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智慧

道德与智慧,似乎没有太大的关联。其实,二者是紧密相关,因果相连的。

人们对于道德的评价,无疑是看一个人的言行,其言其行,中规中矩,则道德;其言其行,损人利己,当是缺德。这样的评价应该没有错。譬之拾金不昧与窃人钱财,二者之品德优劣,泾渭分明。而且,芸芸众生,因家庭环境,教育背景,个性特征等复杂的主客观因素不同其道德情操有着太大的差异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在同一个道德层次或道德水平上来说,智慧有着决定性的权重。言之,就是对一个人所言所行而体现出来的高尚,与其说是道德,不如说是智慧。

尘世多凡夫俗子,趋利避害、好逸恶劳的本性不会有太大的差距;对于名利、金钱、美女,对一切声色狗马的向往,人性上恐怕也差不多。问题就在于能不能抵制这种诱惑,如心如止水,不为所动,则是亚圣所谓的“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诚大丈夫也,其道德无疑是高尚的。如面对诱惑,心乱如麻,不顾一切,铤而走险,亦即《盐铁论》所谓“见利不虞害,贪功不顾耻,以利益身,以财易死”则诚小人也。尽管君子小人之别,于言于行,决判分明但是,不能说君子绝无名利之欲,其所不同于小人者,乃无贪欲之心耳。绝贪欲之行,当然不排除若干道德修养已臻极境的高尚,但就大多数情况而言,以理性杜绝贪欲之心,乃智慧耳。

公孙仪嗜鱼是人们最为熟知的一个历史故事故事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毫无疑问,公孙仪是一个清廉的官员,应属于道德高尚之范畴。但是,公孙仪不受贿,拒绝他人所遗之鱼,非不爱鱼,乃考虑到受人之鱼,办事不公,办事不公,官位不保,当一旦失去手中权力,举国上下必无人送鱼,而自己没了俸禄也买不起鱼。显然,公孙仪的道德纯粹是一种智慧。

可见,所谓的智慧就是一个取舍的问题,二者相权取其轻(重),趋利需要选择,避祸更需要选择。曾经跟学生们开玩笑说,校门外银行的钱谁不想要,我也想要。可是,稍有智慧的人知道那非分之财决不可贪,贪则自毁前程,锒铛入狱,遗臭万年。只有那愚昧至极的人,怀着侥幸的心理,以为自己精心设计的作案方式天衣无缝,警察是找不到任何线索的,不劳而获,顷刻暴富,何乐而不为。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无一不落得个悲剧的下场。倘若多少有些智慧,便去干这类愚蠢事。

当然,不能说世间高尚道德都是智慧,也确有修炼到家的得道“高僧”但是,大千世界,能修成正果者均究寥寥。既然如此,在自己还不能真正修炼达最高境界的情况下,不如多一些智慧,也就让自己成了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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