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音乐特点


拉丁美洲音乐特点

在广阔的拉丁美洲,风土、人种极其多样,因此,在音乐方面也表现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样式。如前所述,在人种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从地球上各个地方迁移过来的人种都在这里互相混杂,所以可以说,多元混合型文化是这一地区文化的最大特色。在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曾经征服和统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亚半岛人为主体的欧洲人的音乐文化;很早开始就作为欧洲人的农奴而被送到新大陆的非洲黑人的音乐文化。
    一、 拉丁美洲音乐中的印第安因素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乐文化成为当时美洲音乐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后,教会音乐由耶稣会教士传给美洲土著居民,殖民当局镇压土著音乐,当地的节奏、旋律与欧洲的节奏、旋律逐渐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乐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乐中寻探出许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根据部落状况的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但是大致可作如下归纳: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乐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的,所以,一般说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带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安第斯地带以民歌为基础的南美民间音乐(采用印第安的乐器和吉他来演奏)名曲《神鹰飞翔》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构成的旋律,形成独特的风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乐节奏比较单纯。但是根据记载,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为了适应宗教性的舞蹈,已经具有了非常复杂的、由打击乐器敲打的节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
    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虽然在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16世纪以来由欧洲人带来的,或者是接受欧洲的影响而在新大陆制造出来的。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埙)等管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最流行的是竖笛,用竹、芦或粘土焙制,还有排箫、鼻笛等。印第安排箫,在秘鲁叫安塔拉箫,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巴西的特罗卡诺;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此外还有“地鼓”、丛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属阴,有的属阳。例如,马拉卡斯是阴,吉伊洛是阳。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四孔是阴笛。
    在中、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设备而禁止使用,但是无效。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最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甚至进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乡举行的节日或街头庆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异古怪地结合在一起,欧洲音乐和印第安土著音乐两种成分并存。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印欧混合而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体裁和风格特点。

二、 拉丁美洲音乐中的欧洲(伊比利亚)因素
    欧洲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葡萄牙音乐文化,一方面具有和西欧音乐文化相通的一般性共同基础,另一方面,在这个半岛上,自古以来就遗留下一部分重复积演的东方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影响,而独具特色。无论是音阶、旋法,或者是节奏、和声、歌唱发声法,在多方面都表现出欧洲其他地区所没有的因素。特别是它的节奏,和舞蹈流行地区的基础相结合,而呈现出独特的发展趋向。其中,很多是3拍子的音乐,但不像圆舞曲那样单纯的刻意于每一拍上,而把每一拍分割成细小的音符,创造出独特的律动感。如“波莱罗”舞曲型的节奏等。另外,像让3/4拍子和6/8拍子在每隔一小节交替那样的复杂而有生气的节奏,也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喜欢的。这样的伊比利亚的节奏感觉在拉丁美洲原原本本地流传下来,进而和印第安节奏,特别是和非洲黑人的节奏相连结在一起,产生出更加丰富多彩而且微妙的节奏感觉。
    不仅在节奏方面,而且它如旋律、和声方面,伊比利亚音乐都给予拉丁美洲整个地区以基本性的影响。
    乐器方面,以被称为“西班牙国民乐器”的吉他为代表的乐器,在拉丁美洲所有国家受到欢迎。并且运用几种不同的吉他。古巴的特雷斯(Tres,是“三”的意思),是只有三根弦的吉他;夸特罗(Cuatro,是“四”的意思),是四弦吉他;蒂普乐(Tiple的词意是“高音”),音区很高,没有低音弦;恰兰戈,是指一种简单的家庭自制吉他;比奥劳,是巴西的狂欢欢节吉他。当地音乐的和声风格往往受吉他定弦的影响,甚至有人说,他所使用的是在吉他上能够找到的和弦。此外,竖琴、小提琴、长笛、竖笛、小号、手风琴、鼓类乐器等,丛西班牙或者欧洲传来,如今在拉丁美洲各国都成了不可欠缺的乐器。这些欧洲乐器在拉丁美洲经常按照当地居民的需求而进行改造。例如:在安第斯地区的小型吉他恰兰科,是用小动物犰狳类的硬甲壳作为共鸣体的,在欧洲人眼里看来,这就诞生了一种新的珍稀乐器。
    拉丁美洲的歌唱,因为歌词是西班牙语或者葡萄牙语,所以能够感受到和英语歌唱的不同风格。在民歌或大众性歌曲中,经常感受到情绪的丰富、凝练。然而,对涉及拉丁美洲全体音乐给予影响的欧洲音乐,决不只是伊比利亚的民歌、民俗音乐、都市性通俗歌曲,歌剧和小歌剧等舞台音乐,另外,也有很多像小步舞、圆舞曲、音乐形式传入拉丁美洲后,也获得了当地的色彩。如:维也纳圆舞曲变成了“热带圆舞曲”;慢步波尔卡式的轮舞肖蒂希(schottische),演变成略带切分节奏的拉丁美洲曲调,名字拼成chotis ;2/4拍子的波尔卡,在巴拉圭变成了3/4与2/4拍子的结合;西班牙波莱罗是3/4拍子,在古巴则变为2/4拍子;巴西的进行曲不是德国式的军队进行曲,而是类似于一种狂欢节舞曲。

三、 拉丁美洲音乐中的非洲黑人因素
拉丁美洲,在从16世纪初到19世纪后半叶的奴隶制度中,吸收了大量的非洲黑人及其音乐文化。由非洲黑人带来的传统音乐文化,和在北美的勃鲁斯、黑人灵歌、爵士乐、灵魂音乐(一种美国黑人音乐)中通常看到的那样,在拉丁美洲也表现了强烈的主体性。
在非洲黑人的音乐中,有和宗教相结合的,以及单纯世俗性的两个方面。无论哪一方面,其旋律、节奏、唱法都表现出显著的特色。旋律方面,和已经叙述过的印第安音乐一样的表现出对于五声音阶的倾斜,其中带有特别的性质。音色方面,黑人具有十分独特的音质,他们所表达的情感往往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唱法方面,独唱和合唱、齐唱通常是相互交替进出,一呼一应的对答形式的唱法为特征。
  非洲黑人音乐的最大特色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良好而丰富的节奏感。在拉丁美洲的古巴、海地、巴西等黑人人口很多的国家,有大小不同的鼓、摇响器、擦弦体鸣乐器等,使用多种多样的打击乐器,产生出复杂而丰富多彩的节奏、节拍。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的音乐节奏,大致上是以2拍子为基础的,但是,决不像进行曲和狐步舞那样单纯地分割成2拍子。通常是以两种、三种,甚至还有三种以上的节奏型同时重叠进行的混合节奏,不断加入切分音(错开强拍位置),产生出充满活力的律动。以伦巴、曼博、桑巴为代表,今天作为“拉丁节奏”而广受世界欢迎的音乐,几乎都是以非洲节奏。在拉丁美洲,非洲的节奏是接受了西班牙音乐节奏的影响,而发展成为自己独特的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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