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自然科学院(专家院):民主中国科学理性决策和施政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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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自然科学院(专家院):民主中国科学理性决策和施政的中流砥柱

    我之所以主张设立“专家院”,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对于国家和人类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自工业革命至今,科学理论与知识、专业技术、科学工具,在经济、军事、医疗、文教、通信等各领域及日常生活中,都发挥着巨大的、惊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科技的进步可以让经济取得跨越式发展、民生得到升维式改善,整个社会可以以几何级速度革新改变。例如借助科学理论和器具的现代医学,攻克了各种古代完全无法治愈的疑难杂症,极大的减轻了大多数疾病带来的痛苦,让人类平均寿命提高了一倍有余;电报、电话、互联网的相继出现和普及,让人类之间沟通交流的便利程度有了难以计量的提高、生活方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供暖设施和空调的出现,让在严寒和炎热中煎熬的人们得到解脱,舒适的生活在寒带和热带……当今人类生命中的一切,都与科技发展及其成果密不可分。科学理念和技术工具的发展,还实现了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服务的公共化系统化。如工业品和加工食品的巨量生产,让人类的物质世界有史以来首次由匮乏变为某种程度的“过剩”。而各国覆盖全民的普惠性教育和医疗,同样是建立在现代教育和现代医疗的知识、理论、工具基础之上的。没有科学技术和相关的实践,就没有我们现在的生活。

    科学不仅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同样是科学的一部分。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新闻学、管理学、统计学、哲学、文学及其他各类人文与社会科学,都推动着人类进步、维系着社会秩序,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物质与心灵有着重要的影响,是现代文明不可或缺的知识与思想。没有人文科学的觉醒、构建和发展,人类就没有思想、价值与尊严,也不可能产生现代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人权保障体系。人文科学对人灵魂的启蒙和促成的思想解放和政治革新,也是自然科学解除枷锁蓬勃发展的前提与助力。

   所以,民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自然与人文科学的发展、技术的应用、专业人才的培养,包括在政治上赋予科学重要地位、保障专业人士有充分的话语权。

   第二,随着时代发展,无论经济建设,还是民生需求,都变得多样化、复杂化、专业化。21世纪的人类已不再像农耕文明时代简单的男耕女织的生活,而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没有专业知识很难明白前因后果和是非曲直的问题与挑战。例如医疗制度的设置与改革,仅仅如何兼顾医疗效率质量与医疗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就需要许多领域专业人士及社会公众的长期研究和讨论;对于工农业生产消费中排放的污染物,确定其危害的类型和程度,以及如何在发展经济保障就业与保护环境中寻找平衡点,也需要科学家、经济学家、环保人士等共同研究和商讨,给出相对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像人工智能与基因技术的发展,一方面极大改善人类生活,却可能带来各种安全风险和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当然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才能充分准确认知和提出应对方案;还有互联网和大数据广泛应用下,各种假新闻的泛滥和侵犯个人隐私情形的普遍,也要有专业人士结合公众意见提出科学措施进行治理……总之,当今及未来社会,很多复杂专业的问题,普通人乃至非专业的官员/议员/法律人员都无法厘清是非,更难以合理应对。

    这就需要让专业人士参与专业事务的决策、执行、监督。而如果专业人士只有谘询性地位和建议权,是不足的,是缺乏参与度与话语权的。想要实现科学决策,需要由专业人士直接参与政治、在政治机构中有一席之地且有实权。

    第三,部分社会大众乃至许多官员/议员/法官,知识和道德素养参差不齐甚至德智皆乏,有着各种反智反科学的价值观,或者由于丑恶的意识形态和错误的政治立场,在这样的价值观和立场指导下做出种种违背事实、违背科学、违背真理、违背良知与正义的行为。大众和官员还往往狭隘和短视,容易为私人利益/自身所在群体利益、眼前利益/短期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潜在和长远利益,对他人、社会、国家、全人类造成各种伤害。民主政治虽然可以约束政府和官员,但也容易导致民粹和“多数暴政”。而司法机构人员也不一定能阻挡“多数暴政”,甚至因价值观谬误使得自身就是错误决策和侵犯人权的制造者(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堕胎、劳工权利、医保、疫苗、气候变化等议题相关的案件中的判决)。

    大众既有聪慧善良理性的一面,也有愚昧卑劣疯狂的另一面。凡是知晓历史、现实阅历丰富者,都会深知人心之愚、人性之恶。大众在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时,经常会过于情绪化、极端化,会被一些表象迷惑,不能理性对待问题,也很少做出折中调和的选择。这显然不利于政治的多元与公民社会的和睦,反而会造成政治极化和社会撕裂。尤其是大众汇成集体后,更是会在某些情境下被非理性的情绪支配,陷入集体狂热并制造暴力和破坏。

    如果大众被野心家、民粹政治人物利用,就可能做出各种极具破坏性的行为,对国家和民族乃至全人类带来灾难。中国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以及与文革颇类似的清末“义和团运动”),苏联的“农业集体化”、以李森科主义为代表的伪科学思想与实践,以及近年来美国特朗普政权为代表的、全球诸多反智民粹势力的得势及由此导致的各种恶果,都是统治者与民众合力制造的反智主义灾难,导致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巨大破坏,许多人甚至直接间接的因之死亡。

   何况,民主中国初创期,公民教育尚未普及,民智民德必然皆是匮乏,即便民众有些朴素的正义感和民主精神,但公民素养也还是不足的,很难有理有节参与政治,尤其在一些相对专业和精深的事务上很难做出合理的、符合长远利益的选择。而且,无论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都有相当多的民众对政治漠不关心,也不愿意了解专业事物,即便有了政治权利也无热情行使,往往会放弃投票等权利或随意投票,在政治和社会事务上也“随大溜”,这就让少数政治极端分子有了把持民主的可乘之机,以少数民意裹挟多数民众,破坏决策的科学与公正。

    因此,为避免未来民主中国发生类似的甚至更大的反智灾难,保持执政的理性与施政的科学,以及确保民主方兴未艾时的社会平稳与政治过渡,应在民选的议会、选举和任命的官员之外,另设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机构,并拥有很大权力,尤其在专业性的且事关重大的问题上拥有单独决定权和否决权。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民主中国应在中央和地方设立“社会自然科学院”,简称“专家院”。中央“专家院”应有400名成员,成员包括科技(诸自然/理工科学领域与专业)、教育、传媒、法律、经济、医疗、警务、外交与国际关系、社会运动、宗教(宗教问题同样需要科学的解释与规范)、环境保护、文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历史学、文化学等各界学者及军事领域/军方人士组成,负责涉及以上领域宏观和微观事务的政策制定、建设参与,全面推动和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科学化、理性化、专业化。以上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不能局限于本专业的知识和事务,而需要有通识知识、和其他领域专业人士相互交流,在各种设计、规划、决策中要考虑本专业之外的关联领域问题,做到统筹兼顾。

    “专家院”400个席位的具体组成上,人文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各有150个名额,跨人文和自然的领域及学科(如医疗领域需要解决处理的问题中,既有化学生物等理科技术问题,又包括医疗资源分配和人道关怀等人文社科问题,且二者是相关相通而非割裂的)有50个名额,具体各专业领域相对平均分配但有所差别(例如教育领域应有最多名额(如10人),文学界和心理学界仅各需1-2名人士入席),另50席分配给军方人士。而成员的地域、民族、性别均不限,亦没有配额,但原则上应考虑到不同区域和省份在“专家院”的代表性和均衡性、吸纳一些有真才实学的少数民族成员、保障女性学者拥有充分和独特的话语权。

    因“专家院”400人规模较为庞大、专业人士又往往忙于事务(这些“专家院”成员必须密切联系现实和继续钻研专业,不能蜕变成业务不精的政客)而不便随时开会,还应设置一个50人的“常务委员会”,处理各种简易的、无重大利益相关的、非决策性的事务。

    “专家院”所有成员由各界推荐或界内选举产生,在当选后都需要经过一些必要的道德审查,不能有过大的品质问题(一点瑕疵都没有是很难的,而且不应该因为小问题导致很适合任职者落选,否则将有大量吹毛求疵的举发和指摘),并接受公众、国家机构、传媒的监督。如其道德品质明显无法胜任,则不能担任“专家院”成员(已担任者须辞职,否则强制罢免),并由相同领域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士替代之。

    “专家院”不仅有直接参与政治及专业事务的权利,还应有对各专业事务的决策权、决定权、否决权。在涉及到有很强专业性的问题上,“人民议会”都应当听取“专家院”的意见,且相关议案都需“专家院”中涉及相关领域的学者讨论通过,然后再交“人民议会”表决。如果“人民议会”在事关重大的问题上通过反智反科学、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全人类利益的决议(例如发动类似于“大跃进”、文革这种行为,或阻碍“碳中和”等防治气候灾变的政策),或总统发布类似的行政命令、大法官颁下这样的法令,“专家院”可发起“否决表决”,400人中若超过300人(四分之三)在表决中支持否决,那“人民议会”、总统、大法官的相关决议和政令法令将无效,内阁和地方不得执行。同样,如果“人民议会”、总统、大法官拒绝批准和执行一些极为必要的决定和政策,“专家院”也可对相关决策发起“迳行表决”,若超过四分之三成员通过,则可以绕过“人民议会”、总统和大法官,直接将决策方案送达内阁及各地方并令其执行,其他机构不得阻止。(“联合院”权力小于“人民议会”,当然更需要服从“专家院”,但一般情况下“专家院”不干涉“联合院”各弱势和少数群体与其自身有关的决定,除非其决定严重影响更大范围的公众利益)

    此外,“专家院”应有实行紧急状态(戒严)的权力,同样是在四分之三成员通过后即可施行。而如前所述,“人民议会”亦有实行紧急状态的权力。一般情况下,由“人民议会”决定是否实行紧急状态;如“人民议会”因故无法履行职权,则由“专家院”决定;如“人民议会”与“专家院”在是否实行紧急状态问题上发生冲突(一者同意一者反对,或对于“紧急状态”内容阐述不同),则以“专家院”意见为是。

   需要着重补充的一点是, “专家院”虽是以专业主义、理性主义为原则的机构,但绝对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和民情民意,而应该密切关注和介入现实、积极与民众沟通交流,将专业知识与客观实践相结合,将科学理性的精神融于人道民主之中。“专家院”的存在,根本上当然也是为现实服务、为人民服务,而不是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的空中楼阁,更不是维护自身所在圈子、行业、阶层的精英分赃场所。

    “专家院”各领域的学者和专业人士,不能因参政而生疏了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是要一边从政一边继续参与专业工作和研究,还要掌握所在领域的最新动向,尤其要重视理论和知识的实践、对现实社会和民生的影响。这些“专家院”成员还要与民选议会议员一样,时常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定期的与民众以面对面或在线方式对话,了解民众对于相关专业领域问题的看法及诉求。

     人民大众的知识水平和理性思维能力虽然整体不高,但却有着朴素的是非观和正义感,能敏锐感觉到各种政策措施的好坏是非;如民谚所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大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即便愚昧偏狭之人也可能在某些方面有精准判断、独到见解,集思广益才能博采众长(我所写的本文中的一些观点和建议,也是阅读各社交媒体等处贴文和评论区后,对这些普罗大众的声音进行思考、扬弃、加工、补充而构出的);许多平民尤其底层民众和各弱势群体,有专家学者未必能认知到的俗世知识和生活常识,知晓一些在书斋庙堂不易觉察的隐秘幽微之事、体会许多绅士淑女难以共患的切肤苦乐之情。最根本的是,“专家院”的一切研究和决策,皆是为人民的幸福,那当然需要充分征求人民的意见,倾听、尊重、满足人民合理的意愿。所以,“专家院”成员制定各种政策,不能闭门造车、想当然的自我发挥,必须基于复杂的实情和变动的民情,并根据民意反馈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并实时接受大众的监督与批评。

      另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主张科学与理性的重要,并设计“专家院”且给予其极高地位与极大权力,并非主张通过没有感情的纯粹理性思维与机械式的手段治理国家。相反,科学理性必须用来造福而非戕害人民,科学也不应该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圣雄甘地所批判的“世界的七大错”中,“无人格的学识”、“无人性的科学”,都是对科学工具化、功利化、暴力化的鞭挞。而启蒙先贤梁启超在目睹各种新式兵器纷纷投入“杀人竞赛”的惨烈的欧战后,也感叹惟科学主义的悲剧。我们要更加深刻、完整的探寻和掌握科学,舍避其害而留用其利,将技术之患害转为科学之增益。这需要制度的构建、法律的约束、教育的导向,以及每个人尤其知识分子保有良知与道义。而“专家院”的一切研讨与决策,也要防止将理性残酷化、将科学工具化,避免走入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技术主义的歧途。科学决策本身就要将以人为本、人道主义放在首位,让科学基于良知、用于良善,让人民生活更加舒适、自然、幸福。

   总之,“专家院”在保障决策科学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民主及人道,科学与专业主义皆是为人服务,而非相反。

 

   (我所设计的“专家院”的职权及与“人民议会”、“联合院”、总统、内阁等机构和成员的相互关系较为模糊,这不是我没有考虑到,而是我并没有想好具体如何处置这几方的关系,尤其是“专家院”和几方冲突时如何处置。我暂时只能设计为“专家院”拥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但我也不认为应该把决定所有问题的最高权力都归于“专家院”。目前而言我只能设计到此,以后还会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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