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有关丛飞父母女儿的报道,心情很复杂。丛飞去世的时候,我正在深圳探亲。当时深圳的大报小报,头版专刊,都是有关丛飞的事迹,我基本上每篇都读,很多是流着泪读完的,我被他的无私深深地感动着。丛飞的事迹让深圳市民引以为自豪。当时有报道说丛飞生前捐助过许多许多穷乡僻壤的孩子,让他们有机会读书,可他自己的女儿却交不起学费。今天的报道也说到他的父母生活困窘,连物业管理费都交不起,但为了丛飞的嘱咐——把孩子培养成人,他们选择留在深圳...... 这些真的很令人心酸,但是否也应引发人们的思考?养育儿女,父母的天职。爱心捐助社会,令人敬佩,但应该有一个底线,那就是保证自己家人的温饱。这不是自私,而是对社会负责。看看我们周围,哪个作父母的不是努力工作,拼命挣钱,希望能让孩子们受好的教育,日子过得更好,作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到社会上瞎混,游手好闲。在这样的基础上有余力帮助社会,那时最好,很高尚。我们可以省下给自己或孩子买高档家具衣鞋玩具等等的钱,用来捐助社会,但我们不应该剥夺孩子基本生活需求 -- 吃饭穿衣受教育 -- 的权力。否则,我们自己的孩子就会成为别人捐助的对象了。本人也是一个致力爱心捐助的人,有钱出钱,无钱出力,虽然自己生活很节俭,但总是热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包括朋友,社区和学校。两个孩子也是极赋爱心,经常无私地帮助同学,积极参加义工活动,等等。丛飞事迹,令我钦佩。但我个人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也是自私的,他的事迹,使他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尽管这不是他的主观愿望,却已成客观事实),而他的妻子女儿父母却因为他没有给他们最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承受着他们不该承受的这一切。他没给父母留下一分钱,却嘱咐他们把孩子培养成人,你说,他们用什么来抚养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