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3-25節) |
經文中的「師傅」,並沒有把律法的工作完全描繪出來。有些翻譯,甚至譯法更不好,採用教師(teacher)和校長(schoolmaster)這些字。希臘文「師傅」是paiolagogos,意思是「小孩的訓導師」,這是父母聘用來護送孩子上學的人,無論何時,當小孩在路途中若心生二意,「師傅」會用一條長棍打他。孩子就會乖乖像牛一樣地到學校。一旦在學校裡,不管怎樣,當他到達校長那裡,paiolagogos的工作就結束。師傅的工作是帶領一個孩子來到真正學習之處。正如paiolagogos會保守孩子在正路上,「驅使」他們到學校,律法也如同我們的「師傅」趕我們到基督那裡。當我們在路上遊蕩,律法清楚地提醒我們,我們沒有達到神的標準,它「鞭策」我們回到那帶我們與基督有正確關係的道路上。 當我們與基督接上關係,孩子的訓導師就沒有工作了。現今神已賜下信心,我們不再在律法的訓蒙之下。無論如何,如果你回轉退化到律法(任何律法)底下,以此作為基督徒生活的途徑,那麼你最終會感到自己像過去一樣的疲乏和挫折。更加努力是對屬靈律法不正確的反應,後來不是造成自義就是更疲倦。正確的反應當是,在基督救贖生命的十字架上再次安息,並且活在聖靈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