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欲坠居民楼
2005年9月25日
何必
有人私拆承重墙的事情,但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十分无奈……(略。)
听说过一个笑话:两个学生在为一件事情打赌,赌注是谁输了就要吃掉5000万元的狗屎,结果,双方打了个平手,自然谁也没吃那玩意儿,可他们的老师却对其大加赞扬了一把,说是他们共同为GDP贡献了1个亿,虽然这只是表面上的交易额,但却被计入在了总量当中。
为了经营城市,如今对在城市里进行商业活动,政府提供了很多的优惠措施,从土地使用,到税费征缴,从经营审批,到外部环境营造,等等方面都显示出要提升城市总体商业水平的行政方略和战术意图,给商家提供了各式各样的便捷快速宽松爽快的经营条件,从而把城市的价格弄得高高的,好在GDP测算时增加砝码,给政绩增光添彩。即使是狗屎,只要对GDP增长有益,也会被奉若神明。
但无论如何,居民的居住安全权利也是必须要得到维护保障的,即使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是目的向手段的异化——经济发展的全部目的只是GDP而非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与社会福利的增加,确保居民能够居住在合格的房屋里,再怎么说这也是生存权利得以实现的最低要求了。从本例来说,居民楼承重墙也是不能动的。
《规划法》、《建筑法》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业主在装修时擅自拆改了承重墙,或通过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外部结构,是违法行为。这应该是非常清晰明了勿庸置疑的。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介绍中,也很明确租用门面房商户所拆的就是承重墙,这种行为对于法律的违犯应该是没有争议的。
而拆除承重墙,会对楼上的居民构成什么样的威胁呢?部分承重墙的拆除,使得楼体抗灾害能力大幅度降低。原本建筑设计时都会按照要求在结构方面考虑到抗自然灾害的因素,而擅自拆除承重墙,则使得结构遭到严重破坏,遇到类似地震、大风甚至暴雨时,楼房都有可能出现问题。不久前美国新奥尔良遭受飓风袭击,那些建筑是因为遇到了超过设计预防范围的灾害才出现大规模损毁的;而如果拆除承重墙,则会使建筑抗风险能力大大降低,哪怕有个风吹草动也许就能出大麻烦。
于是,这里的居民成天到晚提心吊胆也是很正常而且合乎情理的事了。谁要是住在这么个摇摇欲坠或者随时可能发生倒塌危险的楼上,也会胆战心惊度日如年的,说不定哪天欢蹦乱跳一觉睡去就再也没有醒的时候了。这种楼房,已经成了居民的明目张胆的杀手。
居民找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是寻求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帮助,是依法要求政府部门行使自身的职责,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
但是,现实情景却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无奈”,最终形成了如此荒唐而尴尬的“三不管”局面。
工商部门在审批时没有规定房屋不允许私拆墙体,对于那些私拆包括承重墙的行为自然也就无能为力了;城管则表示,只要经营者没有扩大经营面积,只是开门拆墙他们也无权干涉;房管部门明明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却因为没有执法权而无可奈何。
法律有了,谁来执行就成了问题。如此缺乏具体执行主体的法律,看上去更像是个仅供观赏的玩物,于现实生活一点都不搭界。
而如此三不管的景况,更是暴露出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着的伤天害理到了甚至可能草菅人命的漏洞。从监管方面的情况看,实质上就是在纵容类似拆除承重墙这类违法行为的甚嚣尘上。
虽然说,目前正在审议过程中的物权法被希望彻底解决这类问题,(按照物权法草案规定,房屋擅自改变用途,需要争得其他住户同意。)但在如此监管氛围之中,在这般政府部门争相推卸责任、甚至对于那些明火执仗招摇过市的涂炭国民生灵的违法行为无动于衷熟视无睹的行政环境里,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蔑视乃至戏弄生命的局面,进而使得居民至少不至于时时刻刻为居所的不堪一击而担忧,也是很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