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兵变? 李登辉採购公文批「悉」 (图)


担心兵变? 李登辉採购公文批「悉」 2006-07-25 05:30:09 转寄 列印      检调积极调查拉法叶弊案,前参谋总长郝柏村日前表示,当初改买拉法叶舰李前总统都知情。特调小组昨天以証人身分约访李前总统,李登辉说,他在军方决策转向后1年,才签到採购公文,又担心不批准的话,郝柏村会发动兵变,因此当时不批示「可」,只签了「悉」,表示「知道了」,但不意味完全认同。   前总统李登辉(2005.11):「查清楚,叫他们查清楚,我很希望这事赶快查得清楚。」   没什么不能查,这是李前总统回应拉法叶弊案的一贯态度,24日他更以証人身分,在台综院接受特调小组侦讯,釐清当初从韩国蔚山舰转为改买拉法叶舰的过程。李登辉说当时全部都是由参谋总长郝柏村主导,他通通被蒙在鼓里。   台联党主席苏进强:「李总统告诉我,任何军事採购(拉法叶舰)没经过完整军事程序,没经过军事会议,你说口头报告(郝),李前总统没这些印象。」   就是觉得自己被蒙在鼓里,而且担心郝柏村会不会发动兵变,李前总统才没在採购文件上批「可」,而是批「悉」,表示他「知道了」。翻翻李前总统过去签署文件,我们询问当时担任国民党秘书长的蒋孝严,发现李前总统签署公文的习惯,「可」代表这份公文可以执行,「阅」,表示他看过,也了解。有时直接签上「登辉」2个字,也代表「附属」与赞成之意。那么,签上「悉」,到底是什么涵义?   蒋孝严:「如果批悉的话,我们也不会把它当成否定的解释,我们基本上就把事情照办,如公文『是否可行敬请裁示』,你批『悉』下面就很难办事。」   「可以照办,但不表示完全认同」,公文大学问,李前总统当年签下这1个「悉」字,要把决策购买拉法叶鑑的这颗球,丢还给郝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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