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租房:北京为此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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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租房:北京为此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

                       2006年12月4日

何必

北京的很多胡同已经不在了,一些老旧建筑正在拆除,队员们赶着拍下了最后的风景……(略。)

看上去,这样的消息所涉及的就是一群无聊有闲的家伙,凭借着对某个领域感兴趣的事务,自发结合成的乌合之众,到处游走拍照,然后放到网上,供人们观赏,并似乎还能够从中渔利。

不过,我却从这样的报道中感觉到了异样的内容。

按照其中发起人的说法,去年到现在北京就消失了4000个院子,这才是最核心的内容。

众所周知,北京市当前有关四合院的争斗已经到了近身肉搏的程度。光是在我所供职的电视栏目组,就从外出采访的记者那里知道太多没谈妥条件甚至干脆就不愿意搬离四合院的主人连续遭到不明身份的打手攻击致伤致残的情形,凡是涉及到四合院拆迁,后面几乎都有着类似黑社会色彩的势力在操纵。总是能够听到的是,所谓的钉子户的家里,突然出现了成群的毒蛇、或者铲车直接推倒院墙和房屋,如此把个房屋主人从封闭的屋子里晾到光天化日之下。

有关保护作为历史名城的北京的呼吁和行动,早就如火如荼。媒体对此连篇累牍,社会上就此也太多说道。

我在央视时做的经济学家演播室访谈节目中,时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名城保护研究所所长的赵燕菁多次成为嘉宾接受采访,分别以“从韩日世界杯看北京”、“历史名城该如何保护”等【详细内容见我主编《国民大问题》(2003年北京出版社)、《世纪大事》(2004年经济管理出版社)相关部分】。赵燕菁谈到,韩日世界杯让我们看到,韩国和日本都已经失去了旧城改造的最佳时机,并且反过来导致国民经济的持续低迷;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作为历史名城的北京进行保护的最后机会,可以预见的是,中国经济不会永远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而一旦这种高速发展的势头有所减缓,那时再来进行历史名城的保护,将完全是纸上谈兵,因为经济条件和社会生活状况将不再允许大规模改造;北京现在(当时还只是2002年)的保护已经到了“唱国歌”的时候,(歌词是什么来着?“到了最危急的时刻,每个人都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如果再不及时保护整个北京城将不复存在;四合院保护的主要问题是产权界定……

不过,赵燕菁对北京城及其核心部分的四合院的保护也非常悲观,按照他在节目中所说的话,他的同事对他戏言,应该搞一个类似三峡(我曾经转引过纪念黄炎培的儿子、著名的水利专家黄万里逝世并追忆其坚决反对三峡工程、预言三峡水利工程迟早要被炸掉的文字,结果被博客中国通知奉上级指令稿子予以删除,不过在网上用“黄万里”、“三峡”、“炸掉”等关键词很容易搜索到相关内容)告别游那样的北京胡同告别游,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发国难财,让人们在胡同彻底消失前再多看一眼,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永远也见不到胡同了。

此后,北京的胡同就以更加迅猛的速度消失着。虽然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等媒体不厌其烦地发出义正词严的谴责,可还是阻挡不住官商勾结下对于北京这座历史名城的残害。

虽然,北京市三番五次出台规划,号称要保护四合院,并且人模狗样地标定出规划红线,指定了星罗棋布的保护范围,但却屡屡被突破,四合院的命数在劫难逃。

那个著名的四合院保护者、看上去完全就是个外国人的公共人物华新民,为了多留住哪怕一个四合院奔走相告。

不久前,由于节目策划需要,我在《城市》栏目办公室里见到了华女士,并且听她以其特有的慢条斯理丝丝入扣的语气谈及现在四合院保护的状况。

《城市》制片人李峙冰声称,非常不愿意见到华女士,原因不在于对华个人有什么成见,而是实在受不了华新民叙述中的那些令人发指的内容。我听了她的介绍,确实如此,总是让人感觉到暗无天日,周边充斥着豺狼蛇蝎。

华新民2003年接受央视《面对面》专访,谈及北京四合院保护内容。此后,李峙冰对其进行过采访,但节目没能够通过审查,因为作为北京市属媒体,对涉及到北京市的负面报道、特别是涉及到拆迁和作为准文物的四合院的损毁方面的内容,是严格限制的。就在此时,华新民自己家的四合院也被拆掉了。现在,华新民正在为此进行诉讼,而诉讼本身北京市媒体注定闭口不谈。

开篇节目只是一群或许闲云野鹤或许满腔热血的人在为北京的四合院留下遗像,但他们恐怕都不知道,他们所拍照的,恰恰是一幕幕令人胆战心惊的明火执仗的劫掠后的悲惨景象的最后尸体。

就在开篇节目播出的前天,《城市》节目播出了“我家的老宅院”的节目。这个节目就是由华新民参与指导和提供采访对象的节目。该节目记者在操作过程中,外出采访回来看到我,脱口而出的就是“潘老师,我采访经租房的感觉,就是他们在明抢!”

我看着这个记者,只能作答说,这样就对了;如果我以老愤青的悲观主义和失败主义立场总是对年轻人滔滔不绝的这个世道是怎么无可救药,他们或许会认为我太偏激,可他们如果真是走上街头,走到胡同里,就会发现事实究竟是怎么个情势。

此后,当这个记者把节目草稿发给我看了以后,我看到了太让人惨不忍睹的场景,让我这个近半百也算是阅历颇深的主儿也心惊肉跳。但考量到,电视节目绝不是为了制作人员自娱自乐的,而是要传播出去。因此我还是在记者的稿件后面留下了如此文字。

此文看过。

感觉上,还是太血腥了些。

虽然事实如此,但对于我们来说,能够播出是第一位的,因此应该说得再缓和一些。

事实部分不少,但缺乏支撑。能不能找些其他媒体的报道,来加强节目通过审查的几率?

而且,节目硬伤在确实另一方当事人的采访,如果不接受采访,也应该从其他渠道得知官方对此的态度和处理方式的现状。

另外,也缺乏房屋或者法律方面的人物采访,只是个案,似乎显得有些苍白,会在审查时遇到麻烦。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节目记者以及责任主编针对我的意见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加上了全国的媒体对于北京经租房的各种报道和评论,终于正常播出了。可以说,这是中国电视媒体第一个播出有关经租房的题材。虽然挂一漏万,但聊胜于无;尽管由于信息密度过大而显得不那么通俗化,可却传达出强烈的信息。

所谓经租房,是个很特殊的中国特色。

节目开始,主持人介绍说:“在北京有这么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手里拿着房屋产权证,但却不能回到产权房里居住,而且还被告之这房子已经不是你的了。半个世纪之前,他们的祖辈响应国家的号召,把自己的房子拿出来交给政府,然后由政府出租给别人居住,他们只领取一部分租金。这就是所谓的经租房。应当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或者说为北京这个城市做出了贡献。但是在半个世纪之后,再也没有人这么评价他们,现实的情况是,这些祖辈上曾经殷实富有的后人,反而成了住房困难户,他们的祖房已经不再属于自己。”

从此,有关经租房是如何一步步从个人私产到被国家抢劫,再到现在比登天还难(至今尚无一个成功案例)的索要回来自己房子的血腥历程,真真切切地展现在电视画面当中。

现在,针对经租房,各地房管局面对索要私产的产权人的回绝理由是,“根据(85)87文件,一切经租房,58年社会主义改造期间的房子,全部归国家所有。”

所谓的(85)87文件,是1985年2月15日,原建设环境保护部,也就是现在的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租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的第一条是:“过去凡是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的,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

……

而在1956年1月18日,中共中央转批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屋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也提到“对城市私人房屋通过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

节目中采访对象怎么说的?“这房子本体是我的,我往出租这是我的生活来源啊,这不叫赎买,等于是用我的钱来买我的东西,这个就是这样,就是在拿我的钱来买我的东西,成了他的东西了现在就是变成这个样子的。”

……

那些追讨经租房的人普遍认为,1964年以后的一系列政府文件和司法解释,改变了“经租房”权属,比如1964年9月18日之(64)法研字第80号《关于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丧失所有权》的批复说:“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丧失了所有权。”

在最高人民法院也在1992年的一份文件中明确规定,凡是涉及社会主义私房改造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

在1983年3月11日,北京市《关于落实“文革”中接管的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中说:“文革”初期,在“左”的错误影响下,北京市接管了8万多户房主的私人房产,共51万多间,其中,房主自住房27万多间、出租房23万多间,建筑面积合计约765万平方米,相当于解放初北京城市全部房屋的1/3以上。先是在文件中规定经租房已经收为国有,随后法院也不再受理私房改造的诉讼。

……

“好不容易落实政策给我补3间房子,政府又强行收购。”

“你现在国家,你政府没有任何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你强买我的房子,你没有依据。”

“按照85、87文件来讲,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退房应该退给我,房子还在的应该退我原房。”

……

看到这些内容,可以体会到什么是蛮不讲理地强取豪夺;而且这种抢劫先是以社会主义改造的名义,然后进行权属的强行变更,到现在则干脆没有了连个理由都不给,政府强行收购。

华新民与我谈及我祖上的四合院,她说那也应该是归属个人,委府无权占据和处置,并给我提供了不少诸如可以在档案部门查找房屋产权证件之类的参考意见。

……

这意味着什么?建国初期北京市近三成的民宅,到现在还被委府强行霸占着;不仅如此,委府以国有的名义对这些民宅为所欲为,为其进行房地产开发进行物质和法律上的铺垫。

新中国建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就是个国有化的过程,就是个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侵吞私产的过程。

这个过程,到现在变本加厉。

更可怕的是,文革前的中国还算是个充斥着共产主义理想和说教当中,在原则和追求上享有着“广覆盖低水平”的共同富裕,而到了现在,委府已经彻底蜕变为强势利益集团,失去了最基本的公共性,本身就是个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并且为此不惜死皮赖脸而以国家作为合法使用暴力的主体身份强制性与成千上万的私产所有权人对垒进行举世罕见的盗抢,为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涂抹鲜艳而血红的靓丽。

改革开放之后的变迁,在产权界定上也发生着悄无声息却在本质上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突出的莫过于1982年国企改造时概念的替换,将全民所有改为国家所有。这种权属的更替反映出新一轮的财富转移。此后,对于私产的觊觎和蚕食一发不可收。逐渐地,所谓的国有,就变成了委府所有,变成了委府牟利的工具,变成了急不可耐套现的贪官污吏们不遗余力使用断子绝孙手段谋求房地产腐败的重镇。

新中国之前,城市土地具备着私有化的状态。这种情况在新中国之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土地收归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也自然皮之不存毛之焉附,(这当然对城市土地国有化的法律和哲学基础提出了尖锐的挑战。)从自己的祖产摇身一变成了抽象的国家财产,并且在众所周知的间接选举实质上不过是走过场的情况下,被委府所把持和糟践。

于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四合院被拆得七零八落凋零破败。我真是在想,开篇那些为四合院的遗体拍照的人们,是否能够将每一个行将就木的四合院所记忆的血泪史也有所记录呢?

我们能够作为这一幕幕正在发生着的骇人听闻的倒行逆施的见证人,是吾幸,还是吾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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