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史事件”探究之十
原创 思目(jocole)
十、二次土改之谜
1946年4月的一天,黎玉及张云逸等乘飞机离开临沂,前往延安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黎玉汇报完工作没有立刻返回山东,而是同薄一波及邓子恢一起,参加刘少奇组织的起草《五四指示》工作。这个《五四指示》是关于解放区土改的,是要将抗战时期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农民。
其时抗战刚结束不久,中共中央从当时的形势出发,既要考虑政治协商会议的精神还要照顾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因此没有明确宣布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而是强调了对地主、富农的适度照顾。这对于说服党外民主人士赞同和维护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争取社会舆论对中共的支持是较为有利的政策。在当时国共关系还没有彻底决裂、全面内战还未爆发的情况下,采取这样的政策无疑是正确的。
因此,中共中央在《五四指示》中明确规定:“‘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应着重减租而保全其自耕部分’;‘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家属之属于豪绅地主成分者,对于在抗战期间无论在解放区和国民党区与我们合作而不反共的开明绅士及其他人等,在运动中应谨慎处理。一般的应采取调解仲裁方式……给他们多留一些土地,及替他们保留面子。’‘对中小地主的生活应给予相当照顾……应多采取调解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与农民的纠纷。’实践证明:《五四指示》的历史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党中央对其一直是肯定的,毛泽东、刘少奇同志在他们的著作里都有明确的阐述。”(注1)
中央下达《五四指示》之际,饶漱石尚在东北参与军调工作,而黎玉、张云逸则在延安参加中共七届委员会会议。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五四指示》,华东局于1946年5月25日在临沂召开地委书记、军分区司令员以上干部会议,由陈毅主持传达并讨论落实中央的《五四指示》。根据时任鲁中区副书记的高克亭回忆:“因为陈毅同志坚持要等黎玉同志回来总结,所以会议开的时间较长。这时,国民党发动内战的迹象已经十分明显,形势紧迫,会议不能再开下去了,大家要求陈毅同志作总结,陈毅同志作了总结性发言,他再三说:‘这不是总结,回去后也不要向下传达,等黎玉同志回来再说。’”(注2)
高克亭的这段回忆充分说明,陈毅对黎玉是尊重的,并未因黎玉不在山东期间独断专行。那这是否意味着陈毅不讲原则,用自由放任来漠视黎玉工作中的错误与不足?据王丰所著的《简评中共华东局1947年寿塔寺会议》一文透露:“饶漱石到东北执行调处任务,陈毅代理华东局书记和华东军区政委时,在一些问题上,陈毅和黎玉在工作上也有过分歧。为此张云逸曾到中共中央反映过黎玉的问题。1946年4月黎玉到中央参加起草‘五四指示’会议时,中央指定刘少奇、康生、薄一波和黎玉谈话,提出批评。朱德在和黎玉谈话时,也提出过警告,黎玉为此也作了检讨。”(注3)从这之后的史料记载看,正是由于陈毅等是通过正常组织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所以并未对二人的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解放战争时期,张云逸在山东(图片取自网上)
7月上旬,黎玉从延安返回后,得知陈毅特地介绍过去在江西苏区土改时期“左”倾错误带来的危害和教训,并特别指出“千万不要再走王明‘左’倾的老路,不要造成‘赤白对立’”的观点后,十分赞成。这时全国性内战已经爆发,山东又成为国民党军的重点进攻地域,因此山东各地的土改工作进展缓慢。黎玉于8月下旬召开会议,分析了前段土改的具体情况,对土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依照中央《五四指示》精神,于9月1日发出《关于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指示》。
这个后来被称为“九一指示”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三点:第一是坚决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第二是具体规定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方法,即分配土地的步骤以及什么人应分得土地和对各色人等的照顾等。第三是强调根据不同的地区,按照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工作的缓急先后。根据华东局“九一指示”的要求,山东省政府于10月10日颁发土地改革的布告,10月25日公布《山东省土地改革暂行条例》。这两个文件对没收、分配地主的土地,以及确定地权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10月29日,山东省政府又发出了《关于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土改进行期间,全面内战严重威胁着山东各解放区——9月下旬,国民党军攻占了昌邑、掖县。10月初,胶济线全部为敌所占。10月底至11月初,国民党军进占枣庄、临城、峄城,接着向东推进,占领兰陵和向城,逼近临沂。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中共各区党委一边进行自卫战争,一边组织民众进行土地改革。
根据山东的史料文献记载,“九一指示”下达后,山东各地召开会议并分别发出土改指示,一场大规模的、史无前例的、群众性的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在山东解放区各地全面开展起来。由于事前准备工作做得扎实充分,主要方式又是说理清算——除了汉奸和恶霸的土地明令没收外,对于一般的地主,则采取算账的方式收回其土地归农民所有。由于在清算中政策掌握得较好,没有过多地侵犯中农、工商业者及中间人士的利益,地主、上层人物因恐慌逃跑的现象也比较少。
此次土改,农民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和房屋、粮食、耕畜、农具以及衣物和钱财等。但初期因缺乏经验,在分配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某些人和干部照顾过多,而赤贫及雇农分的土地和浮财较少。后经中央指出,山东各根据地总结了经验,提高了认识,对胜利果实的分配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要求在分配之前,先统一清点数目,统一登记保管,按户登记人口、劳力、农具、土地等,依照全村人口和土地的比例,算出全村的统一标准,再确定分配方案。如此一来,大多数地区基本上实现了公平合理的分配斗争果实。
时至1946年年底,轰轰烈烈的山东第一次土地改革顺利完成。从史料记载看,除少数地区发生过较“左”的倾向,逼走了少数原伪军家属之外,基本进行的比较顺利。根据史料文献提供的数据,山东参加土改的约1000万余农民获得了460万亩土地,比较彻底地在土改地区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基本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这里有必要,就为什么山东第一次土改较为顺利的原因,再多絮叨几句。全面抗战拉开帷幕后,山东很多有识之士义愤填膺,毁家纾难投身抗战。现今的人们大都不太明白,何为“毁家纾难”,当年在山东可谓风靡一时!顾名思义,“毁家纾难”就是变卖家产,组织民间抗日武装。其中名气比较大的,就有清河地区的马耀南三兄弟,他们拉起的部队,成为清河抗日武装骨干力量。那一带很多38年39年参加八路军的老同志,就是在他们的号召下,投身抗日洪流的。
经过近八年的抗战,山东根据地内的地主老财基本已两极分化:跟着共产党抗日的留了下来;跟着日本鬼子的基本都逃跑了。1943年实施减租减息后进一步分化,留在根据地内的那些乡绅和地主,基本都服从共产党的领导。还有一个鲜为人道的史实,朱瑞当政遇到困难时,经常通过动员这些人捐钱(物)捐粮。山东农村大都是五服之内的宗亲,又一起经历了八年抗战的风雨,所以此次土改比较平顺,打死人的现象很少见。
1946年底,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华中分局主要领导机关北撤到山东境内,合并到华东局。此时,除张鼎丞、粟裕、谭振林等在前方之外,邓子恢、张云逸、曾山等则在临沂等待具体分工。可黎玉却在不经意间,犯了个无心之过——“此时黎玉身兼十三职,任华东局副书记、山东省主席、山东军区兼华东野战军副政委,并兼管财政粮秣、支前等多项工作。尽管任务十分繁重,但黎玉没有抓紧时间研究分工,适当分权,致使邓子恢等人等了20多天,引起不快。”(注4)
那么,黎玉为何没有及时研究分工呢?到底是有意为之还另有原因?
根据史料记载,华中分局机关北进至山东时,饶漱石尚在河北邯郸代表中共中央与世界救灾总署进行谈判。饶漱石何时离开的河北不清楚,其年谱记载为1月16日从泰安出发回临沂,22日与陈毅、黎玉和张云逸等部署苏鲁机关合并等事宜。由此推断,时为华东局副书记的黎玉,应该是等待饶漱石回来后由他拍板决定。但遗憾的是,大概是由于黎玉等对此未作解释,引起邓子恢等人的误解和不满。1947年2月2日饶漱石致电中共中央,建议原华中分局常委自动成为华东局常委,如此邓子恢随即成为华东局的副书记。
如果仅此一件事,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概也就过去了。可问题是此前不久,华中来的有关领导,就对黎玉等有所不满。事情的原委是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华中解放区首先遭到国民党军的强力进攻!由于战争负担过重,财政发生困难,华中分局于11月致电中共中央,中央则要求山东予以支援。为此邓子恢、曾山等到山东寻求支援,尽管黎玉等给予了一定支援,但却并未满足华中方面的需求。
实际并非黎玉等不想支援华中,而是另有苦衷。全面内战爆发之初,国民党军虽然尚未大举进犯山东,但为争夺胶济铁路双方同样大打出手!山东本就是穷省,既要支持近三十万山东野战军的作战,还要顾及国民党军队向根据地的进攻,6月东江纵队又北撤至山东,于是山东解放区政府的财粮开支急剧增加。
邓子恢(图片取自网上)
9月初,华东局专门召开扩大的财委会议,专门讨论有关财粮等问题。会议指出“一般预算异常庞大,收支不平衡,而支出预算竟超过总收入之一倍半”。特别是胶东地区,“近几个月来的开支,远远超过以往分割局面下游击战争全年所需”。11月29日胶东行署召开会议,商讨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决定党政军精简节约,紧缩开支,将节省出的粮食发还农民。根据有关记载,发还总量共计约6000万斤,相当于该年度胶东征粮总量的20%。
从时间上可以知晓,此时的山东,的确难以拿出更多的资源来支援华中。可这种事既不能叫苦,更不好解释——闹不好越解释误解越深。可如此一来,旧的误解未除,又产生了新的。是年底,华中分局机关进入山东后,山东在财粮等物资供应方面出现了不及时等问题。再加上风传八路军和新四军的装备不同,联合国救济物资的发放不均等,引起了不少华中分局北上干部们的不满。依照王丰所著《简评中共华东局1947年寿塔寺会议》一文记载:“后来曾山在华东局虽然分工管财经,但因与黎玉意见分歧,曾写信给饶漱石辞职。后来曾山到中共中央工委也反映过黎玉的问题,这些都影响到团结。”(注5)
有这样一个事例,大概可以反衬出,双方在认识上的差异。据有位华中进驻山东的干部回忆:他们来到山东后,曾要求黎玉拨一笔钱解决生活困难。黎玉先是表示手头没有钱,但又说可从地方政府帮忙借,后来这笔钱并未找他们还。对此,这位干部对黎玉如此处理,表示难以理解。但其时山东已实现预算财政,加上华中分局机关大批人马的突然北上,一时间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只能从地方政府临时预支,其后黎玉等再想办法予以解决。
是年2月1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迎接中国革命新高潮》的指示,人民解放军作战的胜利和蒋管区人民运动的发展,预示着中国革命高潮的到来。中共中央在肯定各解放区约三分之二地方执行了中央的“五四”指示、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指出还存在着解决不彻底的缺点,因此必须认真检查、实行填平补齐、务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都能获得土地,豪绅恶霸分子受到惩罚。为落实中共中央的上述指示,华东局连续召开会议研究土改问题。实际根据史载,早在1946年底山东解放区就对土改进行第一次复查,并提出“武装保田贯彻大发展”的口号。
但刚刚进入山东的华中分局邓子恢等人却有不同看法,因此在2月21日华东局在下达的《关于目前土地改革、土改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中第一次指出:山东有些地方存在着“富农路线”倾向,必须深入开展复查工作。鉴于此时饶漱石刚刚返回山东主持华东局工作仅一个月,因此给山东土改扣上“富农路线”大帽子的,显然是邓子恢等原华中分局的那几位领导。4月,华东局委派邓子恢、张云逸等下基层,调查山东第一次土改存在问题。5月,华东局在下达《关于土改复查工作的补充指示》中再次严厉指出:山东在分配土地中,“干部富农路线问题较为普遍”。
1947年5月16日,华东野战军取得了孟良崮战役的胜利!这是继鲁南、鲁中战役取得胜利后的第三次大胜,尤其是全歼国民党军主力第七十四师更是震动了国民党军高层,不得不暂时停止对山东的进攻。华东局抓住这一有利的时机,一方面要求部队进行整训和补充,另一方面重新开展土改运动。在6月发给胶东区和渤海区关于土改复查的指示信中,要求在土改复查中应以“克服富农路线”为关键,并进一步提出“克服富农路线……是一个复杂而又严重的党内思想斗争。”
根据明确的资料记载,从是年4月初至7月7日三个月的时间里,华东局共开了二十一次常委会,其中有九次是专门讨论山东土改问题的。饶漱石几乎每次会上都提出山东土改不彻底,以及有“富农路线”倾向的问题,而且调门一次比一次高。起初黎玉等对华东局的这些提法感到难以理解,尤其对“山东党是‘富农党’”、搞的是“富农路线”的说法表示反对,黎玉并就此当面询问饶漱石:“过去白区工作中,王明就是以‘富农路线’整人;苏区土改中反对毛泽东正确路线的人,也是以反‘富农路线’为口号的。你们说山东搞的是‘富农路线’,那么,你说的这个‘富农路线’究竟是什么?”(注6)饶漱石对此并未给予正面回答,而是支支吾吾地搪塞过去。
随即饶漱石在6月下旬主持召开的华东局扩大会议(即史称华东局寿塔寺扩大会议)上,开始以在土改中推行“富农路线”的罪名,对黎玉进行错误的批判。邓子恢首先在会上,作了题为《土改基本任务及群众路线》的长篇发言,正式对山东之前的土改提出十分严厉的批评:“华东局过去在土改指导上却发生了严重错误,这个错误不是一般的方式方法的错误,而是方针路线的错误,在土改政策上是右的‘富农路线’,在执行方法上是限制群众路线,在领导方法上是自满自足与官僚主义。”接着,华东局常委张云逸、张鼎丞、舒同等人,也纷纷在会上,对黎玉进行了批评和指责。
对于张云逸、张鼎丞等人发言批判黎玉还好理解,但舒同跟着发言批判黎玉就有点儿令人匪夷所思了!难道舒同没有参与领导山东的土改吗?笔者注意到,许是往事不堪回首,黎玉在其回忆里非但对此次会议没有记叙,而且在其回忆录里几乎没有提到过舒同的大名。可能是由于舒同也站出来批判,黎玉在华东局上层几乎是孤立无援。俗话说得好,“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这又是党内会议。于是,黎玉对邓子恢的长篇发言,不得不发言,表明自己的态度。
舒同(图片取自网上)
在这之后,邓子恢在7月初补充发言中说:“黎政委的发言是布尔塞维克精神的表现,我很拥护,并愿意向他学习。饶政委、黎政委、张副军长对我过于夸奖了。我感觉我的能力很差,狭隘经验有一些,自己的缺点也很多,黎玉同志的错误我也犯过。”“不能因为土改有些毛病,而否定其他方面的成绩。山东工作是有创造性的,值得大家学习。华中、华东的同志团结起来,团结就是胜利。”(注7)邓子恢的这番补充发言,给人以点到为止的感觉,尤其后面那段话,可谓感人至深。令人遗憾的是,此后事情的发展,却一步步走向了黎玉等山东干部意料不到的局面。
1947年的7月7日,此时仍处于华东局扩大会议(即寿塔寺会议)期间,饶漱石主持华东局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由邓子恢起草的《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关于这个《新指示》,邓子恢在其后来的《自述》中,仅轻描淡写地记叙为:“当时山东的土改政策,对富农土地不动,地主可留比贫农多一倍的土地,这样贫农可分土地就不太多了,加上不敢放手发动群众,这就造成当时土改不彻底,群众情绪不高。在7月华东局扩大会议上检讨了这些缺点,改为‘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方针,重分土地,群众运动重新高涨。”(注8)
实事求是地说,邓子恢的这段说辞有些过于风轻云淡,没有真实地反映出这个史称“七七指示”下达后的基本史实,以及对此后渤海及胶东地区土改产生的深远影响。
实际这个“七七指示”不仅全盘否定了山东的第一次土改,而且将矛头指向根据“五四指示”精神制定的“九一指示”,认为其“采取了与中央完全相反的方针路线来作为土改的指导原则”,并存在三点原则上的错误:“土改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执行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领导上的自满自足放松土改”。
“七七指示”还宣布,停止省政府土地法令的执行,并对土改政策重新作了规定:地主的土地全部交农会分配;富农出租土地全部拿出外,其自耕土地可清算出一部分;中农的土地财产坚决不动;干部、军工烈属多得土地,应该说服其拿出,与其他农民同等分地。在此次土改复查中,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大权必须交给90%的农民,一切事情依靠他们自己去办,而不是少数人包办代替强迫命令——“在土改复查中,一切清算、调查、分配、复查、调整或重分,均须先经过贫农小组讨论,再经过农会讨论通过,即可实行,不须再经过任何机关核准”。此外还专门强调:“必须在土改过程中完成改造党、改造干部、改造作风、改造党的其他组织的艰巨任务”。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全面内战爆发后已失去“和平建国”可能性的新形势,中共中央正准备在河北省建屏县(今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新一轮党的全国土地会议。通常说来,土改复查应该在党的土地工作会议结束后,按照新的土地政策进行为好。那华东局为什么急吼吼地抢先下达有关二次土改的“七七指示”呢?
多年后,山东老干部感到主要有两点:一是饶漱石及邓子恢等已基本知晓中央新土地政策的大致内容——邓子恢于7月3日就土改的意见及看法给刘少奇写了一封信,委托山东参加全国土地会议的代表李林带去。刘少奇的回信未见记载无法知晓,但“七七指示”有关土改的政策方面,与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大致相同。二是华东局机关等已迁入渤海区,饶漱石等急于掌控渤海区的整个权力。
表面上看,笔者这个观点似乎有些站不住脚——华东局是上级机关,有何必要去夺下级机关的权利呢?可反过来说,山东老干部为何多年后会有此感想呢?!有诗云: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我们来看看无情的历史,到底是如何记载的。
实际早在“七七指示”之前,严格意义上的渤海地区的二次土改就已经开始了,不过打出的旗号,是纠正“锄奸政策右倾”和“土改富农路线”。根据时任渤海行署公安局长的李震回忆,华东局的常委舒同、张鼎承带着社会部长梁国斌前来检查渤海的土改及镇反问题,没两天就认定渤海区是锄奸右倾,镇压不力,杀人手软。
而时任渤海行署公安局长的李震却认为,根本原因是随着解放区的扩大,地方武装及大批新兵加入主力,后方兵力空虚造成的——“当时我不同意是右了。我认为杀人越多,树敌就越多,一个反奸诉苦,凡是沾个伪军边的就杀了,土改又是采用肉体上消灭地主的办法,这样他们的家属、亲戚、朋友部跑到敌人那边去了,组成还乡团回来对付我们,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巨大损失,这能说是右了么?”(注9)
但华东局领导不由分说,当即就给区党委一个集体警告处分(廖容标除外),李震更是单独挨了个警告处分,同时将决定将杀人的权力下放给各县。会后虽然成立了以骑兵大队为主的剿匪司令部,专门负责对付还乡团的侵扰,可由于新解放区面积大,兵力有限的剿匪部队顾此失彼,东奔西杀也未能奏效。直到中共中央华东局机关、荣校、东江纵队以及鲁中的后方机关等转移到渤海区黄河以北各县,差不多村村都住了机关或部队时,使还乡团失去了活动的余地,地方治安才真正稳定下来。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恰是由于新解放区的后方空虚,才给了还乡团以可乘之机,与华东局之前认定的“锄奸政策右倾”没有多大的关系。所以李震认为是“军事问题”的观点,显然是正确。可叹的是,华东局的主要领导依然如故——此后不久,渤海区各地委、县委,都充实了中共中央华东局指派的干部,区公安局派了季明任副局长,变相取代了李震。
大概是为了保证二次土改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华东局工委组织了土改工作团负责渤海区的土改工作,区党委领导景晓村和王卓如只负责主持会议和传达文件及后勤工作,政策性问题实际是由华东局工委说了算。渤海区二次土改刚一拉开序幕,就集中讨论“锄奸政策右倾”、“土改富农路线”这两个问题,随即便全面否定了渤海区过去的工作。
在七月七日的华东局干部扩大会上,饶漱石居然说:“地主、富农在土改中杀我们1个人,我们就要杀他们10个人;如杀我们10个人,我们就杀他们1000人。”“一锅端(指抓、杀全家),杀了地主是好的,即使个别杀错了,端错了,只要是群众运动也不要紧啊!”“礼治君子,法制小人,鞭杆子对驴!”(注10)饶漱石的大嘴一开,再加上下达的大权必须交给90%的农民、一切事情依靠他们自己去办、不须再经过任何机关核准等政策,山东二次土改的杀人狂潮如同开了闸门,很快就席卷全区!
“七七指示”下达后,使各地基层组织在贯彻执行华东局的土改复查中,本来就已存在的“左”的倾向变得更加严重。8月初,华东局又接到刘少奇发来的电报,明确指出:“邓子恢的发言特别正确”。
得到上级肯定的邓子恢,随即于8月21日至9月25日,专门主持召开渤海区的高干会议,在会上作报告时强调指出:“今天渤海的情况,……,村干大部分是地主、富农、流氓与伪组织人员,几乎全部是贪污浪费。县以上领导干部的成分,据这次参加渤海区党扩大会的三百六十余人的统计,其中雇贫农成分不到二十人,其余尽是地主富农与小资产成分,所以我们说渤海的情况是严重万分;领导干部如此,下面的贪污腐化、包庇地主富农的情形,不言而喻。”(注11)
会后,邓子恢同张云逸、舒同向华东局和中央工委,报告了会议反映出来的情况:渤海地区土改问题异常严重,从去年7月开始是右,与华东局的“九一指示”不谋而合;今年7月接受华东局的“七七指示”,又出现了“左”的行动,一概“扫地出门”,“一锅端”,扫了中贫农;每会必斗,每斗必打,每打必死;大部分地区的土地问题,基本没有解决;发动的只是小众,而不是大众行动;军政干部不少干涉土改。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邓子恢等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竟然是渤海区干部的成分异常复杂,选用干部不重视阶级出身,组织路线有错误;区党委掌握方针政策上是右倾的,立场是不稳的等造成的。当时渤海区的三个主要领导——书记景晓村、行署主任李人凤和公安局长李震早已靠边站了!渤海区二十几个县公安局长更惨——直接被关了起来。之前华东工委组织的土改工作团指令各村成立“贫雇农团”,原本多少还有些缩手缩脚,现在一看,的确是“贫雇农团说了算”,于是更来劲了!在工作组的纵容和默许下,对那些被批斗的对象边斗边打,有的直接被乱棍打死。
那么,其时渤海区各地各村的“贫雇农团”,主要都是由哪些人组成的?
注释:
注1:见《黎玉回忆录》,第243、244页。
注2:见《高克亭回忆录》之“解放战争(三、土地运动)”,网址:http://www.wphoto.net/qianbei/article/ts/show/articleid/6526/
注3、4、5:见王丰《简评中共华东局1947年寿塔寺会议》一文。
注6:见《黎玉回忆录》,第245页。
注7、:出处见《黎玉的悲剧根源何在?》一文。
注8:见《邓子恢自述》,第29页。
注9、14:见李震著《回忆战时在山东的公安保卫工作》,网址:前辈_烽火HOME http://www.wphoto.net/qianbei/article/ts/show/articleid/17056/
注10:见《黎玉回忆录》,第246页。
注11:见《邓子恢文集》,第165、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