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现在的军事力量

蒙古现在的军事力量
国防体制: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力量总司令,总统通过国防部长会议对军队实施指挥。国防部长会议由国防部长、总参谋长、边防局长、民防局长、国防部政策与规划局长、行政管理与协调局长、外事与信息研究局长等人组成,国防部长任主席。国防部长会议负责制定和实施国防政策,完善军队的编制,管理国防经费,配备领导干部以及负责军队对外关系。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统管武装力量,下辖战略指挥规划局、行政管理局、政策执行协调局、信息监督分析评估局等。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现役部队包括陆军 (即—般任务部队)、国土防空军、民防部队、建筑部队等。总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下辖武装力量后勤部、国土防空军司令部,建筑兵管理局等。
  武装力量 现役部队1.1万人(含建筑部队和民防部队)。
  预备役部队 陆军l3.7万人。
  准军事部队 边防部队5000人,内卫部队900 人,建筑部队1500人,民防部队500人。

  兵役制度 实行义务兵与职业准尉相结合,现役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征兵年龄18—28岁,士兵服役年限1年。军官最高服役年龄:尉官45岁,校官50岁,将官55岁。
  军衔 军官军衔分3等9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大尉、上尉、中尉)。准尉军衔设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士兵军衔分军士和兵两等,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兵设上等兵、列兵。
  蒙古陆军
  蒙古陆军兵力8500人。编有7个摩步旅,1个炮兵旅, 1个轻步兵营,1个独立营。
  坦克:T-54/-55/-62型650辆。
  装甲侦察车:БΡДM-2型l20辆。
  步兵战车:БMΠ-1型400辆。
  装甲输送车:300辆。
  牵引炮:300门。
  火箭炮:130门。
  迫击炮:140门。
  反坦克炮:200门。
  蒙古国土防空军
  蒙古国土防空军兵力500人。编有1个歼击机中队。作战飞机9架,武装直升机12架。
  歼击机:米格-21型8架,米格-21U型1架。
  武装直升机:米-24型12架。
  运输机:42架。
  高炮:150门。
  地空导弹:SA-7型30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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