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2758号决议 世界欠台湾一个道歉
2758号决议中英文附在后面。
历史不能追回,但可以追忆。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中国大陆接纳为联合国成员,并接替国民党政府成为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同时停止国民党代表在联合国的活动。在中共历史上,这是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称为“驱逐蒋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伟大胜利。
半个世纪过去了,2758号决议早已成为既定事实,客观上讲,把一个7-14亿人的大国长期排除在国际舞台之外,既不合理,也不现实。何况,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奇迹确实为世界发展提供了动力。但是,凡事都要讲个道理,不能啥都以“钱”划线,拳头比大小,今天回读当时的联合国决议,遵循法的原理,总感觉2758号决议的用词及提法有几处欠妥,而且违背历史事实,特此提出来商榷。
第一个问题,法律依据不足。
开篇,“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指的是哪一条?凡是法律判决书,标准格式为“根据《XX法》,第几条,第几款”。否则,笼统讲“依法判处XXX什么罪”,人家不服呀。
根据当时的情况,应该这样说,鉴于海峡两岸的历史沿革,政权中心事实上已经处在大陆,长期将占世界人口1/5人口的大国和事实政权排除在联合国事务之外,不利于,,,,,
其实,联合国宪章对于大陆与台湾之间的特殊历史纠结并无具体规定。
第二个问题,“恢复”一词,用词不当。
查字典,“恢复”的意思是,1、 使变成原来的样子。2、 重新得到。3、受伤或疲劳之后身体状态复原。
英文释义:bringing back to a former position or condition.
都是指把原来已有的东西修补回原状,“恢复”与“剥夺”相对而生。没有剥夺,哪来恢复?比如一个老干部文革受迫害,文革后官复原职,这叫恢复。假如一个暴发户,想捞一个处长当当,直接升官即可,那不叫恢复,他原来只是一介平民,没有什么好恢复的。
在2758号决议之前有过接纳大陆的动议,但均被否决了。从法律上讲,大陆从未得到过联合国席位,因此谈不上恢复。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接纳”。
第三个问题,“非法占据”,用词不当。
什么叫“非法占据”?比如一个房子,以前是张三拥有,后来他把房子过户了,房产证换人了,自交割之日算,张三以前住在房子里不叫占据,假如他仍赖着不走,那才叫占据。
对于台湾来讲,自决议之日起离开联合国即可,之前作为成员国参与活动,不算占据。
更不能用“非法”一词,假如台湾违法,它存在于联合国几十年,等于联合国熟视无睹,纵容坏人,说明这个组织非法!
不要忘了,中华民国是联合国五大创始国之一,何来非法之说?
第四个问题,“驱逐”一词,用词不当
假如第三条成立,“驱逐”一词就很不恰当,不能用expel , 台湾没有赖在那里,让他们离开就是了,可以说:“免去,remove”
第五个问题,“蒋介石的代表”,用词不当。
“蒋介石的代表”,台湾存在于联合国不是蒋个人的代表,就像当年成立联合国时,那些前辈使节是代表民国政府参与的一样。他们当时不是,从来也不是以蒋公私人代表的身份,而是以国家的身份。
这样去诋毁一个领导中国抗战,赢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并亲手创建联合国的战时总统,是对中国人民的失敬,对历史的污蔑。
第六个问题,决议应该敦促二岸和平统一
通过这个决议,就等于抛弃了台湾人民,那么,应该表述一下因多数利益原则,实为不得已,应对受委屈一方表示歉意。应该表述一下,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希望海峡二岸人民用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唯有和平与发展,才是符合二岸人民,以及世界上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唯一道路。
作为联合国决议,不应有歧视性语言,特别是在台湾没有主动犯错的前提下,把它描绘成私闯民宅的流浪汉,有失公允,特别是使用那些带有阶级仇恨的词语,莫名其妙。
历史证明,世界的发展,没有中国大陆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今天大陆已经是第二大经济体了,差点就是老大,但世界要有公理,不能倚强凌弱,也不能抛弃任何一个地区。这也是当初成立联合国的初衷。作为一个国际组织,联合国名流汇聚,人才济济,居然发出如此粗糙的决议文本,如此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令人叹息。
今天,台湾作为一个客观存在,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当初排除它的同样的道德与利益拷问。那就是,台湾问题不能再回避了。国际社会不想介入二岸争端,但是,面对台湾在世界经济地位的不断提升,尤其是在敏感产品的绝对占比,比如芯片制造,其作用应该收到足够的重视。特被是反向危机,对世界的冲击令人担忧,假如世界上一半的芯片(48%)突然断供了,情形会是什么样子?
台湾无论是岛屿面积,人口数量还是GDP总量,这些年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很多方面,某些方面其成就甚至不逊于大陆。就那数字讲,台湾在1990年经济总量占比曾达到大陆的43%,台湾今天的GDP排世界第21名,人均GDP排世界第16名,甚至超过了日本,怎么看都算上是一个中等国家偏上的水平了。台湾在2022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的竞争力排名第17,同年大陆排28。好像当今的世界是靠实力说话,台湾明显欠缺与其实力像对应的话语权。
当然,站在大陆的立场,台湾自古以来都是中国领土,统一台湾属于内政。然而,中国的领土不等于中共的领土,
- 1912年2月12日,清朝颁布清帝退位诏书,让位国家于中华民国政府,包括台湾。共产党在1949年夺取了大陆政权,但在此之前,共产党一天也没有统治过台湾;
- 统治过台湾的民国政府退守台湾,共产党的胜利止步于此,再也没有向前一步,这个状态已经存在了70年;
- 大陆有理由提出与台湾统一,但前提是台湾人民必须公投同意。
- 假如大陆在台湾不同意的前提下,试图武力克台,其行为将受到对联合国宪章有解释权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今天还包括了其他主持正义的国家的反对。
- 大陆政府对国际新秩序世界不理解,不服气,不同意或不屑一顾,并低估了上述反对力量,这是围绕台湾问题所有纠纷的症结。
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决议虽不可更改,但仍不妨思考质疑。既成事实并非一定是正确的。就拿俄罗斯讲,当年苏联解体,原联合国席位凭什么由俄罗斯继承?只是因为它大吗?从俄罗斯这些年的表现来看,其行为距离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居庙堂之高且负责任的大国相去甚远,它欺男霸女,强取豪夺,坏事干尽,好像一个流氓恶霸,正襟危坐在世界公堂之上,既十分荒诞,又令人不齿,对联合国的正义性大打折扣。就这个反例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联合国在发展过程中处理所有问题判断的准确性,正当性。
大会决议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体会议
The General Assembly,
Recall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sidering that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o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