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房东在一对年轻夫妻的卧室墙上挖了一个洞,偷窥他们的私生活达3年之久。夫妻俩将偷窥者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7000元。经法院调解,昨日原告拿到了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黄美喜和老公陆明都是安徽人,在上海金山区亭林镇做生意。今年3月17日晚,他们在租屋打扫卫生时发现卧室墙上有一个洞对着他们的床。夫妻俩想起3年里,60多岁的房东周斯方把其余几间房间都出租了,但小夫妻隔壁的这间却一直不肯出租。每月来收房租时都住在那。两人怀疑周斯方偷窥,当即报警。当警方把周斯方传唤到派出所后,他马上承认:“墙上的洞是我挖的,我就想偷看那对小夫妻在干什么。”派出所依据3月刚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以侵犯他人隐私的名义作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4月27日,陆明夫妇向金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斯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和律师费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