应,郑小姐也会答应,而其家人都会同意接受贵公司採访。

3.所有过程中极可能發生明显的「灵异现象」,所以如果有兴趣,贵公司或联合报施记者可能拍摄或目睹到特殊现象發生。

经我以私人情谊向这位通灵人请求协助,他要求必须取得郑小姐的「生辰八字」和原来户籍地址,才能调到正确的亡魂,才能作阴阳界席沟通。所以;

1.目前,我已从施记者处取得户籍地址,但是,生辰不知道?因为他不方便再去郑小姐家中询问打扰,但是,郑小姐骨灰是供在台东一处乡间寺庙,施记者答应我;他在本星期内会专程去那个寺庙查看;因为骨灰罈上必定刻有生辰。

2.我的计劃是;如果施记者顺利知晓郑小姐生辰八字,我会请那位通灵人进行初步沟通,希望先取得郑小姐首肯,答应接受採访,然後用任何方式告知吴文达先生(譬如托梦)。如果这个方式成功,本身不但具有报导价值,值得深入探讨,也是非常珍贵的「灵魂学研究资料」。

所以,目前我正在等候施记者的回音,我相信他会守信,在这星期内告诉我的(因为我和施记者聊了很多事,他告诉我;他之所以会报导这则「冥婚」事件,不只是单纯职业关係,而是他自己对各种「灵异现象」非常有兴趣,也想深入研究),所以我同样秉持一贯的处世态度,答应他;乐於提供各种灵魂学方面的专业认知,如果尔後有相关灵异事件,他若有疑问,我可以提供义务协助。施记者很高兴,而且,对於通灵人传达的神明指示,我也毫无保留告诉他,并且将我的计劃与他分享,并且希望他能协助贵公司能顺利拍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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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小姐:妳好!

最新讯息;吴文达先生从晚间九点回我电话,一直聊到目前的晚间十一点半,整整二个半小时,已经初步了解整个状况,并提供他相关谘询,所以已建立相当好的信任,他原则上同意我的提议;接受贵公司的採访拍摄,但是,只是不要太涉及他个人的隐私即可,我答应会以报导仪式为主轴。

因此,我只能即刻通知您;应该已经成功八成……因为郑小姐的弟弟12月4日成婚,吴先生希望是在农曆春节前和郑小姐完婚,而我也是客观尊重他的意願(对於这类事件,我基於研究和尊重,一向保持中立,不鼓励也不反对,因为那是当事人自己的抉择,非我所能置喙的),希望能在这个时间前能让贵公司顺利拍摄到完整的「冥婚」过程,其实吴先生自己对「冥婚」过程也是一知半解,我提供一些我经历过的过程给他参考,所以,应该不用排演,也希望贵公司能以「侧录」方式拍摄过程,不要要求「NG」重来……以免横生枝节。

吴先生有一大堆对此事件「灵异」和「灵界」的不解希望能当面向我请教,但是,我也有自己的计劃,所以只答应他迎娶那天,会去台东参与贵公司的拍摄。

先这样回覆您,不知道您是否还有其他问题吗?或者需要我事前和贵公司人员有其他拍摄方面的商讨协助吗?
 

 

『广义灵魂学』下册 附录03:梦中相恋九年,冥婚求婚成功
作者:张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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