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卡拉OK

想在这儿开辟出一小块地, 撒上些种子, 抽出黄黄绿绿的芽, 以记录平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还有那偶尔瞬间的心灵颤动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永远的卡拉OK


上个周末和一大帮朋友去同事家玩. 酒足饭饱之后大伙儿开始扯着嗓子唱卡拉OK. 都是一些老歌, 所谓的"怀旧金曲", 象"明明白白我的心", "东方之珠", "把根留住", "萍聚", "恋曲1990" 之类的. 国内最近几年流行的歌曲反正是不会唱, 而且可能听都没听说过.

彼此都是很熟悉的朋友了, 所以唱起歌来也就无所顾忌, 怎么高兴怎么来. 跑调了, 走音了, 唱不上去或降不下来, 没事, 照样接着唱. 这卡拉OK, 要的不就是个"自娱自乐"吗?

望着一张张的笑脸, 我不禁想起往日的卡拉OK.

第一次去唱卡拉OK, 是大一的时候. 那时卡拉OK刚开始在武汉流行, 还是一样很新鲜的东西. 一个周末的晚上, 渝和宇跑来找我和琼, 说是去唱卡拉OK. 我们四人很兴奋地跑到前校门附近的一家新开张的店. 推门进去, 哇噻, 满满一屋子人, 密密匝匝地挤在那儿, 把个电视围得水泄不通. 喇叭里放着刺耳的音乐, 屏幕上闪着花花绿绿的画面. 一切都显得闹哄哄的. 闹哄哄地看热闹的人, 以及闹哄哄地等待一展歌喉的人.

渝个子高, 身强体壮的, 所以他率先挤了进去. 我们三人则被挤在一群情绪高涨的人们之间, 有点点茫然不知所措. 一会儿渝回来了, 竟然还带回来了一个话筒! 电视画面上映出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 "快跟着唱!", 渝冲我们三个大吼一声. 我们四个人于是紧挨着轮流用一个话筒嗑嗑吧吧地唱完或者说读完了这首"我想有个家". 音乐平息后, 才发现我捏话筒的手心里满是汗. 太紧张了, 都不知道自己唱了什么.

这是我的第一次卡拉OK经历, 带着"吃螃蟹"者的勇气和紧张.

之后卡拉OK开始慢慢地普及开来. 概括地讲, 它的普及轨迹可被形容为一条抛物线. 最先时, 它是所有装潢高档的酒店或饭店的必备娱乐项目之一, 而且还常常只有某些高品位的包厢才有. 专门的高档卡拉OK厅也开始应运而生. 花上一笔不大不小的钱, 人们可以在那儿的豪华包厢里享受到高质量的音响和高清晰的画面.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放声高歌, 甚至鬼哭狼嚎. 高档的包厢还会提供精美的水果糕点, 甚至各色酒类饮料. 如果你需要有人伴唱, 甜美温柔的卡拉OK小姐会训练有素地伴你高歌一曲. 也是这个时期, 高档的卡拉OK场所渐渐地发展出了它的第二个角色: 人们开始把它做为联络感情, 疏通关系的一种渠道. 此时的卡拉OK显然正处于抛物线的顶峰. 它是有钱人, 城市小资者, 以及公款消费者们的高雅消遣去处.

再之后, 卡拉OK开始走入贫民百姓的生活. 一些中低档的饭店饭庄也开始在屋角墙壁上挂上一个电视, 以随时满足食客们酒足饭饱后高歌一曲的兴致. 当然啰, 运气不好的时候, 别的食客就不得不在此时忍受"噪音"的折磨. 不过那也没办法. 嫌吵? 那你就去包厢点菜呗. 不过多半时候, 他们已见怪不怪, 练成一双"金刚不坏之耳". 我就曾经和一位曲里拐弯认识的人在这样的场合合唱过一首"东方之珠". 不过那时候俺已经颇积累了一些唱卡拉OK的经验. 所以一曲下来, 竟然可以脸不红, 心不跳, 气平如初.

这时候的卡拉OK开始从其抛物线的顶端慢慢往下跌落. 及至再后来, 满大街随便走进一家小饭馆都会看到一个油腻腻蒙着一层灰的电视被孤零零地吊在墙角. 不过多半时候, 它是关着的或是放着一些乏味的节目. 那时期, 你若再在饭后提出"唱卡拉OK", 人就会觉得你特"俗". 谁还在那环境下唱卡拉OK呀? 若真想唱的话, 叫一辆车, 去专门的卡拉OK厅唱去. 在这儿唱? 那多掉价呀. 所以到了这个时期, 人们对卡拉OK的追求已不仅仅是唱个歌, 自得其乐了, 而是开始注重其质量以及带来的全身心享受了.

卡拉OK就这样抵达了其最低点. 不过从数学统计角度来看, 最低点往往也是最稳固点.

大四的时候, 系里组织卡拉OK大赛, 每班出一个选手. 团支书好说歹说地求我去参加. 看他实在很"可怜", 我就应了下来, 也没当回事. 比赛前两天, 我才着了慌, 找了一盒磁带开始学唱"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 学了两天, 总算能唱得不跑调, 不忘词了, 嗓子却已经哑了. 于是在真比赛的时候, 在高处就失了音. 当时台下一片嘘声, 把我自个儿给羞的, 真恨不得立马在人前消失. 好容易熬到音乐停止, 便迫不及待地冲出礼堂, 独自狂奔到黑虚虚的天文台使劲地哭了一通, 那可是真正的"痛哭失声" :-). 现在想来, 自是觉得十分可笑. 不就是唱个歌吗? 至于吗? 不过对那时候的我来讲, 丢了脸就是一件十分了不得的事啰.

再后来, 上了班, 开始赚钱了. 逢到周末, 便会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去吃饭喝酒唱歌. 因为在省行工作, 所以每每去地市行出差时, 便会被当作贵客一般招待 (尽管咱其实只是一小啰啰而已 :-).  不仅顿顿有好酒好菜好饭, 而且晚上还常常被拉去卡拉OK包厢逍遥腐败. 所以慢慢的, 卡拉OK于我便如生活中的油盐酱醋一样变得十分稀松平常了.

再之后, 我飘洋过海来美读书. 生活一下子变了样. 读书和科研成了我的所有和全部. 那时候我最大的娱乐便是周末晚上去看场电影, 周六去附近的ChinaTown买个菜, 吃个lunch special什么的. 以往的那种灯红酒绿, 夜夜笙歌的日子渐渐地离我越来越远.

其实LA的ChinaTown还是有不少卡拉OK厅的. 听说有的还颇不错. 不过在LA的四年内, 我竟是一次都没去过. 我甚至开始忘记自己曾经还很爱唱歌.

四年后我顺利地毕了业, 很幸运地拿到了NY一家大公司的offer. 于是告别加州的阳光, 来到了四季分明的纽约.

我又开始赚钱了, 而且开始有了周末. 然而在异国他乡的日子又怎能和国内的相比? 且不说你交不到很知心的朋友, 就光连周末想约几个人一起聚聚出去吃顿饭什么的都不是太容易. 在这儿, 人人都很忙, 为自己, 为家人, 为孩子.

直到去年暑假, 公司里一下子招了很多summer intern, 其中大半是中国学生. Somehow, 我开始混迹其中, 和他们一起在下班后去附近的community college打网球, 然后找家中国餐馆大吃一顿. 偶尔我们还一起去打个保龄什么的. 生活又开始显出一些明亮的色彩. 我似乎又回到来美之前的日子.

然后在某个周末, 我们一起约了去Flushing吃饭. 美美地享受了一顿川菜之后, 有人提议去唱卡拉OK. 结果一呼百应, 于是一伙人浩浩荡荡地拥进一家叫"加州红"的卡拉OK厅. 当那些熟悉的旋律响起, 并回荡在那间不大不小, 装帧得还算不错的卡拉OK包厢时, 我一下子想起了以往的卡拉OK, 以及那些和卡拉OK并存过的岁月. 那时我生命中的一段多么美好的青春岁月啊. 我会永远牢记并怀念它的.

01/01/2007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