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将至 大厦将倾 国将不国 ----再评安徽庐江中学“抢话筒”事件以及共青团中央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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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将至  大厦将倾  国将不国

----再评安徽庐江中学“抢话筒”事件以及共青团中央的介入

 

安徽庐江中学“抢话筒”事件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 ,把责任归咎于教师“杂交”用词不当。这实际上就是一次“辱华”事件。任何人,只要被扣上了辱华帽子,事情的原委已经不重要了。被“  ———   思想”武装起来的革命小将,采取的任何行动,被自动赋予合法性,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眼前的一幕并不陌生。1966年,毛泽东一张《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革命小将被发动起来了,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共青团中央介入“抢话筒”事件,颇有当年文革的遗风。看到长胡子的去力挺那个中学生混小子,笔者再也按耐不住了,跳将出来,继昨天的檄文,再鼓噪一番。

            似曾相识,喊口号的那个小子,就是今天的蒯大富,聂元梓,黄帅,被中央肯定了,那还得了!业已成为一种现象,很快到处演讲,高校破格录取,出尽风头,恐怕连他自己也搞不清他是谁了。从现在起,抢话筒都是轻的,有老师被打死不要奇怪。

            今天所有支持那个抢话筒中学生的人,也许不了解或忘记了文革是怎样发生的,更很难想象当时一帮小学生,都是毛孩子,哪里来的那股怨气与仇恨,把一个教育自己多年的女教师用皮带活活抽死,可能现在很多人都觉得下不去手,可事件当中的打手与舞台上那位中学生同样是义愤填膺。简单查了一下过去血淋淋的历史,

  1. 北京市第七中学语文教师李志明,1966年被红卫兵殴打致死,享年32岁。
  2. 北京市第五中学英语教师陈铎,1966年被红卫兵殴打致死,享年44岁。
  3. 北京市第八中学英语教师朱林,1966年被红卫兵殴打致死,享年34岁。
  4. 北京市第二十二中学政治教师程进,1968年被红卫兵殴打致死,享年40岁。

 

那些小孩子,怎么下的毒手?他们一定坚信老师有错,不仅是有错,而且是有罪,否则不至于下如此狠手。就像今天陈老师大谈什么“杂交”,罪该万死。试想,能把一个与自己原本无仇的人活活打死,凶手要有多大的愤怒啊。转念一想,陈老师能活着回家,还算万幸。

                  不是吗?笔者的上一篇反对抢话筒文章,有些读者在批驳时,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即:“教师胡说,理应被辱”。天呐。到了21世纪,世界上仍然存在如此是非不清的人,令人毛骨悚然。

      中国人很容易掉进一个“正确者有理,胡来无罪”陷阱,由于它时常发生,因此被授予了合理性。比如中国的怒打小三现象,几个女人围着一位女子暴打,甚至剥光了她的衣服,当街示众。这种情况,放在任何一个西方法制国家,打人都是严重的犯罪,其对人身伤害的罪行要大过偷情十倍。那个打人的原配,不仅要坐牢,而且还要赔偿“小三”精神补偿费。

同样道理,笔者议论的重点不是陈老师言语是否恰当,而是谴责中学生抢话筒行为。这里有必要重申观点,假如抢话筒之风蔓延,从今天开始,你会经常看到教师被赶下台,甚至被殴打的新闻。为什么?因为他辱华,他传播负能量,因为他崇洋媚外,因为他境外势力。甚至可以预言,今天义愤填膺谴责陈老师声援中学生的人,明天可能会因为自己的不慎言语而被处理,甚至被枪毙。只要一个国家可以语言治罪,任何人都可能是罪犯。

声援中学生的人,忽略了一个简单的道理,也是中国人最容易犯的逻辑错误,即“多数人暴力”。每当提出一个新观点,特别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当多数人尚不理解时,往往会遭受舆论暴力。而且在中国,这样的敏感点还特别多,比如中医问题,俄罗斯问题,台湾问题,新冠病毒来源问题等。这里笔者无意争论陈老师的观点,只是提醒一下,把“杂交”作为“近亲结婚”作为对立词,杂交一词真的有那么负面吗?真的是辱华吗?远的不说,就说近代史,中国人真的那么纯种吗?百度解释:“清朝的由来,公元1616年,建州女真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努尔哈赤儿子皇太极改名为清朝。”假如是这样,那么,努尔哈赤,一看名字便知当时发生了外族入侵,他不是汉人。那么请问,当时发生的大规模的外族人与当地汉人之间发生的人种融合,从人类繁殖的角度上看,那叫什么?

      很多支持中学生的人,都是因为反感陈老师的“杂交”论,一听即跳,打死他!

本文无意为陈老师辩护,也不确定他当时讲了什么,更不想讨论“杂交”是贬义词还是中性词,而是想揭示一个,公众的视角被愚弄了!!!整个事件分二段,第一段,陈老师“胡说”,第二段,中学生抢话筒。

问题的核心是,陈老师有权力和资格胡说,而中学生无权打断别人的演讲程序。一个社会,不能维护一个具有合法资质的人的讲话的权力,而要去肯定一个毛孩子凭一时冲动,在无任何授权的前提下,去打断前者的正当程序,这个社会就处在文明前。肯定还会有人这样推理,“假如陈老师不胡说,中学生怎么会上台抢话筒?”这个逻辑讲不通,因为社会不能随意给中学生一个授权或资质,让他在几秒钟内断定一个老师是否在胡说。

也许有人会问,中学生也有言论自由。没错,但是,中学生的言论自由必须在维护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不要忘了,所谓自由,是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前提的。中学生有很多伸张自己言论自由的机会,比如在回答问题时段批驳老师,但是,唯独不能干涉陈老师的言论自由。笔者还是那个观点,假如一个社会不能保证陈老师的言论自由的话,中学生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用“上台有理”的逻辑延伸一下,在学生喊口号时,冲上来第二个中学生,以“空喊误国,实干兴邦”为由,把第一个中学生揍一顿,循环下去,那整个会场不就变成战场了吗?

无论如何,中学生抢话筒的错误,以及对社会带来的危害,要比第一段陈老师讲话的“胡言乱语”要大100倍。

1.必须要假定陈老师的讲课是得到授权,并具有资质的。反过来,中学生没有任何资质去抢话筒;

2.判断一个观点的正确与否,需要较长的时间,很多问题的可能要讨论几年,不是一个毛孩子几秒钟决定的;

3.言论自由是绝对的,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任何人均可以批判,但必须程序正义;

4.在一个正式场合,任何人不得自我标榜“正能量”,并以此去打断他人的讲话,

5.作为读者,听到某个人的讲了一些你不爱听的话,一定要先怀疑是否被断章取义,或被曲解夸大,不能盲从多数。你不爱听,不等于他讲的不对。哥白尼讲了日心说,教会不爱听,就烧死他。历史的教训啊。

 

再强调一次程序的正当性。现代文明有一些基本约定,不能以少数的反例来怀疑秩序,比如,过马路必须要听警察的。你不能说,警察也有坏人,或者警察也可能瞎指挥,因此我就乱穿马路。所谓程序正当,也包括维护中学生讲话的权利。假如今天是交流学习心得,邀请中学生讲话,他的发言任何人不得打断,校长也必须听完。

必须注意语言与行动之差别。一个教师,无论他讲什么,都可以事后追责。连习近平都知道,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但是,抢话筒是一种行动。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国民最大的错误认知就是人人都有判决权与执法权。

最恐怖的是共青团的介入。作为政府组织,平时在教师的选拔与使用方面,是如何把关的?陈老师讲了1000场,前面999场难道没有错误?既然知道陈老师信口开河,为什么频频请他到处放毒?学校的责任何在?教育局该当何罪?共青团中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出了事,共青团不敢担责,不负责任地随意拔高那个学生,占领道德制高点,替各级机关推卸责任。一旦此风得到助长,老师就变成了过街老鼠,共青团就是历史的罪人。

最高中央机构,随意去为一个小孩子的冲动行为去背书,贻害无穷,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从纳粹,到文革,历史的教训难道还不够吗?

            假如抢话筒受到鼓励,中国将进入一场全面内乱。涉世不深的小孩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而且不论理由,文革中,二派都是用护毛主席的,水火不容,刀枪相见,甚至发生了武装冲突。现在经济不好,人们戾气横生,加上团中央煽风点火,互殴将成为社会主流。历史上发生过。同样的事还会发生。同样的事正在发生。

            正如19世纪的作家和哲学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人们从来没有从历史中学到任何东西 - 他们只是重复着他们所忘记的错误”。这句话用在中国人身上,再恰当不过了。文革都过去60年了,中国在社会文明层面毫无进步,至今还停留在“你敢偷东西,就砍断你的手”的野蛮阶段,这是一个声称自己有5000年文明的“大国”。

bbbbtttt 发表评论于
以为是文革2.0,其实是直接进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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