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警察放假两天?
(写作具体日期不详,应该是在2000年左右)
何必
最近,媒体报道,湖南株州……全市环卫工人放假二天,(略。)
看了这则消息让令人颇有感触。笔者不想在这里讨论该消息中环卫工人社会地位是否该得到社会尊重这样结论很明确而稍有些矫情的话题(我一直是主张社会公平应该成为增长的目的和发展过程中的首当其冲,对于按照社会分工而将人在等级森严体系里做三六九等的习俗嗤之以鼻),只是想到,媒体做出的这种设问在向受众传达着一种什么样的信息?
众所周知,城市环境卫生部门是隶属于城市公用部门,是政府公共投入的一部分。政府要维持所辖区域社会正常运转状况,就得动用地方财政资源对公共产品与服务进行投资,并借此换取社会安定和地方协调发展作为这种投资的收益。在这里,政府目标更多的是注重社会公平的达成。而政府在这方面所做出的任何行政决策,都应该本着为所辖区域民众利益考虑的基本出发点来采取行政行为。
株州市“为了唤醒市民对环境爱护的意识,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就举措于“以毒攻毒”的手法,让全市环卫工人放假两天。这种做法本身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政府是否能够针对某种社会现象或流行观念而停止政府的行政义务、或者暂停其社会责任的履行过程?在作为财政来源的地方纳税人合法纳税的情况下,政府单方面擅自中断某种公共服务是否继续着只讲政府权利而无视政府义务的痼疾?在党政高层三番五次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时候,放任城市“垃圾成堆,臭气冲天”是否应该为城市局面就此受到的身心伤害承担责任?如果是为了警醒居民某种意识、提高某工种社会地位就中止法定行政作为,那么是否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而且,政府一厢情愿去“提高”某阶层的社会地位的做法是否又有了通过政府权力而不是市场化手段去对现行城市运行进行干预的色彩?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做过很多这方面的尝试,但从结果上看都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其原因很简单:某社会阶层社会地位的形成是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经济、人文方面的背景,不单纯是靠行政手段就能在一时半会改变或“提高”的。
媒体就此的渲染和发挥也有其欠思索之处。“是否全国每个市都放环卫工人两天假?”这种设问大概只能存在于文学性质的幻想情节之中,在现实当中注定是实现不了的:无论是中央还是省一级地方,谁也不会像株州市那样敢于做这样代价高昂而收效甚微的社会实验,坐视一省甚至全国有几天臭气冲天变成一个规模巨大的垃圾场,进而成为一个令全世界叹为观止的奇观。
如果就媒体所做发问稍微推想一下,就是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象:如果也是出于为了唤醒什么意识提高什么阶层的社会地位的考量,那么医护人员全体放假几天形成患者的灾难、殡葬工人也全体放假造成死尸成堆腐烂变质、公交工作人员全体放假几天使得人人以步代车强壮了体质丧失了效率、供水供电供暖部门员工全体放假几天以城市生活秩序的崩溃换取民众公共道德意识的觉醒和自身社会地位提升、警察全体放假几天而使盗贼无法无天肆虐横行民众人人自危、交通管理部门全体放假几天红绿灯全部失灵制造交通瘫痪、司法人员全体放假几天致使监狱形同虚设囚犯大摇大摆在城市里横冲直撞、士兵全体放假几天国门洞开处于失守状态连诸葛亮也因为这种子虚乌有的意识唤醒和社会地位提高的措施而深居简出不上城门从而唱一出名副其实的“空城计”……
面对转型之中的中国社会,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如何理智而富有责任感地面对这些问题并使之得到有效解决,这决不是个简单的事情,地方政府在运用行政权力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其结果是否符合社会进步的方向;而媒体在此当然也需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