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了海边,采了点新鲜的mussel。
Mussel,学名贻贝,又称为青口,而最初我认识它时,跟着大人叫它海红。Mussel被做成干货之后,又称为淡菜。
小时候在青岛吃过,在大连吃过,后来淡菜煮汤也吃过。虽然喜欢海鲜,却对mussel一直不怎么感冒。墨尔本临海,mussel多,从来也不稀奇。
今天是让朋友鼓捣着下海。这些mussel都附在浮桥的柱子上,要摘的话一定得到水里去。原来根本就没打算下水,可抵不住海水的诱惑,最终还是换了衣服。黄金海岸晒红的皮肤刚好,就又忍不住了。
几个人边戏水,边摘mussel,一会儿的功夫捞了一大网兜。
朋友上次来摘过,一个劲儿地对我夸这个好吃。我还是有点不以为然。
最后分了几公斤回家。想试试如何个好吃法。
朋友建议用开水热过后,用葱姜加上豆豉爆炒。我想来思去,觉得既然是新鲜的mussel,用开水烫了之后,直接吃可能味道更自然,也可免去爆炒的油烟。再说,从海里出水的新鲜海贝,虾啊蟹啊什么的,都有咸味,实在是无味的话,就蘸醋吃,家里的柠檬也可以用。
清洗用了不少时间,贝壳上的沉积物得花点力气才能洗去。吃点鲜货还真不容易啊。最后总算搞个停当,架锅煮水。水开,下mussel,然后让它们煮了大约2分钟。捞起之后,入大碗。桌子上已经准备妥当碟料(醋)和柠檬,还有一把小刀。当然还有和爸爸对饮的啤酒。
用刀打开贝壳,将肉送入嘴中。嘿,鲜嫩,原汁原味的海味,这样的水煮果然没错。
吃了这样新鲜的mussel,这嘴是不是会变得更刁啊。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嘿嘿。算是意外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