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都无罪

命运的变数实在让人始料不及, 从此, 开始了人在天涯的生活。。。。。。。 天有阴晴,日有圆缺, 合适人团圆?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带着忧郁和迷茫, 还有更多的无可奈何, 我陪着孩子来到了新加坡---一个多次空遇,而没有落脚;一个记忆中有“花园城市”之称的国度。 尽管她很小, 确曾和韩国、香港,日本共拥“亚洲四小龙”之称。 这些应该足以说明一个国度的对外开放和文明程度。 然而, 等我身临其境的时候, 才始觉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国度昌荣根本掩饰不住小市民陈旧的世俗观念和偏见。 刚到新加坡,为了来往通行的方便, 我向新移民局递交了长期居住的申请,很快我拿到了当地的" social visit pass"。 这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而且平静, 然而, 自我申请“social visit pass”的那一刻起,意味着我要以一个陪读妈妈的身份在这里居住, 意味着在新人的眼里, 我要被“另类”出来, 会给与特别的关照和礼遇。 在接下来租房子的日子里,新人特别的关照和礼遇我一一经历。 听到agent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屋主一听说是陪读妈妈,就说房子不要租给他们”. 还有我不要租给中国人之类的话。 走遍了世界的东西南北,听到,经历到太多太多的有关中国人在外受到的礼遇问题。 而新加坡似乎表现的更强烈。 曾有一段时间,我也羞于给人提起我“social visit pass”的身份。后来平静之余, 我顿悟, 其实陪读妈妈无罪, 有罪而且有病的是新人的头脑和思维。 我不否认,他们挂在嘴边的有关陪读妈妈不轨的事实。 不过我想试问“都是你自己的手指头和脚趾头, 他们伸出来还有长又短, 你为何要以一概全呢?”最严重的有一次, 我打电话给一个agent,询问他是否有房子出租,当他听说我要租整间屋子之后,竟然问“ 为什么要租整间的, 是不是过夜生活的?” 我忍无可忍, 对着话筒骂道“什么东西, 你老婆女儿才去过夜生活”? 听我一骂,agent 就想办法去解释他的本意。 “士可忍孰不可忍”我警告他说话, 要注意为自己积德, 不要拿小家子气的去对人。你自己没有本事儿、没有能力去承担昂贵的房租, 就要去曲解他人吗? 真是岂有此理! 我呼吁:陪读妈妈无罪! 

singapuraforum 发表评论于
陪读问题牵涉太多,我帮您转到新加坡中文论坛,www.singapurforum.com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