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和段位:关于“粉红”的坦白

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招几个人生知己,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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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淫是现今流行字眼,差不多也就成了一种陷阱,不小心就会跌进去,弄得灰头土脸。

几年前,我坐7号地铁去法拉盛,在车厢里看到了这一幕。

就是我在那篇“又见粉红”里开头的情景,那老头,和小女孩(大概在这个年龄段),那样一种不太正常的状态,引起我的探索欲望(不是性欲,哈哈),坐在车里,开始想象。回家后,连着几天,仍在想象。

于是编出这样一篇故事。

我有一个习惯,喜欢编故事,就是吃饱了闲得晃,有人在想挣钱的事,我就在胡思乱想。我不是个现实主义的,很会挣钱的男人,因此不算是个好男人。

我陷入了意淫:一个中年男人,面对青春少女的酮体;成熟的男性面对豆蔻玉女,世俗的欲念面对混沌朦胧的情愫------

我表达了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心里面有洛莉塔的影子,我想,大多数男人都会有这种情意结。因为职业关系,我对女性的酮体和整体的美感胜过对女性的生殖器的感受。所以面对粉红,“我”最终收敛了性欲。

其实,我厌恶那个老头,他一定是侵犯了她的,当时在地铁里我就这么感觉。我在作文里也暗示了这点,可惜,由于文笔不到功力,我想表达的,应该是都没有表达清楚。

这是四年前的旧文章,没动什么就贴到网上了,是处女作呵。

我犯了美国人的大忌。为此还产生一些误解,在此表示一下歉意,这点,应该是表达清楚无误的。

我请教了走廊几位资深廊友和司令斑竹,他们给与我建议和支持,谢谢了,尤其是司令斑竹。

好,现在说,我其实想说的话,前面是交代,是过门,可也是真心话。

意淫是藏在心里的,时不时地流露出来,显得萎缩小气。

把它说出来呢?

男人想女人,就像女人想男人,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无可指摘。

我想了,我说了,而且表达的十分露骨,那么,意淫就成为意境。在对待异性的事上,一个人不偷偷摸摸,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

这是什么样的人?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这就是有品味的人。是一种光明磊落的精神。

还没完。

既然有品,就应有段位,做官还有一品、二品、三品,直到九品呢。

我既然能够写“我”写的那么下流、卑鄙(如有些网友骂得那样),说明我是明白和知道、也就是可以真的做到那样子卑鄙下流的。

可是,在现实中,我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信不信由你),除了在少年时偷摸邻居女孩的奶子那么一回,还隔着衣衫,其实也不是我的错,全是时代惹得祸。

一个人能够做到,而不去做,大丈夫有可为而不为,那是一种------

那是一种段位,代表一种品味,显示一种趣味。

一段?两段?蓝带、黑带?

不敢自封,但段位是肯定有的。要别人来评说。

真的是文如其人吗?指的应该是风格,而不是人格。

说出心中所想,有所为有所不为,动如脱兔静如处子,活在当下。

 

静静漪涟 发表评论于
That both were nasty.
Luciel 发表评论于
Great piece! I like b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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