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应理智处理“终统”余波

北京应理智处理“终统”余波 作者: 转贴子 R , Mar 18,2006,02:26 回贴 论坛 ● 王家英   上月27日陈水扁正式宣布“终统”之后,美国起初的反应颇为温和及正面,指有关动作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而“终统”不等于“废统”,只是“冻结”或“搁置”。但几天之后的3月2日,美国务院却突然发表强硬声明,要求台北当局毫不含糊地确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只是终止而不是废除。   笔者认为,美国态度前后迥异,应是北京向美国交涉、美国承受压力后将有关压力转给台湾的结果。在美国发表强硬声明之后,好几天,台湾方面都没有什么直接的回应,外交部长黄志芳只是重申“终止就是终止”,没有其他补充。 陈水扁想划句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日陈水扁终于透过国际传媒澄清了台湾当局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3月10日,他接受德国报纸专访时郑重声明:台湾是终止国统会的运作、终止国统纲领的适用。我们在中文没有用废除的字眼,而是用终止运作与终止适用。在英文我们没有用terminate而是用cease to function、cease to apply。   几乎在同一时候,陈水扁接受美国《华盛顿邮报》访问时再次强调,他使用的字眼是“终止运作”、“终止适用”,而不是“废除”,故此并没有违背“四不一没有”的承诺的问题,不希望外界有过度的解读或无限的延伸。他同时补充,保证不会改变现状,任何修宪作为都将依法进行。   在前述德国报纸的专访中,陈水扁也特别指出,修宪是高难度的政治工程,也是不可能的任务,而无论是怎么样的新宪主张或者是制宪版本,最后仍然必须按照现行的宪法程序来进行,任何不符合宪法程序的主权议题,都不会被处理。   陈水扁的连番澄清大体上回应了美国的要求:他巧妙地重申了“终止”并不等同“废除”。为了进一步安抚美国,他甚至再次承诺将按现时宪法程序处理修宪问题,也就是任何修宪案,都要先通过立法院四分之三的高门槛的同意,然后交由全民公投复决,并取得有投票权公民超过半数的同意才算通过。   鉴于泛蓝阵营仍控制立法院过半数议席,陈水扁的承诺其实就是向美国表明,他今年春节讲话中提出的“新宪公投”只是一种政治姿态,一项不可能的任务,美国大可安心。   从近日台湾媒体的报道看,美国对陈水扁的澄清和承诺已感到可以接受,并决定为“终统”风波划上句号。但台湾和香港有评论则指出,北京不应让这场“终统”风波不了了之,因为这样很难对中国内部作出妥善交代,也很容易予台独势力认定北京只是“纸老虎”而得寸进尺,故此有关评论建议北京应取消或推延胡锦涛下月的访美之行,以表示北京对美国无法有效约束甚至是暗中纵容陈水扁的不满。 要斗智而不要斗气   然而,笔者认为,这样的建议并不符合中国的利益,反而正中陈水扁的下怀,因为北京无论取消或推延胡锦涛访美,都将意味中美关系倒退,甚至引发美国的不满而作出报复性行动。中美关系一旦因台湾问题趋于恶化,中国的和平崛起势必面临来自美国更大的制约,而台湾当局也会利用中美交恶的空间进行更多挑衅北京的行为。   就这一角度而言,对于“终统”的后续发展,北京的着眼点应不是威胁取消或推延胡锦涛的访美之行,而是要求美国就陈水扁的挑衅行为作出更多的批评或惩罚,包括要求布什在与胡锦涛会面时点名批评陈水扁。   布什既曾在2003年底的布温会中,公开反对陈水扁推行防御性公投挑战台海现状,北京在未来几星期内若施压得宜,应不难促使美国再次在布胡会中公开批评陈水扁。只要做到这一点,北京便可向内部有所交代,中美关系亦可继续向前,而受到布什再次公开批评的陈水扁也难免颜面受损,在“终统”问题上难言赢家。   总之,在处理极复杂又深刻牵动着中国大陆和平崛起的中美台三角关系上,北京必须坚持斗智而非斗气的原则。   无论如何,由于陈水扁就“终统”的澄清已有所退让,而他承诺“新宪公投”将严格按现时宪法程序处理,又为“法理台独”的推动设下重重限制,北京在“终统”问题上与美国的交涉与施压应适可而止,尽量避免逞一时之气而伤及中美关系的发展,后者只会对中国的和平崛起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所研究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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