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 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約十六26) |
我們往往以為十字架是我們要捱過去的東西;我們捱過去,是為了要走進去。其實十字架對我們只有一個意義──完全絕對的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沒有甚麼比禱告更能實現我們與主合一。 「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天父早已知道了。」這樣還有何需求呢?禱告的目的不是為求答允;而是與神完全的合一。如果禱告是為求答允,我們就會對神抱怨不滿。其實神每次都有回答,不過並非一定照我們所期望的。我們靈裡面的抱怨,只表示我們不甘願在禱告上與主合一。在此不是要證明神聽禱告,而是要作神恩惠的活證。 「我並不是要為你們求父;因父已經愛你們。」你與神的關係有沒有這樣密切,以致主耶穌的禱告生活,成為你禱告生活的唯一理由?主耶穌代禱的生命,是否成了你有力的生命?「到那日」,你既與主完全合一,就再沒有分別了。 當禱告不蒙應允,千萬不要歸咎別人,這是撒但常用的網羅。禱告不蒙應允,其中必有原因,就是神要給你深切的教訓,這教訓不是為別人,乃是單單為你。 |
摘錄自《竭誠為主》,證主出版,蒙允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