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与同居 - 林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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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与同居有什么不同?

  反正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结不结,形式问题而已。

  其实分别仍是很大的。

  同居,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你不会替我供养父母,我也不会为你供养三个前妻十个子女,这些事情,没有虚虚伪伪去“做得漂亮”给亲戚朋友看的需要。

  同居,讲投契的机会多一点,有婚书缚着,不投契也得互相忍让下去。

  两人虽然同居,生活俨如夫妇(我的感觉却不是如夫妇,仍是情人以及同路之伴),但到底不用办法律手续。

  哪一方发神经,说声不一齐住了,算数,不用分家产,分儿女。

  同居所需要的忠诚,大过婚姻,因为一切要自动自觉,自动奉献,自动分享,同时给对方绝大的自由。

  人应同居或结婚,是自由选择。性情自由如我之人,实在不向往结婚。我本身朋友多,没有混入姨姑叔伯的大家庭式生活圈子的必要,即使嫁了进个大家庭,我也必定犯规。这并非因为我家教不如人,我的家教甚好,受不了嫁入一族家教不好的人才真,这是老实话,我虚伪来干什么?结婚对我无吸引力,结过一次就对自己了解多点。我是贤妻,但不是主妇型人物。我宁可替丈夫写一叠报告,也不肯烧一顿饭,反而吃得大家苦口苦脸。

  女人,嫁前嫁后,都是做点事,经济独立的好。我骨头硬,不高兴向男人要钱(因为我太浪漫,认为他应自动给我。要开口,要求要哄,那便毫不浪漫)。

  我性情不羁,结什么婚?即使将来结,也是一时冲动。即使结了,也不会改变我多少。读书、结婚、生子,女人基本三部曲在二十几岁已走过,交了差啦,没后悔,我爱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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