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个AGENT,每国人,下过2个OFFER,他和我是每下一个OFFER,就签一个AGREEMENT,说在这个HOUSE上它是我的BUYERAGENT。
他都不帮我NEGOTIATE,只是让我出SELLER想要的价钱。那我要他有什么用。我也不用他带我看房子,是我自己看OPENHOUSE,在拉他去签合同。这么EASY的MONEY他都赚不好。
2个OFFER都没成。
我现在看新的TOWNHOUSE,我看OPENHOUSE时,坐在那里的AGENT说,她要当我的BUYERAGENT,因为她们OFFICE,一半人做LISTINGAGENT, 一半人做BUYERAGENT。着样他们赚2份钱。我想用这个人做我的BUYERAGENT,反正我以前的AGENT也没有和我签着个房子的AGREEMENT。他也不会帮我砍价,我还不如自己砍。
这样做厚道吗?
有的AGENT是签时间性的AGREEMENT,有的是签具体房子的AGENTAGREEMENT, 是吗?
后来发现找个好的ATTORNEY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