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四类(四类分子?)交ISF的同志统计状况
接上次话题
一是贵族。总财产在900万欧元以上,例如,他们继承了位于布洛涅(Boulogne)的一座私人公馆,价值为600万欧元,计税毛收入减免(abattement)20%;托付管理的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价值200万欧元;家具和祖传珠宝首饰为100万欧元。
他们的可纳税财产为780万欧元,应缴巨富税8.0045万欧元。
二是大老板。他们的总财产为2220万欧元,例如,他们在奈伊(Neuilly)拥有一座私人公馆,价值220万欧元,计税毛收入减免20%;本企业股票,价值500万欧元(免税);激励性股权(stock-options)价值500万欧元(免税);艺术品价值400万欧元(免税)。
他们的可纳税财产为176万欧元,应缴巨富税6675欧元。
三是房地产主。总财产起码有97万欧元,例如,他们1985年以19.2万欧元在巴黎14区购买了一套115平米的单元套房,现在价值69万欧元,计税毛收入减免20%;1998年以15万欧元在大西洋海滨44省Turballe市购置了一座度假房,现价值为28万欧元;雷诺Espace旧车一辆。不再有孩子负担。
他们的可纳税财产为83.2万欧元,应缴巨富税451欧元。
四是商人。总财产为225万欧元。例如,他们在马赛开了一家药店,价值130万欧元(免税);一套280平米的单元套房,价值53万欧元,计税毛收入减免20%;一艘15.5米长的帆船,价值22万欧元;捐赠每个未成年孩子10万欧元。他们的可纳税财产为84.4万欧元,应缴巨富税217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