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
分房受骗一次的小朱这回又赶巧了。
刚刚在全院大会上,院长宣布今年分房方案已定,该出差的出差,该干嘛干嘛,决不能因为分房而滞留院里等待,如果有人违反纪律,将收回分房。这个规定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比较公平,相信组织,相信党嘛。所以,会议上没有人提出异议。
因为自己的问题比较独特,小朱拿定主意,出差可以,先发给我钥匙,钥匙不在手,说什么都没有用。
开完会以后,小朱尾随着院长进了院长办公室。
院长笑眯眯地说,有什么事情啊。
小朱立定,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我今天不能出差。
啊?院长眼瞅着他,面色的笑容不见了,这是明显地与我对着干。为什么?
前年分房与现在的情形一模一样,陈主任告诉我分我一套一居室,让我放心去出差,结果回来以后,房子已经分给别人了。陈主任解释说,小杨把他的母亲接来过,实在需要解决。其实,小杨使的市面上通行的欺骗,分房的时候把父母邀来住,说是养老,就向单位要房。陈主任招架不住小杨一家的纠缠,就把出差在外我的房子分给了小杨。小朱机关枪般的嘟嘟直射,院长听得一愣楞的。
听罢,院长说,你把陈主任喊来。
小朱把陈主任找到,两人一起到院长跟前,当面对质。
陈主任瞅着院长的眼睛,慢速且不加掩饰地讲诉了与小朱一样的故事,作证是这么回事。
院长若有所思,好吧,明天你可以再待一天。
就这样,小朱第二天下午拿到了房门的钥匙,然后趁着晚间的火车奔北京而去。
他有一项与美国杜邦公司的谈判项目。
部里的李局长见到小朱来了,第一句话就是,钥匙拿到啦?
拿到了。小朱掏出钥匙给李局长看。
李局长笑得很开心,这下就好,可以安心工作了。
晚间,小朱躺在招待所的床上,仔细回忆最近的动作,自己下的功夫不小。
这次分房本来由蓝主任负责。
这个四十八岁的老油条为着自己能拿到两套房绞尽脑汁。他的女儿在院里是工人编制,而且工龄才一年。草拟的分房方案几乎处处向自己倾斜,哪里还顾得上其他青年工程技术人员的利益,由他主持,那还不是春风得意志在必得。
小朱与小车司机李政商量,决定吓唬他一下。
傍晚下班,两个人连说加拉地把他引上单位小车,然后来到玄武湖边。夏日的晚霞迷人,假装甩下他一人独自留在湖边赏景,两个人准备开溜。他慌了手脚,坚决不肯,再带他下水游泳,这个曾经在监狱做了十几年的狱警预感不妙,抓住汽车手把死活不松手,坚决要求回家。
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第二天上班,立即把分房的差事无论如何给辞了。
蓝主任辞了,陈主任上。因为陈主任上次分房有经验,义不容辞,这次又给推上风口浪尖。
陈主任对小朱有认识。
因为曾经骗了小朱一回,心里有亏。
而且背地里也被小朱真真假假吓唬一顿,说是如果分不到房,就砸开他家的门,搬床摆在他家里住。
单这么说也不一定能吓住他。他亲眼见过小朱在澡堂里把一个身材魁梧的汽车司机打得低头认服,让他吃惊不小,有意无意给陈主任留下深刻印象,小朱敢耍横,上次没闹是给了他面子,这次不能掉以轻心。
小朱出差回来,稳妥妥地搬进新房。
由此,他得出人生至理名言“没拿到钥匙,分房不作数”。
把这一定理延伸到其它方面也不差分毫。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清漪园' 的评论 : 是啊,出国以后最大的享受就是无拘无束,有多长的头发窝多大的卷儿,按自己能力办事。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当年分房就是这么惨烈。我当年没有分房资格,自我评估也不高,这辈子也长不出闹的本事,恐怕是一辈子都分不到房子的那种人。幸亏俺出国了,再也没有分房的烦恼,没钱时租破房子,有钱时有多大的钱包买多大的房子,自在。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海风随意吹' 的评论 : 我们都是过来人啊,有同感。
海风随意吹 发表评论于
好文,以前分房都是惊心动魄啊。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水沫' 的评论 : 不厉害那叫窝囊,肯定分不到,或者没人要的房。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这种情况只能不动,不能把人赶到大街上去,是不是。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水沫' 的评论 : 年轻人条件好也不行。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小朱是吃一堑长一智啊。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eijingGirl1' 的评论 : 北京分房就更紧张了。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歲月沈香' 的评论 : 评职称分房子是我们那一代人的故事。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这个制度生生把人逼上绝路。我哥单位分房时,他和同事分到合住一套四居室。同事的妈妈退休前也在那个单位,住着一个2居室,他们就自做决定,让我哥去住那个两居,他们一家子住4居,挺好的结果。可单位几年后不干了,因为那四居室是给老干部留着的,结果不知道怎么贿赂领导来的,最后谁也没动活,维持目前状态。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小朱还是挺厉害的。不厉害的是不是很难分到房了?
晓青 发表评论于
小朱聪明!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房子是大事啊, 写得好!
歲月沈香 发表评论于
以前在单位,分房的事是人生大事,几家欢喜几家愁,拿到钥匙心才踏实。小朱有心眼,不能太相信领导。梧桐好故事!顺祝梧桐圣诞节快乐!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鲁冰花' 的评论 : 你可能资格老一些,年轻人就麻烦。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麦姐' 的评论 : 各种内斗外斗,不好摆平。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山里人家168' 的评论 : 那个时候分房可了不得,论资排辈都往自己碗里扒饭。
鲁冰花 发表评论于
原来分个房还这么多猫腻,我们在国内分房论资排辈,公平透明,真不知道社会上这么复杂。。
麦姐 发表评论于
梧桐好文,让我也想起了当年毕业刚进单位,就看到为分房搞得一地鸡毛的景象。
山里人家168 发表评论于
梧桐的故事使我想起我们国內分房的趣事。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 我在时坛发过9篇,例如“灭俄时机已显,只是中共无胆”;“总书记无所不知无所不精”“习连任,我焦虑”反应蛮好。后来,我就全在书坛发了。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悉采心' 的评论 : 我是不招待见的异议人士,在中国也很反动。可是他们信官,他们以为我的父亲是部长,提拔了我们省局局长。也好,随它去,反倒是无形保护伞。谢谢采心一贯支持鼓励。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 哈哈,我不怕。他们把汉文化精华《诗经》给丢了,多美好的“凤凰于飞,翙翙其羽;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他们这几年把美好的文字污染了。谁要是武统台湾,我会站在台湾人民一边,支持台湾人民的!
人参花 发表评论于
梧桐,不是我说你,你这艺名实在是太威武。你如果去时坛漏个面,估计砸你的人乌泱乌泱地。不信试试。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上层能秉公办事,也不会把没房住的小青年逼成“黑社会”。现在好了,单位分房年代已经过去,拿钱就可以买了。
我在想,梧桐是不是出污煤而不染的梧桐?哈哈哈,赞一个
梧桐之丘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悉采心' 的评论 : 好叻,先忙。谢谢采心。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发一个,午饭后回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