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问我:卖房一定要“拍卖”吗?这次就谈谈这方面的内容。
在澳洲的地产销售,通常有两种最主要的方式:
一种是“销售”:
英文称之为"for sale",俗称“挂牌销售”:设定一个价格范围,慢慢卖,买家喜欢了就出价,再进行谈判。要是遇到几家同时出价,那就比较辛苦,来来回回要平衡。
但设定一个For Sale,上市没几天就卖了,房东高兴的不得了,其实这并不是好事,说明卖便宜了。
另一种是“拍卖”:
英文叫Auction:设定价格范围和拍卖时间,拍卖现场一锤定音。要是流拍了(Passed In),通常是改成前一种形式“For sale”。但也不能说“流拍”就一定坏事,很多“流拍”的房子,几天后有数位买家出价,高出保留价很多。
房屋销售中的"For Sale"和"Auction"是两种不同的销售方式,各自有一些利弊,但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销售形式,法律权限也有不同,无论买房者还是卖房者,都要非常小心区分。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类似于招标形式的买卖,叫“Sale by date”(或者叫sale by deadline),地产公司设定一个时间,买家在这个时间之前,将自己的出价和交割期限放在一个保密的信封里,届时由中介将各自的出价信封打开,谁达到卖家的要求,就算成交了,要是价格不到位,通常改成挂牌销售for sale。
一、"For Sale"(挂牌出售)
优点:
1、价格透明度比较好:公开标价,买家可以看到房屋的价位,并有更多的时间来看房、比较和制定购买方案。一般的情况下,实际价格会在广告标出的价格范围之内,甚至“一口价”;
2、谈判比较灵活: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来确定最终的成交价,可以来回反复几个回合;
3、时间的灵活性:卖家可以更好地控制销售过程的时间,没有拍卖的那种时间限制;
缺点:
1、时间不确定性:对于卖家来说,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找到买家,最终的成交价也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谈判不确定性: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谈判可能需要较长时间,而最终结果并不总是确定的;
3、冷静期:通常成交签合同之后有“冷静期”,还可以设置附带条件,比如贷款能否到位?买家有权“反悔”。
通常西人中介都不太喜欢这种形式,来来回回太花时间,而且需要中介的谈判技巧。另外有可能带来中介的“黑箱操作”,我以前就遇到中介将出价故意压的很低,为的是帮助本族朋友购房,还好同时“杀出个程咬金”出来竞争,粉碎了该中介的如意算盘。
二、“Auction”(拍卖)
优点:
1、创造紧迫感:拍卖通常有一个明确的拍卖日期,并设立3-4周有限的开放日,可以创造买家之间的紧迫感,促使他们更快做出购买决定;
2、锁定真实价格:拍卖可以帮助确定市场对于该物业的实际价值,通过激烈的竞价过程,价格可能会反映比较真实的市场需求。一般情况下,实际价格会高出广告标出的价格范围之上,有时离谱的甚至高出广告价格的10%到20%以上;
3、没有冷静期:拍卖会上最终举手的买家,法律上必须买下,没有“冷静期”,也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可言,而且需要立刻交10%房价的定金。
“一锤定音”没有冷静期
缺点:
1、售价不确定性:对于卖家来说,拍卖的最终结果是不确定的,可能出现远远高出期望价格,但低于期望价格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2、压力:拍卖过程可能对卖家和买家都带来一定的压力,而且有些买家可能会因为竞价激烈而感到不安。有可能出现买家在拍卖前沉不住气,提前出价,一旦不接受,反而暴露了底线。也有激烈的竞拍导致有精神疾病、心脏病和高血压卖家崩溃;
选择"For Sale"还是"Auction"通常取决于卖家的偏好、市场条件和物业的特点等因素。一些卖家喜欢 "Auction",因为它可以快速产生成交,不会拖泥带水。而另一些卖家则更喜欢"For Sale",因为它提供更多的谈判空间和时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做决定之前,建议咨询本地区的专业房地产经纪人,以了解当地市场的动态和趋势。
下面谈谈我个人的意见(不构成普遍规律的建议,仅供参考):
1、在卖方市场强硬时,使用“拍卖”比较好。这种情况通常房源供不应求,感兴趣的人比较多,设定快速的“拍卖”更为有效。
2、稀缺类型的房子,使用“拍卖”比较好。比如同一时期的同一市场上有很多房源,但大多数是高端豪华房源,或是低端公寓。对于中间类别的房子和价位比较抢手,设定“拍卖”更为有效。
3、周围有众多相似类型的房源,选择“挂牌销售”比较好。比如同一个区域内几十套公寓在市场上,很多房子连公开开放的时间都不安排,因为根本没人看房。这类房子即便是快速贱卖,也不能选择“拍卖”的形式。
4、华人多的区域,最好避免“拍卖”。华人买家普遍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公开竞价。另外也可能是语言的障碍,怕听不懂举手错了。但这个问题现在并不是主要因素,因为即便是西人拍卖师,在华人潜在买家多的情况下,基本上都会配备华人的拍卖助理,会即时翻译。
5、需要事先预测买家的客源。比如以年轻人为主,还是家庭型、或是老年人为主?族裔的因素,比如西人为主?华人为主、还是亚洲人为主?在选择房产经纪公司时,需要配备好中介的搭配。
6、要是选择“拍卖”,最好选择该公司持牌拍卖师作为该项目的主管销售经理,便于该拍卖师掌控整个销售环节。一些小公司,自己没有拍卖师,而是每次拍卖聘请外来拍卖师,对该房子的特点一无所知,这并不理想。
具体对我这次的房屋销售,我采用的是“拍卖”:
主要原因我充分了解市场后,觉得当时该房子在该价格范围内几乎没有第二家;经过装修,屋况和室内设施都比较现代化,比较新,有独特之处;该地区公共设施齐全,而且闹中取静,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该地区华人和西人大体上3:5,所以我聘用西人地产公司,由一位西人拍卖师亲自主管,但配一个业绩很好的华人销售助理。后面的销售-拍卖情况也证明,我的这个决策是正确的。
我就纳闷:为什么是买房者贴这个“Sold”标签?
毫无疑问,房屋买卖对卖方是为了最大限度高价将房子卖掉,而买方也是最大限度低价买下一个心仪之房。没必要虚伪地遮遮掩掩,只要合理合法,尽管各自的目的不一样,最终都会找到一个平衡点。下次我再谈谈房屋销售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如何精确设立一个价格。
说明:
我不是地产中介,也不是财经博主,更不是投资教育家,和任何人都没有利益关系,也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仅分享个人经验而已。
另外,本文谈到的仅仅是澳洲的情况,各国可能会有些不同,需要关注本地区的为主,但主干线八九不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