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們要在火中榮耀耶和華。』

經  節:『因你們要在火中1榮耀耶和華。』(賽二十四章十五節直譯)

 

注意著小字『在』!我們要在火中--試煉中(彼前四章十二節)--榮耀祂。雖然那裏是一個受苦的地方,我們要用信心來榮耀祂。我們相信祂是良善的、慈愛的,祂既准許『火煉的試驗臨到』我們,祂必賜我們夠用的力量來承擔。

我們相信試煉過後,我們會有更多讚美和感謝的根據;並且我們的信心『既被試,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章七節)--濮登(Margaret Bottome)

三個人從七倍熱的爐中挻身而出,一無改變--身體不傷、頭髮不焦、衣裳不變色,也沒有火燒氣味。前後不同的就是身上缺了捆綁,臉上添了榮光。難怪褻瀆神的尼布甲尼撒不得不屈服來讚美榮耀神了。今天基督徒從試煉的爐中出來的時候,也該這樣--脫了捆綁,添上榮光,絲毫不受火的影響。--選

有許多人壓著最重的擔子,心中仍滿了喜樂,豈非可奇?有許多人在仇敵逼迫攻擊之下,仍能得勝有餘,豈非可敬?有許多人身體破碎,仍保持著完好的信心,豈非可羨?他們的見證何等美好!--喬懷德(J.H.Jowett)


轉載自考門夫人之《荒漠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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