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只有几个岭,一道沟,没有河。
我上初一那年,村里刚分了地没多久。虽不像上小学时缺斤少两,生活仍旧俭朴。吃馍时,偶尔掉下块馍花,赶快用手接住,再送回嘴里。
村民在收工后的傍晚,要吃当天最后一顿饭。这顿饭,实在不能叫饭,不过是一碗泡馍。更不称为吃,而是喝。在这个时间点,碰到村里人打招呼,通常都是问,“喝了吗?”。
村里的初中,也是全公社的初中。十三四五的娃娃就得住校。也有不少可以寄宿在直系或拐了九十九道弯的亲属家里。学生每隔三天回家取一次馍,所以主要的饮食就是泡馍。通常都是泡在茶缸里,放在课桌上,就着一瓶芥疙瘩,一个味道吃三天。后来有了学生灶,可以帮学生把馍回笼给热一热。烧锅炉的,最初是个成年人,还好。后来换了后生,烧的水,很多时候达不到沸点。就是这样的泡馍,一顿一顿, 一天一天,直到毕业。
我的情况稍好,初中就在村里,午饭回家吃。好多时候,母亲的饭赶不上趟。我一急,开水泡馍了事。把馍切片,从暖壶里把水一倒,立马就能吃,比后来流行的方便面还方便。家里有韭花酱,我用筷子抠出一些,碗里一搅,青花一般颜色。加点芝麻盐,谁不说俺家乡好?喝着泡馍,听着广播里的英语讲座,或者每周一歌。总听人议论上大学的事,上大学图啥?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泡馍也许是白喝了,也许喝的还不够。
赶上过生日,可以额外获得一个荷包蛋,配上根大葱,有色有形,白清清,金灿灿,看着眼珠子都能掉出来,更别说咬上一口。
如果再提高一下,给泡馍里加根麻花,油滋滋的,说话都利索起来,顺口一溜,就是一串糖葫芦。当然,这样的事,好像我一个人说了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