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写了《迷失的时间(5)--- 泰戈尔之光》之后,我的心依然会时不时地迷失在与光有关的种种记忆之中。这似乎是我的一个特点:当我的心被某一句话、某一本书、某个念头或某种情景所吸引,就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沉浸其中难以自拔,而对其他的东西几乎置若罔闻。我以前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心的健康灵动的状态,甚至会以自己能对自己感兴趣的事全神贯注而自豪。一直到学了观心法之后才发现这其实是“痴”的一种体现。但这与生俱来的业习已经根深蒂固,并不可能一时之间撼动丝毫。
因此,昨天当我听到我们一个这里的爬山群里有名的摄影才子说:
“摄影就是用光来讲述一个故事,或者说用光来写一首诗。”的时候,立即就觉得非常心动了。
听到那句话的一瞬间我简直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仿佛一下子就领悟了摄影艺术的奥秘。这也让我记起很多年前教我开车的一个华人老师傅对我说的话:“你的眼睛只要专心看着前面,自然就会开车了!放松身体,只管专心看着要去的方向就好!”我按照他的教导专心致志地看着前方,发现自己的手脚自动地协调起来控制了车子,可以驾驶得很轻松。
这位老师傅的模样我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但他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眼睛紧盯着前方,用有点紧张的语气对我说那些话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时不时地在我独自开车的时候自动地冒出来,令我不禁心生喜悦,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幸运儿,总是在自己涉足的每一个地方都会碰得好老师。
我现在就在想:这个摄影才子对我说的这句关于摄影的名言,一定会让我终生不忘的。多年之后我可能会像忘记了那位教我开车的老师傅的模样却永远记住了他的教诲那样,即使无法再想起才子的面容,却会时不时地想起他的这句话,或许是在我拿起相机的某个瞬间,或者是在看到某些令我动心的照片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泰戈尔诗中的光:“黑云受光的接吻时,便变成了天上的花朵”。“花瓣似的山峰在饮着日光,这山岂不像一朵花吗?”这光之诗是如此形象,就像我在心中举起了相机摄影出来的照片,可不就是用光来写一首诗吗?也许在很多很多年之后,每当我想到摄影,我就会想到用光来写一首诗,同时也会想起泰戈尔的这光之诗。
我对摄影开始感兴趣是在大约三年之前。记得是有一天傍晚我去屋后山跑步,当我从山顶跑回家旁的街道上停下来时,抬头一看,不由得被暮霭中的天空震慑了!天空依然蔚蓝,而半月在树梢之上闪耀银光,夕阳的余晖映照着天空、云彩、树影和房屋,幻化出一幅幅美妙绝伦的景色,那种自然之美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绘画都无法比拟的。于是我便用手机拍了下来。并附上一篇短文《你会崇拜蜡烛而忽视了太阳吗》(https://bbs.wenxuecity.com/teatime/555442.html )发来茶坛这里,当时立写了这样的留言:
敬呈拜太阳教之川川:
没有了月亮
太阳迟早会抽风
过于炙热过于庞大
成为一个黑洞
每一支蜡烛都是一小段明亮的时间
我拥有许多蜡烛
比我的生命漫长
比我的生命——更光明
但我的生命
在太阳之下
仍然如此黑暗
充满灰尘和泥泞
爬满了常青藤
立
2019/04/01
此致敬礼!敬礼!
敬礼的立是顽皮的,但我因他的调侃刚刚露出的会心一笑却很快就缩了回去,因为立接着便严肃地批评道:“你摄影的艺术真应该好好提高一些。那么多年了。”我当时尴尬地找借口说我的相机不好,不过我心知立的话不错,我是应该想法提高我的摄影水平了。于便是翻箱倒柜找出一个蒙尘已久的Canon 6D第一代全幅相机,买了一个能拍广角的16-35mm镜头,背上山去学拍照。那之后不久,我曾写下了这样一段游记:
“傍晚4点多钟,在我们驱车回到40号公路上,夕阳从我们的左侧山峰的乌云中透射出来,照在前面的天空上。金色的阳光照得雪峰熠熠生辉,与山顶上空从黑云间露出的一角蓝天相映,甚为奇幻。这条路以及路旁的Kananaskis 群山我们走过很多次,很多山峰我们的双脚也踏上过,可是每次看见都仿若初次相见。那些山色光影在与我们相遇的瞬间已经变了颜色,而每一次新的相遇都令我惊叹不已。我想:山本来就没有原貌,她本来就是变幻莫测的。“看,前面那座山,太美了!快拍啊!”天骏叫道。我抬头看时,只见前面那座山的山顶像一座灰蓝色的尖塔,从两边灰白的山间突显出来,在蓝光下好像一幅长长的画卷中的绝对主体,高耸如云,无比威严。可是就在我摆弄相机的时候,那座山随着车子下行而变得矮小了,很快就变成了长画中不起眼的一小部分。她那动人心魄的美只如惊鸿一现,很快便消失了。
“你对光影变化比我敏感很多,看到耶稣光的Will也是,所以你们拍照都比我好。”我有点不甘心地说。那之前,当我们登顶不倦山的顶峰时,从乌云中呈现出一道柔和的半月形亮光温柔地笼罩在对面的群山之巅,同行的摄影师WILL便告诉我说那是耶稣光。在乌云笼罩的天色中,耶稣光是唯一的亮光。这个情景以及耶稣光这个名字不由使我浮思连翩,仿佛看到黑暗中的光明和人世间的希望。
同时,我想到:其实所谓的才华,甚至于所谓爱,都只是一个敏感度的差异而已。
一个真正热爱大自然的人会很自然地爱不同季节不同天气下的各种景色,因为他比常人更能感受到大自然变幻莫测的美。无论是蓝天白云艳阳高照还是阴云密布天色苍茫都有无可替代的特殊之美,而一个常年爬山的人肯定比一个足不出户的人更能敏锐地感受到。若是一个人真的爱山,他怎么可能只喜欢阳光明媚的山色呢?那些雨雪霏霏天色苍茫的景色也会令他为之着迷的。
正如你若真爱一个人,你不可能只爱她的笑魇如花。你会非常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一颦一笑中的喜怒哀乐。你能在拥挤的人群中一眼认出她的身影,你能在嘈杂的噪音中立即分辨出她的脚步声。你对她的爱越深,你对她的敏感度就越高。爱到极点时,她就占据了你全部的感觉和思想。
那些真正有文学才华的人,是对文字之美和人性的本质特别敏感的人。当人们盛赞这些人很有诗意,对人的心理和环境观察入微时,其实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敏感度更高,能很自然地感受到更多的东西,因此能更丰富地表达出来。这样的敏感性一部分来自天赋,更多的应该是来自永不止息的磨练。如果一个人如行尸走肉般活着,终日沉溺在功名利禄的泥潭中,又怎么可能保持对诗意的敏感呢?”
像这类的游记我写下来的真不少。回头再读的时候,有时觉得挺美,但大多数的时候却觉得轻飘无力。因为其中多是一些飘忽的思绪,并没有洞彻的真相。
现在看来,我对摄影的理解领悟也跟我的天性一样循规矩蹈、毫无创造力,因此拍出来的照片也呆板无趣、淡薄无味。光是如此丰富多彩变幻莫测,而我飘忽不定的心只是在极少的瞬间被绚丽的光之幻影吸引时才会留意到光的存在,但即使是在被吸引的时候,也没能以非常安静的心专心致志地去观察光的实相。我总是浅尝辄止,我的灵感也就只是昙花一现。更为糟糕的是,我即使是在极其短暂的专注其中时,内心也依然抱着怀疑:如此变幻莫测且虚幻不实的光影世界,这样企图用摄影留下的印象真的有意义吗?这样的怀疑其实是更致命的:它令我的作品缺乏至诚的情愫。
就像林木写的一首诗:
《诗人,秋》
什么人对光心怀愧疚
那些拒绝流泪,体内有太多咸涩的人
就是我们,一群从诗里走出的人物
在这个注定要死的秋天
万物没有爆裂或燃烧,枯草还是枯草
我们赏菊花,以及袅袅炊烟
即使看不见古老的房子
依然心自在,体自然,好像生命充满了自身
也许只有极其敏感又能安于孤独的心才能拍出光之诗吧!又是好久以后我才知道,立在作为一个呕心沥血的严肃作家之前曾经是一个很严肃的摄影爱好者,而那也是他与他的知音影云---另一个同样严肃的极有艺术天分的摄影爱好者得以相遇的契机。我想他们两个对艺术的领悟已经达到如此细腻深邃的境界,以至于彼此的存在已足于相互滋养而共同翱翔于艺术的天堂之中,而这也是心灵所能具有的最纯粹美好的境界。
有个著名的摄影大师亚当斯曾经这么说:“你并不只是用一台相机来拍照。你的摄影中带着所有你看过的图片、你读过的书、你听过的音乐和你爱过的人”(You don't make a photograph just with a camera. You bring to the act of photography all the pictures you have seen, the books you have read, the music you have heard, the people you have loved. --- Ansel Adam),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的能以光作诗的诗人。
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写出自己的光之诗,如同我张开手心,接住一缕缕在破碎的时间中绽放的生命之花瓣:
破碎的时间 ---by 立 2021/2
时间如此破碎
我们置身其中
和时间一样的破碎着
我们的生命如此美丽
你需要的只是一点点耐心
你需要的只是一点点时间
然后,彻底的破碎
像绽放
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