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背后那支枪

凝聚水珠,点燃火苗,反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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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背后那支枪》

文/马青

昨天,看了《芳华》。如果不是审查制度,《芳华》应该是另外一个样子。现在,中宣部剪刀之下,留下作为舞台背景的伟人头像、水灵灵的青春肉体、血肉横飞的战场片段。当然,还有一些不为人察觉的思想的火花……

该片,展示、揭露和反思,点到为止。比如——

其一,伟人头像被泼墨。

其二,战斗英雄维生困难,还遭他拼死保卫的党的看家犬刁难。

何小萍把自己的穿军装照片撕碎,如果没有审查制度,可能就是撕碎伟人像了。撕碎自己的照片太没有普遍意义。

这个片子最有意思之处,可能很少有人看到。嗯,我也是刚刚才反应过来的。

有个片段是,何小萍代替A角上台跳《草原小战士》。和影片刚开头时的那段集体舞不同,那段集体舞不惜镜头和时间,让女演员们尽情婀娜了个够,何小萍的独舞却一个舞蹈动作却没有。何小萍背着枪,独自站在文工团政委身边,镜头没有给她起舞瞬间和起舞之后的种种高难度动作,但镜头转向何小萍身后,对准她身后那支步枪。这样的镜头语言会把观众的视线定格在那把枪上,然后,促使你去想,她为啥背一支枪?背后一支枪,是啥意思?

我说到这里,你反应过来了吗?

还是回头来说说影片开头那段集体舞。那段集体舞实在是太美了,女演员们正值青春豆蔻年华,皮肤弹得出水,在场外指导的口令声中,抬腿、送胯、下腰、转圈、面对观众妩媚地笑。猛一看,有几十个人,再一看,似乎就是一个人。这几十个女兵,每个人都是集体中间的一员,每个人都是渺小的,渺小的每一个人组成完美无缺的集体。就像,我们每一个渺小的草民紧跟口号,举起那个叫祖国的魔兽。

集体主义,在某个角度看,是美的,就像这段集体舞一样。集体主义要求每个人都尽量缩小自己的个性,所以,即使处处做好事的刘峰也会被集体排斥,因为,你这家伙太与众不同了,集体一眼就把你识别出来。当然,像何小萍这种不合群的人,集体更不容忍,集体会制造各种理由泼黑你,比如,说你汗臭,说你的胸衣上缝了两个作假的泡沫。可惜,审查制度之下,这部电影对人性的挖掘和对集体主义的批判浅尝辄止。

何小萍患精神病后,看慰问医院病人的队友跳沂蒙颂时,被唤醒记忆,然后,走出礼堂,独自在夜幕下起舞。她独自跳的画面,是黑白的,而同时,礼堂内,她的战友们跳的画面是彩色的。奉行个人主义和奉行集体主义的下场,在极权社会,形成鲜明对比,黑色和彩色,孤独和温暖。和刘峰与何小萍不同的是,他们的其他战友都融入集体,紧随时代潮流,不是嫁给华侨出国,就是下海炒房地产,或者,成为文化人。

刘峰和何小萍为啥和集体分手?何小萍参军,进入革命大熔炉,然后,在部队没有及时发放军装的情况下,“偷”林丁丁的军装穿上,无比喜悦地坐在照相馆里拍照,这一系列行为都说明她非常希望走进集体。何小萍的亲生父亲在她六岁时离开她,戴着右派帽子去监狱服刑,何小萍跟着继父和妈妈长大。刘峰在去北京接她到文工团的路上告诉她,别给团里人说她的亲身父亲,履历表上就填他继父,何小萍欣然应允。时代,以特殊的方式教会所有孩子处世哲学,特别是,“黑五类”的孩子。“黑五类”,以及“黑五类”的儿女,干部和工人子弟嘴里的“狗崽子”,是整整两代人心上的伤痕,电影人本该用这个题材好好清洗中国人历史伤痛,但是,上面说了,“宜粗不宜细”。稀里糊涂地过去得了!大陆文艺是跟随文艺政策走的,政策都定了调,电影未必敢打翻天印?只能触摸一下党国脚板印,又马上缩回手。这样一来,因为不能细说,何小萍的靠近集体,又被集体抛弃之间的逻辑关系就显得非常不自然。

刘峰为啥四处讨好人?为啥做活雷锋,电影没有交代,也许本来交代了,审查时,被砍了。这个活雷锋的面具被邓丽君的女人味一把揭开,男性荷尔蒙猛然澎胀。在男女界限分明的文工团,他在邓丽君歌声的鼓噪下,一把抱住他心里惦记多年的林丁丁。可惜,来不及亲吻,甚至来不及抚摸,这对青年男女之间的拥抱事件就被旁人一头撞见。

林丁丁自己说,他是活雷锋,他就不能抱!之前,摄影干事就抱过林丁丁,林大美人并没觉得不对劲。但是,活雷锋刘峰抱她,她就觉得被猥亵了。

如果审查制度不存在,摄影干事应该换成军区司令员,或者,至少,是个团长。而且,不仅仅是在后台亲嘴,还会珠胎暗结,留下后患。

反正,刘峰后来被保卫处弄去谈话。谈话室里,有三个人一同对付刘峰。三人中的小头目诱供刘峰,让他说他触摸到了女性胸衣后面那个小钮扣。刘峰一下火了,站起身挺起胸膛说对方才是流氓!看那架势,刘峰要被打弯腿,或者,被斩掉几根手指头。可镜头一摇,刘峰和何小萍告别,说自己要下连队去了。当时,如果指控一个人犯流氓罪,特别,是在军队里,处罚会这么轻微?

下到连队上后,刘峰继续走进集体。这时,电影用文字交代了一个时代背景:“中国西南边境。”然后,就是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关于那场战争,电影避开正义性和非正义性的界定,仅仅描写战争的血腥。人完全成为战争机器上的螺丝钉,没有大脑,不会提问,只用出血。就像此时,被文工团贬到前线医院做战地护士的何小萍一样,只会穿着满身血迹的白大褂(已经成了红大褂)机械地救正在死去的战争机器上的螺丝钉。

这部电影里面的战争显得很唐突,突然,就开始打仗了,就像突然拼接的一块不搭界的插曲。我再次想,是不是被咔嚓了一段非常重要的桥段。

战场上,刘峰是副排长,忠心耿耿地坚守阵地,最终,晃着一根空袖管回到文工团驻地。成为战斗英雄的同时,他也成为被社会厌弃的残疾人。

靠在集体怀抱里的人,都安全而有糖吃。并且,可以对某些蹦跶在集体之外的芭蕾舞鞋吐唾沫、扇耳光。何小萍不过是在众人休息时,加练了几圈独舞,就被小姐妹们指着鼻子教训。不过,这不是她犯众怒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她偷了林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如果,一个女孩儿知道自己的亲身父亲是坐监狱的右派,她会处处小心,把战友的军装私自拿走,去照相馆照相,太不合情理了。她有这胆子吗?再说,参军了,不能马上穿军装,而要两周后才穿得上,更是不可能了。硬伤,只能说。

好吧,来说说那支枪。我只想问,朋友,你的背后,是否也背着一支枪?

《芳华》,并非像很多网友说的那样,只是歌颂文工团。

与其说,我们恐惧他们手上的枪,不如说,我们恐惧我们自己背后那支枪。这支枪,从我们懂事开始,就背在我们身后了。我们不光自己背,还把这支枪传给我们的子子孙孙。

再啰嗦一句,男演员的鼻子太不像真的了。

辣 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阳光单宁' 的评论 : 谢读~对,修改时,把美国持枪自由加进去。谢回声!
阳光单宁 发表评论于
那支56半在美国市场上350就可以买到,是最便宜的半自动步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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