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工人农民的民主实践
《民主》不是皇冠!不是可以自制自戴自封就是民主了!不是可以被谁拿来拿去又是给谁戴上了,谁就是《民主》了。《民主》不是结果!民主是一个《官》在决策前的过程而不是决策结果。更不是只说《要民主》而不去做,又不可能是要谁帮谁去争取能得到的。工人们要加工资,资本家不加,工人集体罢工,加工资了,这是一次真正的《民主》过程,加了工资是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带领中国共产党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始终尝试着实践《民主》。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让工人成为终身职业享受世界上最好的社会福利。实行《鞍钢宪法》管理等。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们也即称《贫下中农》当家作主,都被各个公社大队小队选民们选上当农村干部。公社五官齐全,农民改称社员。
社员们常进行《四清》:即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经过社员们大辩论,干部和社员们得出结论:“武斗斗头皮,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的眼睛。”
社员《调解委员会》由三人至七人组成,《调解小组》由三人组成。《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成员不脱产或需要时有其他社员或团员又或党员做义工。成员必须遵守:1·禁止贪污受贿或徇私舞弊。2·禁止对当事人施行处罚、斗争或扣押。3·禁止对当事人有任何压制报复行为。
用好《人民调解》的典型代表,莫过于上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时代,由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也就是《小事不出大队,大事不出公社,矛盾决不上交》。
1959年8月21日,毛主席的专列停靠在诸暨,毛主席在专列上接见诸暨县委书记孙子甫时说:“你们诸暨是个出名人的地方,美女西施和画家王冕都出在这里。”毛主席在专列上接见诸暨县委书记孙子甫。
王冕是诸暨枫桥人,他与杨维桢、陈洪绶是元明时期的书画泰斗,后人尊称为枫桥三贤。枫桥是千年古镇,坐落在诸暨城东,一条平静的枫溪江潺潺流经古镇。枫桥人自古重教兴学,耕读传家。
1963年的秋天,诸暨枫桥再次引起伟人的注意,这年的11月20日,毛主席亲笔批示全国学习“枫桥经验”。自此,发源于乡村小镇的“枫桥经验”被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慧眼识珠,推向全国,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发挥着中国特色的社会平安治理的价值,诸暨“盆景” 跃升为国家层面的风景名片。
值得一提的是,同年的3月,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这年的雷锋精神和“枫桥经验”都成了全国性的学习典型。60年后的今天,纵观新中国建立以来,树立了很多全国性的先进典型,如今寻找树立了60年的典型,除了雷锋精神,也就是“枫桥经验”了。
1959年到1961年,新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困难,史称“三年困难时期”,国内经济发展步履维艰。1961年1月召开了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调整,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调整方针。
1962年发生了印度侵略我藏南地区,我国进行了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这年,美国在越南发动“特种战争”,从南面开始威胁中国。这年,中苏论战全面爆发,中苏两党关系日趋紧张、恶化并开始影响两国关系,论战最终导致苏军陈师边境,增兵蒙古,威胁我国北部。这年,台湾当局趁大陆经济遭遇暂时困难之际,准备“反攻大陆”。国内反动残余势力开始蠢蠢欲动,国内外敌人正在利用中国遭遇的暂时困难,搞“反华大合唱”,新中国面临严峻形势。
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主席提出,要进行一场以克服单干风,抓阶级斗争,并以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清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2月21日至28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以抓阶级斗争为中心,在全国城乡开展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社教运动”在农村以“四清”(即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
5月,毛泽东主席在杭州主持召开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各大区书记参加的会议,专门讨论农村社教问题。会议讨论并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9月18日,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双十条”下发后,社教运动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开展起来。
1963年初,中共浙江省委选择诸暨、萧山、上虞三县作为社教试点。6月,诸暨县枫桥区成为浙江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之一。
枫桥能够成为全省试点,是有历史基础的。这片土地自古重教兴学,耕读传家,孕育了王冕、杨维桢、陈洪绶等一大批名贤。枫桥也是革命老区,1927年2月,中国共产党就在枫桥镇建立了党支部,1939年3月31日,周恩来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的身份,到枫桥大庙发表了《团结抗日,一致对外》的演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枫桥的部分山区是中共领导的浙东根据地。
诸暨解放后,枫桥人民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进行创新性的监督改造,拥有依靠群众改造“四类分子”的良好工作基础。1958年8月,枫桥区公安特派员应邀参加了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1960年撤消区级人民公社,改为枫桥区公所,下辖(枫桥、新枫、视北、视南、东三、齐东、乐山、栎江、东和、舞凤、檀溪、 东溪等)12个公社管理委员会。
浙江诸暨社教运动早在1961年12月份就开始了,先发文件资料供干部学习参考,经过1962年的舆论宣传和组织准备,1963年初正式在农村开展社教运动。从时间上看,湖南湘潭1961年10月率先在全国开展社教运动,全国开展社教运动是1963年开始的,为以后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教运动作了准备。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湖南和诸暨发文开展社教运动的时间是在1961年1月召开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与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之间,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主席提出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教运动提早将近一年时间。在1963年之前,除了湖南湘潭和浙江诸暨两地,史料上还没有记载开展社教运动的文字宣传和组织安排,而实际上湖南和浙江的县市级已经开始了社教运动的宣传和实践。在社教运动的时间起源上暴露出党史记载上的疏漏。(图2和图3)文献佐证了社教运动乃至“四清”运动的实际起源时间。
1963年6月19日,省委书记处书记林乎加率领的省委工作队到达诸暨县枫桥区,省厅公安局领导也参加了工作队,他们会同诸暨县委在枫桥区选择枫桥、新枫、视北、视南、栎江、檀溪、东溪七个公社试点社教运动。
在工作队的指导下,社教运动试点工作很快启动,枫桥区7个社教运动试点公社各生产大队先后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7月至9月,在对敌斗争阶段,枫桥区的干部群众开展对“四类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改造。
如何改造“四类分子”?枫桥镇一度也达不成共识,一开始,有人提出江山是打出来的,不是讲出来的,敌人只能打服,不能说服。有的基层干部和少数群众要求“逮捕一批、武斗一遍、矛盾上交”,想以此打开运动局面。
全国很多地方的对敌斗争仍被三个问题困扰着:少捕好还是多捕好?“文斗”好还是“武斗”好?依靠群众好还是单纯依靠公安、司法部门好?而且,在一些区域出现了动不动就捕人,甚至要求多杀几个人这种简单粗暴的“极左”作风。
尽管试点工作处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气候中,但省委工作队领导根据省委指示,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引导他们敞开思想,开展要“文斗”还是要“武斗”的辩论。
经过大辩论,干部和群众得出结论:“武斗斗头皮,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的眼睛。”“四类分子”表现有好有坏,破坏有轻有重,如果一刀切,都捕起来,斗一遍,赏罚不明,对改造不利。”
经过大讨论,工作队决定依靠群众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对四类分子就地改造,矛盾一个也不上交。
最后,工作组宣布了省委规定:在社教运动和城市“五反”运动中,除现行犯以外,一律不捕人;在运动后期,必须逮捕法办的,也要报经省委批准。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省委工作队根据省委的指示,开展“说理斗争”,尽量不捕人,用“文斗”就把“四类分子”制服了。
在实际斗争中,试点各公社有许多生动的例子和经验,其中枫桥公社的枫溪村大队、西畴大队的例子比较典型,在当时影响非常大。
当时枫桥镇枫溪大队有“20多顶帽子”,有个坏分子汤某,公安机关把逮捕证都填好了,时任枫溪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陈友堂知道后,赶到县里去“保”说:“一个人去改造,给国家增加负担,留下老婆孩子,给生产队同样增加负担,劳改队不过几十人管,如果就地改造,有上千群众可以依靠,还怕管不住一个汤某?”这个人知道后,感动得直哭,保证一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枫溪村大队党支部还发动团支部一起做团结、教育和改造地富子女的工作,团支书祝成烁一度有为难情绪,怕做地富子女的工作敌我界线不够清楚。
陈友堂说:“如果不教育他们,争取他们,等于把他们踢到地富分子一边去,这对革命是不利的。团员是党的助手,党交给的任务应当去做。”
团支部的骨干思想通了,在召开团员大会,通过学习讨论,大家明白了做教育和改造地富子女的工作也是为人民服务。
怎样团结、教育和改造地富子女呢?枫溪大队党支部提出,在思想上要教育他们,在政治上要团结、改造他们,在工作上要联系他们,向他们反复讲明党对地富子女的政策,并在地富子女会上,揭露他们父母的剥削史,使他们划清界线,认清前途,并积极去教育和改造自己的父母。
已被镇压的官僚地主骆成浩的儿子骆泉有,原来没有认识到他父亲的罪恶,还认为地主家庭待他很好,在地富子女会上,陈友堂揭发他父亲在解放前剥削农民、杀害革命同志的罪恶史,启发他的觉悟,他听了以后,说:“父亲真是罪该万死!”
在这同时,党支部还叫地富子女参加俱乐部活动,组织他们学习毛主席著作,经过学习,使他们懂得出身是不能选择的,前途是可以选择的,这样,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如地主女儿骆花珍、陈凤炎,有一次路过大队蚕室门口,蚕吃的桑叶没有了,当时天又要下雨,两人主动去采了一百多斤桑叶,回来时衣服全被雨淋得透湿,桑叶却没有淋湿,第二天,黑板报表扬了她们。
地富子女被教育和改造过来以后,的确有利于对地富分子的改造,地主陈和章表现不大老实,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严肃地教育他只有老老实实接受监督改造才有自己的出路。这个地主分子第二天在贫下中农大会上作了交代,表示好好改造自己。
1963年11月20日,毛主席亲笔批示全国学习“枫桥经验”,这份诸暨枫桥镇西畴大队社教工作组“四清”文件距离伟人批示的时间最近,只有3个月零5天。那时候谁都不知道,不经意间发源于一个农村乡镇的社教经验,日后会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会成为中国社会治理的样板。
人民调解,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许多国家把人民调解誉为“东方经验”。有专家指出,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作用,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1962年2月25日诸暨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调解委员会工作须知”文件,下发各人民法庭和公社,文件共3页。蓝色的铅印字迹有点模糊,粗糙的纸张已经泛黄,但不失为比较少见的早期人民调解的珍贵文献。
第1页主要内容:各人民法庭、公社:目前各地都在考虑和着手准备训练治保、调解干部,特发给“调解委员会工作须知”,供参考。诸暨县人民法院。1962年2月25日。
第2页主要内容:1·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和重要意义:调解委员会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群众性组织,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与基层人民法院(庭)的指导下进行工作。2·调解委员会的设置:为了防止混淆两类矛盾,并加强调解工作,因此,治保与调解在组织上应予分开。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调解委员会,生产队建立调解小组或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三人至七人组成,调解小组由三人组成。
第3页主要内容:1·禁止贪污受贿或徇私舞弊。2·禁止对当事人施行处罚、斗争或扣押。3·禁止对当事人有任何压制报复行为。
用好人民调解的典型代表,莫过于上世纪60年代初由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也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