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倉年代
清倉年代
Posted on 2006-10-09 14:45 彭蕙仙 閱讀(2369) 迴響(0)
政治上的後扁時期或者還在路上,經濟上的後扁時期早已激烈來到,特徵之一就是「清倉」,不分公私、不分黨派,全國一律拚命在「賣」,大家似乎很相信:馬上變現才是硬道理;殺雞取卵何曾手軟、竭澤而漁何曾稍待?
政府賣地,財團得利
今年三月初,國有財產局將台北市最後一塊大面積土地「信義聯勤俱樂部」以 63.84億的天價賣給新光人壽集團,其中有一筆土地每坪決標價高達 285萬元,創下住宅區國有地有史以來最高標售價;不過,買主新光人壽可也不是呆瓜,計畫要推出一坪120 萬元的豪宅;外界保守估計,未來新壽至少能在這塊土地 獲利90億元。
土地,只是政府將公有、國有、全民擁有的資產進行乾坤大挪移的一個標的,在此之前,二欠金改賣掉數兆金融資產,全民倏地從國銀的主人變成金控的奴隸,竟也只能徒呼負負。
「國家資產搶救連線」指出,民國 90 年以來,政府賣掉的國有土地超過 2350 公頃 ,相當於 90 個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平均一天有 30 筆國有土地被買走,扁政府老神在在,毫不以為意,反正政黨輪替,死道友不死貧道;台灣在民國 70 年代開放外商保險公司來台,一位國內保險業龍頭的經營者說,外商保險公司再怎麼會經營,台灣不會再出現第二家國泰和新光,「因為土地都被我們買走了」,土地是稀有資產、再生能力有限,只有愈來愈少、愈來愈珍貴;這家保險公司說太對了,豈料,政府還幫著他們不斷抬高「地主」身價,而今而後,人們只能望塵莫及。
國有土地是全民資產,政府只是保管人,是否有權力動輒出售?十餘年前「全國土地問題會議」中,已就國有土地的處分做出「只租不售」的基本定調,行政院「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也訂有「以不出售為原則」,然而,近年來,政府財政日絀、苦覓財源已至無所不用其極,出售國土畢竟無人叫痛;財政部國產局計算 91 至 94 年度國有土地處分收益總金額達 1,271 億元,這一、兩年,政府帳上來自出售土地所得的數字自然又更「漂亮」了些;然而,在每一筆擔負平衡預算功能的販賣土地收益的背後,暗藏了多少政府的失職、失能,以及無可挽回的不公平與不公不義?
抓狂賣地,挹注有限
政府賣地賣到抓狂,不能賣、不該賣的也賣,從 93年到今年 4 月,國產局共賣出至少 6316 坪 的「保護區」與「山坡地保育區」土地,得款 5800 萬元,農地蓋高爾夫球場,只要繳錢就可以就可地合法… 夸夸而言愛台灣,卻隨意賤賣珍貴的本土遺產,例如拍賣基隆歷史建築─白米甕砲台守衛宿舍,建商得後即拆除; 類似的例子已多到人民連抗爭都沒力氣了。
政府做一件壞事、做一件錯事,人民憤怒、四處陳情、抗議;但這些年,扁政賣地賣到大家幾乎麻痹,抗爭到兵疲馬困、無處著力,只能放任這種敗家行為泛濫橫行;政府得到區區之數,賣史蹟,人民失去的是在浩瀚歷史裡定位自我的憑藉;賣自然,人民失去的是與無盡蒼穹共生共榮的機會.... 這是何等嚴重的損失。
事實上,政府或有意藉出售國有土地來挹注財源,然根據「國家資產搶救連線」調查, 5 年來,政府賣地所得只占國家年度歲入的 2%,意即國家收入 100 元,靠賣地只能賺到 2 元,對政府財政缺口只如杯水車薪;然而,這些國有土地,一旦變賣開發之後未來要如何回復?土地一筆一筆賣光了,將來國家重大建設何以施行?難道要用更高第預算再逐一買回嗎?
清倉拍賣,全國總動員
政府亂賣一通,民間在經濟前景未明的情況下,同樣也是存著這種骨子裡類似「末日思維」的獲利了結心態,這種短利的生存哲學從上而下、具有可怕的傳染力,使得許多人只有今天、不為明天,因為明天變數太多,今朝有酒且今朝醉;因此,在民營化、自由化、國際化的大纛下,一切販賣資產的行為全被當作是一種值得歌頌的政績──有人買表示還有人看得上,那當然就趁著能賣點好價錢的時候,早一點脫手;近日,金融業為外資併購是如此,國內景點種種對陸客能撈就撈的做法,何嘗不是如此?
不少人擔心,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的龐然商機會在來過台灣的陸客「口耳相傳」下日漸萎縮,因為來過一次日月潭、買過一次索價一萬實際不值一千的珠寶後,陸客也會惦惦心驚;然而,這樣的傳言愈多,商人愈是卯起來用「只有今天」的態度拚經濟,行程縮水、旅店降級、用無照駕駛省錢再省錢,創造單次接客的最大效益;再怎麼樣,也不要讓自己變成受損於陸客止步的「最後一隻老鼠」,然而,能責怪這些業者嗎?
今天的台灣,大家都在清倉、都在找「賣點」,爭先恐後搶搭「落袋為安」的列車,這種驚恐、這種不安、這種沒有信心、這種理所當然地濫用資源,是從哪裡來的、從何時開始的呢?
台灣有放眼世界的能耐,卻只有屈身斗室的企圖心;我們有永續棲息的條件,卻只有鴻雁過客的心態。清倉中的台灣,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這是何等危險的一個世代。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peng/archive/2006/10/09/2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