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儿希拉里接受教训,不敢再走foster的路子了。她把条件放宽,同意领养大孩子,希望可以不必再冒上次的风险。很快地,她领养到了三个同胞姐妹,分别为七岁、十一岁、十二岁,美国籍危地马拉裔的女孩子。
在这里,我想先插几点说明:
- 希拉里领养,是通过领养机构,就是所谓的Agent。另外一种方式是直接通过各个地方政府,即所谓的County们。这两种方式对领养申请人的服务都是免费的;
- Agent的好处是有很多一对一的服务。每一位申请人都会有一名专门负责她/他领养申请的社会工作者,根据她/他的领养要求提供咨询、联络、甚至法律事务的办理。很多机构还有定期的领养野餐会等等活动,把需要领养和想要领养的人放在一起,直接见面,双向选择;
- County的好处是等待领养的孩子多,尤其是新生婴儿。由于大多数人都希望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领养,所以会走County的路线,免得要等若干年之久;
- 上面两种途径领养(包括adoption和foster两种情况)到的孩子,都可以从政府领取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孩子情况而定。比如小婴儿,正常情况下,在我所处的旧金山东湾,每月大约可以获取六百至一千元的补助,供应孩子上学和生活所需。如果孩子有健康问题,例如发育迟缓,可以领到更高的补助。因而我也接触到过一些夫妇,自己已经有了孩子,但还是出去领养,然后用得到的补助送自己的孩子去好的学校读书。这是领养制度的利、弊两面;
- 总的来说,在美国领养,从与亲生父母及家庭成员的接触上来讲,对领养一方是比较有风险的。另外因为僧多粥少,所以领养方要排很长的队慢慢等。而好处就是,政府会补贴不少的银子,所以经济不宽裕的人可以考虑这么干;而发展中国家的孩子,领养起来都很贵,手续也相当繁复。好处是,一但领回来,就完全当自己的孩子养了,政府不会三天两头来你们家看看家居摆设安全不安全,也不会有孩子的家人哭求你把孩子还给他。关于从海外领养,我会在后文中再有涉及。
以上说明都是来自于我的一些调查,和接触的个体,结合我自己的感受,仅供参考。如果有朋友还有更具体的问题,我非常乐意回答。如果我回答不出,会通过我知道的途经查找答案。您的问题,欢迎在我的博客直接提出,或者写email给我:wuming_online@yahoo.com
好,接着讲故事。三个姑娘很快住进了希拉里新买的房子,开始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希拉里仍然要面对养父母所要面对的各种难处,但她又恢复了以往快乐的生活态度,把三个孩子照顾得健康快乐。
这三个孩子,各自有各自的问题,其中最大的挑战,是她们的功课都很差,以及缺乏安全感和自信,这跟她们长期以来一直居无定所有很大的关系。于是希拉里的生活重心,由照顾孩子(婴儿)的饮食起居,转向了帮助她们的功课,并且教导她们心理健康和信仰方面的东西。
对于我这样一帆风顺的母亲,一直感觉自己在跟孩子一同成长、学习。而对于希拉里,她没有机会如此慢慢地走,慢慢地享受,慢慢地体会。生活中出现的是什么孩子,她便要迅速地学习相应的方法,满腔热情地对待年龄和经历各不相同的孩子。每次看见她的笑容,我都会想:神给她的爱心和智慧必定是非凡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