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喜欢自己有博客的感觉, 没有放在MSN SPACE是因为不想得到太多及时的评论。
作全职学生的时候,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读出来,但是未必是作为范文, 有一次我写的说明文:语文书,被老师拿出来告诫同学们千万不要写成这样。课间老师还过来抚慰了我一把:以后不要这样写作文啊,挺好的孩子。 呵呵,一直觉得长到这么大,还有常常有二分自己的观点实属不易,我妈妈是老师,传统刻板,要求说一不二,一心要控制我的价值观。好在直至今日,我仍是妈妈眼里最不服管教的孩子,啋啋:)
记得初中里遇到我最尊重的一位老师,刘慈明老师,很胖的她教课生动,教学能力扎实,对我么算不上喜欢,想想还真没什么女老师喜欢我的,她教的公式已封存了,她说的一句话倒是还会回味,那是平面几何课上,每一次推导都必须在括弧里写上理由,当时她说做人要讲道理,所有的事情都要有理由。我认可的道理都是大实话,不虚头八脑,实实在在,可以用一辈子。 然后我将这一点发挥到极致,任何事情都找理由,恨得我爸牙根痒痒,记得有一次真的狠狠的捶了我一下,因为这个,真的把我打闷了。。。
有人对我说过,女人要成为那种客观上就很讨人喜欢的那种,大概就和大长今差不多的,挺有道理的一句话,但是对我就算了,我只能是个试图将缺点变成特点的好奇宝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