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案,北京如何利用男欢女爱酒后性交制造冤假错案?

吴亦凡案太过于扑朔迷离,谣言满天飞,官方从来不公布案情,辩护律师销声匿迹,男方家属人间蒸发!案情细节和证据一直被隐藏,判决书成了国家机密,被封藏。

官方公开的信息非常少:三个女的,半年前发生过酒后性交,吴被判十三年。

大众想知道但官方刻意隐藏的信息:

1. 有未成年吗?

2. 吴亦凡公开否认和都某发生过性关系,法院有任何生理物证或书证或视频证明发生过性关系吗?如果没有任何实证,是仅凭女方口供再加上个男方助理口供就可认定发生过性关系吗?

3. 酒后男欢女爱,半年后,女方可随时反悔说当时是酒醉意识受损,当时给出的性同意是无效的,男方要么给钱,要么坐牢吗?

4. 无任何实证,仅凭女方口供判男方醉酒QJ。那么,判决后,女方还可以再度反悔说当时没有酒醉,是半清醒半醉但是自愿的,那么法院需要撤销判决吗?

图片是据说的吴妈长文,有逼供非法证据纳入,合法证据排除吗?本人觉得此案案情不明,证据不明,从法律的角度看此案不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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