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稍有公德心的人如果做错了事会马上道歉,哪怕不是故意的。比如说,我们在公共场所不小心轻轻碰到他人也要说声“对不起”,更不用说涉及物品和人身伤害的要赔偿。
陈立人竟能用拳头把妻子于轩一活活打死,其手段既原始又残忍。这一拳一拳地打,打了多长时间才能致命?为什么于连挣脱的机会都没有?这期间她忍受了多少痛苦?
根据网络多方位信息判断,事发后,陈本人及其父母不但没有与于轩一的父母有任何联络和道歉,陈还拒不认罪,很有可能想通过证明他有精神疾病而逃脱法律责任。
陈的父母与于的父母本是亲家,事发后,却迅速从国内赶到美国请当地最好的辩护律师为儿子脱罪。据说陈父还是国内的级别不算低的国家干部,在中国杀人者大多是要抵命的,这点常识作为一个国家干部不是没有,只不过因为美国的法律有精神疾患者免于刑事责任给他们带来了一线希望,这时他们人性中弱的一面就表露无疑。
网络上流传一些什么于轩一出轨、性格强势扇陈立人耳光、离婚要争房产钱等为陈立人杀妻辩护。即便这些传言是事实,即便于轩一有很多过错,陈立人也无权剥夺她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