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
1、 我什么要提“10年文革”?()
我从事文化大革命研究好歹也有30多年了,但是从来没有使用过“10文革”这个概念。1974年,我在写作《绝妙的戏》(这是我研究“文革”的第一本书稿)时,据“文革”发生的时间也只有8年,因此不存在“10文革”问题;进入80年代,我在写作《66运动论说》时,虽然社会上已流行“10年文革”的说法,但是因为我竭力反对之,所以也不可能采用它;到2002年,我在写作《66运动讲义》时,认为中国社会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10文革”,这个观点在前不久写作的《关于“3年文革”与“10年文革”》的文章中作了发挥,我明确指出这样的一个问题,即邓小平时期的共产党人用“10文革”这样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是想要把刘国凯所说的“人民文革”(我说的“66运动”)从时间上淹没在“10年”之中,从而把刘少奇控制的那3个月“文革”,毛泽东改变了方向的“文革”,连同“吐故纳新”的毛式整党运动、“解放干部运动”、“批陈整风运动”、“批林批孔运动”、邓小平式的“整顿”、毛泽东的死亡以及“四人帮的覆灭”等等风马牛不相及的政治事件和政治运动捆绑在一起,贴上一个“文化大革命”的标签,给人们故意地造成一种非价值的、不成体统的、乱七八糟的印象,就借着批评印象中的事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以为可以不但消解66人民运动的价值,而且可以把这长达10年的时间中的一切事情都用“社会大动乱”的方式加以描述,并且非常方便的把它归类在“毛泽东晚年错误”之中。()
正因为有着上述的看法,我无论是在研究“文革”还是研究66运动时,都拒绝使用“10年文革”的提法,但是在这一篇专门论毛的文章中,我特意使用了它却是本着如下的一个原则:即把毛泽东放在“10年”这样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里,有利于人们发现毛泽东身上到底发生过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内容和性质又应该怎样的分析?所以,在毛泽东研究的这个专门的课题上,我使用它,并且把所谓的“毛泽东晚年”锁定在这个“10年”时间内,不但出于技术上的考虑,也完全地适合与所研究的对象之情况。因此就抓住这个“10年”,我们便可以发现中国社会“一颗伟大的苹果是如何变坏、变拦”的。如果对此具有举一反三的能力,读者们也就可以由此而多少地理解了现代民主制度为什么要在时间上采取一种没有任何变通余地的、甚至是完全硬性的有关政府寿命的届(时间)的规定。()
当文化大革命运动作为一个党的运动,被主持党中央日常事务的刘少奇控制时,毛是大撒手,到1966年8月5日,他开始直接地干涉运动时,把“共产党运动“一下子就改变成为“人民运动”(66运动就发生在这个空挡中),但是当人民运动事实上解放了人,使解放后的人皆获得一种个人的观点,并且在此之上建立了多元政治派别对立,而这种局面最终要危机毛的统治时,毛开始“因势利导”地消解运动,并且以“吐故纳新”的方式恢复和整顿了已经被人民运动彻底“打烂”了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从此之后,毛泽东就开始了同人民社会中间已经兴起的民主与自由的意识作战,并且使尽一切的方式把人民运动的意义要归纳在他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政治架构内。如果说在这个时间里,他已经是“两面作战”的话,不仅仅要反对经历过解放运动锻炼的普通人民,而且还要对付共产党内反对“文革”的“复辟派”。因此“10年”时间中发生的那些许多的性质完全不同的事件和运动都与毛泽东有关,所以,这个时间内的各种意义似乎都在拉毛,以至于他还在没有咽完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就已经被来自于不同方向上的意义的锁链给撕裂了。因此,1976年(这据“文革”发动的时间刚好是10年),他虽然死了,“盖”上了“棺材盖”,但是至今都没有“定论”啊!()
2、对“10年”的“三七开”()
我不是要对毛泽东“三七开”,那一套太陈旧了,我不感兴趣,因此我的“三七开”是对“10年”时间的,就是说在“前3年”中,毛与“民主”有缘;在“后7年”中他又几乎是完全“专制”的。在后面的文字中,我要说明的是,如果从时间上讲,真正有人要存心“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话,那么,最初这个人就是毛泽东。()
这就是说,在1966年的中国大事变中,在只有3年的时间内,毛是一个“正面人物”,他用发扬“无产阶级大民主”的方式引发了中国人民中间一直被压制的民主思想和自由意识的大张扬,从而在他自己“探索”“无产阶级民主”(我叫“第二民主”)的同时,允许和支持了人民对民主的自由式探索。在这个时间中,如果说被探索着的人民社会的民主和毛泽东的“第二民主”有了重合的话,那么,这两种东西“重合”之后的现象就被我叫做“毛泽东现象”(我在80年代初的《毛泽东思想发微》中提出的,与此并存的还有“毛泽东问题”)。今天当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段历史而留给了我们今天的中国人民时,我们对之进行科学的研究就具有现实意义。()
1966年中国事件的真正意义不是千篇一律的,它对于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意义。对于中国共产党这个政党讲,它是一次比“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要“深刻”得多的政治运动;对毛泽东和一小撮左毛派来讲,它是一场“无产阶级”的“革命”;对于共产党内当权派人物来讲,它是一场“浩劫”;对于中国社会上那些早已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人(当时叫“地、富、反、坏、右”)来讲,它是一场劫难;对于中国“7亿人民”来讲,它是一次从政治上“解放”人的运动。因此,就一个“文化大革命”的名字或事件却关系着这么多矛盾而又互相冲突的意义,而毛泽东本人却在意义的任何一端都被直接地牵连着啊!正因为这样,毛泽东个人就免不了要成为世界上一个独特的人物的“类别”──这一现象是世界上所有的政治人物们所不可与之比拟的。一句话,毛泽东就是毛泽东,中国和世界没有第二个!()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中国人民没有因着66运动的解放而最后地赢得解放,所以,失败了的解放运动的意义就和失败了的文化大革命意义混合在一块了,因此人们把解放运动给共产党秩序所造成的“破坏”之相(“乱相”)套在66运动上的时候,一个“社会大动乱”(对共产党秩序而言,只存在“政治动乱”而不存在“社会动乱”)的铁帽子就扣定了“10年”。现在,我们就是要“砸”破这一顶铁帽子,把被它扣定了的解放运动从中单独地寻找出来,并且由此而使我们认识到,目前中国民主化运动之于我们13亿人来讲,首先应该是政治上的解放,其次才是经济、社会或文化权利的获得,若是舍弃了政治解放──这个基本的、首要的任务,把自己看成、或假设成是有“权利”的人,那么,民主化运动就不能够发动,“老虎吃天,无处下爪”的话,可以描述它当前的困境。在我们的人民还处于被奴役的状态,我们需要的解放就必然要迫使我们寻找我们解放的力量和解放的历史,并且在这一寻找的过程中,使我们普通人彻底地变化成为一个具有自觉解放意识的人。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对40年前发生的那一场解放运动的回忆与研究就不是一种纯粹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带有迫切现实意义的政治问题。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当这一段人民解放的历史在“10年”时间内事实上同“毛泽东晚年错误”连在一起时,要拉出人民解放史的行为就不可能不拖泥带水地拉出毛。于是,研究和批判毛,就是这一篇文章的任务。()
在《66运动论说》的书稿中,我把1966年8月5日至1969年4月1日时间内发生的人民运动叫66运动,就时间看,满算也只有3 年,在这短短的3年中,人民广泛获得了这样的几项民主权利:合法地反对当权派的权利以及合法地挑战社会上现有权威的权利;合法地结成自治组织的权利和利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自由地获得政治上表演、表现的权利。如果说这样的几项权利是在人民和“当权”的中国共产党的斗争中取得的,那么在这一场斗争中,真实情况是毛“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他不但要求当时的共产党人这样做,而且是自己身体力行地、旗帜鲜明地“站到了”“人民群众一边”。也正是看重了这个事实,所以,我才对66运动中的“造神活动”没有给予完全消极的评价,认为民主同人类文化中的所有东西一样也需要一种“偶像”,所以,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在现实民主的行为中人民“亮”出了“民主的偶像”,就不是一种简单的错误,也不是一种纯粹的“偶然”现象。这样以来,我就放弃了我在写作《绝妙的戏》的时期对于“造神活动”所持的“全面否定”和“全盘反对”的态度,从而在它的另一面发现了普通人在政治上“神圣化”自己的问题。()
如果说,在当年“造神活动”的那疯狂的浪潮中,我们在“造”出了毛泽东这个唯一的“大神”的时候,也同时地身不由己地把自己“渺小化”(人在任何宗教体系中,都是“渺小”的)的话,那么,在这一段历史被事后的审查所拉出来时,把当时“渺小化”了的“我”“还原”为“本来的我”时,就势必要“渺小化”毛,于是,历史在被现实所定义和解释时,我们可以发现“我”的成长史。如果说“成熟”了的“我”已经再不需要什么政治上的禁忌的话,那么,“谈毛色变”的事情就不会在今天还照样的存在着。就这个意思,我们去批评李志绥的《毛泽东的私生活》、张戎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一类的书,不就是可以在它所表现的内容和思想上发现许许多多的政治禁忌吗?能够写出那样的批判文字当然是好样的,但是连同作者自己也被毛泽东在世时的种种禁忌所束缚,就写不出上乘作品了。()
3、用“三七开”的方式解读毛的错误()
邓小平把“1966年5月至1967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定义成为“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由这一定义所产生的“毛泽东错误”也以“10年”时间为准的。在这里,如果我们仅仅以为这是邓小平对毛的批评的话,我们就会上他的当,因为这种在表面看来是批评毛的行为之中,暗藏着毛的“敌人”的代表之一──邓小平是“正确”的意思在内。因此,对毛的“10年文革错误”的批评的结果是要“翻”“文化大革命的案”,让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认为邓小平才是中国“正确路线的代表”。这样以来,在“克服”毛的错误的借口下,一种被毛的统治更凶残、更野蛮的以赤裸裸杀人方式维持政权的统治──也是中国最古老形式的统治──就被“强加”给中国人了。()
如果我们简单地接受了“10年毛泽东统治”的这样一种事实,分析它,我们便会发现它的确是一种赤裸裸的“个人统治”,是对共产党式的“集体统治”的一种否定。因此如果说民主的制度和专制制度有一种区别的话,那么,民主制度中的“统治”方式是排除“政党统治”而采取“个人负责制度”就应当是我们的一个注意之点。在这里“10年”的时间中,如果说在毛的身上还有一丝的民主线索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人民以“3年”民主的事情而投了毛泽东一票。因此,即使我们说被1966年的人民“选”中了的毛,也给变坏了,那么民主政治正因为知道任何政治当权派都会“变坏”,而使其政治不至于变坏的方式才借助于不断地“换人换马”。也就是说,中国人在“10年”的时间中没有把毛泽东“换”下去,所以才导致了他由“好”变“坏”。于是,一个没有价值的“10年时间”的概念,在我的粗放式解读下,却也产生了一点价值。()
我在过去所写的某一篇文章中说,民主总是有一种“险峻的价值”,需要我们中国人采拮,这里所说的毛泽东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值得指出的是,导致我们一些中国人“谈毛色变”的只要原因是他们没有解除对毛的禁忌,相反,在已经解除了禁忌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自由地批评毛和批判毛,而根本用不着顾忌闹不好,自己会变成为毛的俘虏。科恩在冷战时代就说道,美国人在美国可以自由的阅读《我的奋斗》、《共产党宣言》和《国家与革命》而不会被政府怀疑为自己是希特勒、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之类人物的拥护者,就是美国人享有民主的证明。这个意思在我们中国的今天要表述一番,也不过如此而已。在今天的中国,只有那些把自己还包裹在“毛泽东错误”当中的人,只要一听到有人说民主时提到毛,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把“毛分子”的帽子扣到别人的头上,殊不知这一套恰恰是学习毛的结果。当年,毛在死亡前,谁只要说“西方”、“人性”、“孔、孟之道”的话,谁就会被扣上“资产阶级”、“封建主义”的帽子啊!()
中国民主的这种“险峻价值”,在1966年和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联系在一起,在1978年和邓小平的“改革”联系在一起,在1989年和胡耀邦、赵紫阳暗中同情与支持学生运动的事情又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如果用“否定的方式”,采取“历史否定主义”的一套,那么66民主和89民主都是站不稳脚跟的啊!到头来,能够被我们抓住的民主可能有多少呢?要知道,民主是一个包容的体系,因此民主的思想和民主的方式不可能鼓励对民主事件和民主运动做“剥洋葱皮”式的处理;此种方式认为,一定要把和民主有牵连的专制的人与事“剥离”干净,只剩下一个民主的“洋葱心”。()
不要把现代条件下政治上的禁忌看成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在中世纪可能如此),其实呢?它是一种完全主观的东西,你主观上有禁忌,它就存在;主观上消除了它,就没有了。前些日子,施明德先生在台湾搞“反贪倒扁”运动时,采用了红色的标记,当时我们在韩国的几个民运朋友就议论,施先生作为一个大政治家应该懂得政治禁忌,且不说台湾和大陆的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存在多重禁忌的问题,而“红颜色的选择”又同共产党的“红”、红卫兵的“红”有着联系,因此当运动者统一着红色服装,要组成一个类似于大陆文化大革命的“红色海洋”时,他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别人说他要搞“台湾的文化大革命”,当运动由台北市──这个政治中心──向宝岛的四方辐射,以求“遍地开花”的效果时,类似的指责不就是更有根据了吗(大陆的文化大革命是由北京向各地传播的)?但是,施明德先生说:台湾已经“实现”了“颜色解放”,不存在什么颜色的禁忌,因此在选择颜色时,运动者不存在任何的顾忌,“红色代表人民的愤怒”──就这一句话,证明在台湾,政治禁忌被解除了,被消除了。对比地看,不要说是在中国大陆,就是在海外民运人士的圈子中,对毛的禁忌、对红颜色的禁忌还是存在着,这样的局面若不被打破,我们怎么能够求得自己的解放呢?()
文化大革命──正确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发动的,因此无论是从1966年2月的“五人小组”,到1966年的“5、16通知”一直到1966年6月2日,毛决定广播聂元梓的大字报前,毛为它没有增添什么个人的东西,甚至到毛写作《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时,他事实上是站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之外来观察文化大革命的,所以,在他的直接插手前,文化大革命运动是按照共产党一贯运动的常规运行的,就此右毛派把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事情说是成毛的“错误”和左毛派把发动文化大革命当成是毛的“功劳”一样,都是于客观事实不符合的。客观事实是:毛“介入”文化大革命后,的确使文化大革命出现了以前共产党历次运动中所不曾出现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以下的几样:()
一、 在共产党、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之外,出现了被叫做红卫兵的学生自治组织,而这样的组织在一出生时,就被当时的社会判断为非法的“反革命组织”;二、 出现人民群众广泛的反对和打倒共产党组织和共产党政府的事情,而这样的事情在一开始也都是被当局定义成为“反革命行为”;三、 出现了学生和人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派性斗争,这种斗争都被斗争的双方认为是“你死我活”的。()
与第一点有关的是:现在,已经披露的资料证明,第一个红卫兵组织,不是毛和左毛派人物策划的,是十几个中学生一时间“心血来潮”的结果,在被社会判断为“反革命组织”后,毛的支持彻底改变了它的命运,于是共产党运动从来就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的现象终于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中那些数以千万记的人民自治组织,都是红卫兵的克隆。因此,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新发现:由红卫兵组织“领导”的文化大革命,使设计中的共产党运动彻底地脱离了共产党的“领导”,而完全地转化为人民解放运动。毛是支持这一转化的。“踢开党委闹革命”──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口号。1966年6月1日,毛在一份《文化大革命简报》上做了这样的批示:“此文(指聂元梓等7人的大字报)可以由新华社广播,在全国各报刊发表,十分必要。北京大学这个反动堡垒可以打破”。明白了吗?毛把文化大革命中的如北京大学这样的单位判断成“反动堡垒”,鼓励北京大学造反的师生炮打之,无论怎么说都是民主的,就是在他个人而后变成为民主的反对者时,此一段行为的民主性也不应该被“否定”。由此,我作这样的一个假设:在2001年,当杨自力等四人在北京大学组织“新青年学会”时,受到北京当局的问罪,这时江泽民如果认为组织“新青年”无罪,而对之问罪的北京当局是“反动堡垒”,必须“打破”,你的态度如何?请你自己回答?()
关于第二点,毛对人民造反的行为的支持使中国人民在1966年取得了反对共产党政府的合法权利,从而使运动完全地变成为“合法”运动,其后果是:运动在“政治动员”方面取得了人类政治运动的最高水平。许许多多的平时对政治事务非常淡漠的、没有任何政治积极性的普通人也因此而获得了一个异常活跃的政治“灵魂”(观点),至于毛错误的把它定义为“7亿人灵魂的革命”(其实,它是“政治”的)。()
关于第三点,我们看到的是多党制的雏形,人民已经由一元化的政治过度到多元化的政治了,只是人们没有说出“多元化”这三个字而已。因此“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若是用“投票”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民主的蛋糕就有可能被中国人吃到肚子里了。毛和这一点的联系是他判定“两派都是革命的”,要求在对待两派时,“要一碗水端平”。()
好了,假如上述三种事情不会在中国再一次地发生,那么,我们也许马马虎虎同意它是“错误”的,毛泽东对它的支持也是“错误”的,但是当相反的情况出现时,也就是说,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社会必然要再一次地产生或发生时,我们就没有理由判定它是错误的,也不会把它归纳在“毛泽东10年错误”这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内。()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的作者们早就指出:“到目前为止,文化大革命一直被作为一个简便的标签用来描述从1966年开始的这一时期,但是没有对它本身的含义做进一步的探讨”。事实上也是这样,在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了40年的今天,许多自称“反对文化大革命”的人,甚至连文化大革命是什么──这个基本的事实也看不清楚,只会说一句“毛泽东阴谋”这样的老得掉牙的话。()
读者们如果仔细一点,那么就不难发现上述的三样事情基本上都集中在“10年文革”的“前3年”,这样,我在这“3年”时间中,用“民主”这一条线索去解读毛的行为就是正当的和应当的。毛泽东不是一个“民主”的人,这一点我在写作《绝妙的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并且为此一连写了三部书稿,但是,这个人却和迄今为止中国一次最大规模的民主运动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至于人们想对之一刀两断,在刀落之后,却出现了藕断丝连的现象。职此之故,我重审:骂毛是容易的,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但批毛却是困难的,需要知识和智慧。()
5、毛泽东真正的错误是什么?()
毛支持人民造反运动的行为是“政治”的,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却得到了人民对它的“宗教”性质的回报;毛滥用了这种回报,就是我在30多年前所发现毛的第一个错误。如果说这个错误可以用“明明不是上帝的人却偏偏要去扮演上帝的角色而导致残酷后果”的哈维尔语去批评的话,那么我的《绝妙的戏》就是执行这样的批判工作的。在“第二幕:宗教时期”的一章文字中,我列举了当时我亲眼看见的许多事实,痛批了流行一时的“三忠于、四无限”,并且在批判中阐明了人民解放运动虽然披上了“宗教的外衣”,但却在政治上是完全自治的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如此做的结果,我把一个表面看起来非常单纯甚至是单一的人民运动就为成为两个不同的层面:政治层面与宗教层面。也因为这样,我就不认为“毛泽东的包袱”可以“包裹”66运动的一切。就是这样,这一本书稿事实上为我而后的66运动研究和毛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虽然在那时,我对所谓的“基础”还没有自觉地认识之。()
上述意思是说,毛把被他支持的人民运动看成是他个人的运动,而这样的看法在毛泽东成“神”的时间上就具有“宗教的力量”,因此,这个时候,人民社会中所产生的中国第一流的先说先表者(如遇乐克等)就免不了要变成为“殉道者”,这样以来,产生的新问题是,若要给人民运动一种独立意义,就必然地要同毛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作斗争;不用说,在这一场斗争中,毛是当然的“胜利者”。但是同世间的许多事物一样,毛为这种斗争所付出代价却是巨大的,无论怎么说他已经开始了同人民的“斗争”,而在1966年的8月他却是“和人民站在一起的领袖”。因此,这时候他虽然已经批上了“神”的外衣,但是一个同人民作对的人的命运注定了他要从“神坛”上栽了下去!也许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毛才给“宗教热”波了冷水,自己喊着要“降温”,并且学着《三国演义》上的曹操的话,抱怨别人把他“放在火上烤”。()
民主允许个人崇拜,但是被人们崇拜着的人应该是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而不是脱离人民高高在上的“神”──这才是问题的关键。1969年4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毛泽东开始公开犯错误的时间,而这个错误不是别的,就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如果说“文化大革命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中国共产党因为“17年”的专政而堕落为“不革命”甚至“反革命”的党,那么这个党在已经被人民解放运动打倒、打烂之后,就应该把人民自治组织扶正为政党,用它取而代之;人民自治组织事实上分为“多派”,那么取代的结果就有可能产生“多党制”,可是毛没有这样作,他走上一条他批之为“复辟”的路,把“落水”了的绝大部分共产党干部“解放”出来,使他们重新掌权,并且又完全地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党的一元化领导”。因此当中国共产党在“九大”后重新获得生命的时候,毛泽东所主张的“人民群众运动”(事实上就水6运动)的真正意义就已经完全地流失了。解放时期,一个解放者的伟大偶像在这个时刻象一间茅草棚一样地可悲地坍塌了!因此“九大”之后,人民虽然还在喊“万岁”,但这已经不是象1966年那样地发自于人的“内心深处”的声音了,是人习惯之所以然。()
在下来的时间中,毛大刀阔斧地取缔人民自治组织,批评和批判发生于人民中间的派性,逮捕企图凭借自治组织反抗的一切造反派头目和造反派骨干,以“军事管制”的方式把解放运动之后的社会秩序拉回到赤裸裸的“个人独裁时期”。所有这些──就是我所说的毛泽东的错误,这和邓小平的“毛泽东错误”是不相干的,但是今天许多批评和批判毛的人,却还是停留在邓小平的水平上,说毛的文化大革命是“放纵了坏人,整了好人”。()
论述至此,我得说明,在研究毛泽东的错误的时候,我们若只走到这一步,就是普通人认识毛和批判毛所可能达到的一步,没有值得什么可以炫耀的,在评价毛的时候,我们中国民运人士应该不以此为满足才对,而要努力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有鉴于于此,我在这一篇文章中我可以整理出这样的一个问题,即毛泽东虽然在1969年的4月就已经“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但在发生了林彪叛变的事件后,他立即清醒地认识到文化大革命并没有“结束”,而是在“继续”,这样的思想和看法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第二号反动头目”──邓小平“复出”之后的“复辟、翻案”活动中,得到了再一次的印证。因此到他死的那一刻,已经被任何人都清楚地认识到,“文化大革命”“这件事没有完,这笔遗产要交给下一代”。单就这个意义讲,在毛泽东个人的思想和意识中,是有一个“10年文革”的,因此依照逻辑推理,如果毛泽东再多活5年,“文革”一定会是“15年”……,这一点是肯定,毫无疑义的。()
在这里,由我所整理出来的毛的错误就是:他认为中国共产党只有保持在“革命”的水平上,才能够保持政权和统治不被改变,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不革命”的共产党同样可以在中国进行统治,而这样的统治却是人民最难反抗的,因为它用诱导人们“向钱看”的方式消解了人民反抗的精神和意志,使统治回到了中国最古老的方式之中,且可以在一个以千年计算的时间单位内去吸取统治的“经验”(联系到胡锦涛时的制作《汉武大帝》电视剧)。因此,两相对比,毛没有明了,在丧失政权和统治权这一方面,“革命”的共产党反而被“不革命”的共产党容易得多和方便得多。所以毛在判断“不革命”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共产党是“短命”的这一点,只有理论上的“正确”性,没有事实的支持。事实是:在中国共产党的57年的统治中,“革命”的统治也不过是“10年”,这“10年”中,减去共产党被打倒的3年,所以就只剩下7年了,于此可以这样说,共产党57年的统治中,只有7年是“革命”的,50年是“不革命”的(未完待续)。()
200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