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原理与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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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成一个现象看。

比如据说国内有卖盲盒的店,顾客如果愿意就可以参加,一定的价钱,可能抽到便宜的东西,也可能抽到贵的东西。

有人把这个编成段子,顾客能不能也搞盲盒:同一个商品,顾客付钱时给两个或多个选项:有高于物品价值的,也有低于物品价值的。老板抽到哪个算哪个。

但生活中还没有这样的实践。

为啥?

俺猜是因为猜的人输的几率大。选项越多,赢的几率越小。

这就变成谁有决定权的问题了。

按照平等与公平的原则,店家与顾客应该有一样的决定权。

但现实中不是。话语权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如果一种资源需要的人多,掌握的人少,那么掌握者就有决定权。

军队以打胜仗为目标,需要的人多,能提供的人少,有军事才能的人就掌握决定权。

公司以赚钱为目标,需要的人多,能提供的人少,有经营才能的人就掌握决定权。

一万个读者合作也写不出哈姆雷特。

一万个股民合伙也炒不出巴非特。

这是铁律。

但是为啥会有这个铁律?是莎士比亚创立的吗?是巴非特规定的吗?

是读者的心理创立的,是股民的欲望规定的。

普通人的心理趋向决定了精英的地位与成就。也决定了普通人与精英的地位差异。

这就是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普通人要自由,就先去掉产生不自由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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