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基督教受迫害三部曲之一:迫害原因与规模(《鸡又叫了》读记)

[《 鸡又叫了》读记之四十二 ——基督教所受的 迫害]

 基督徒受迫害是如何出现的?

罗马人在宗教问题上本来就有其限度。早在公元前 186 年,元老院在酒神节审判中决定彻底毁灭迪奥尼索斯崇拜后,迪奥尼索斯的第一批受难者就在罗马殉难,正好是在尼禄判决基督徒之前 250 年。前 139 年,占星术算卜者第一次被赶出罗马城, Isis 在罗马的主庙于前 58 年被摧毁,修复后又在前 48 年重新摧毁,原因可能是其教团参与政治。被禁止的还有高卢的巫师教,其中包括人祭。

但是从总体上讲,罗马人在宗教问题上很宽容。他们保证犹太人的宗教自由,即使在犹太战争后也不要求他们敬拜罗马众神,甚至免除他们对皇帝的祭献,把皇帝像从耶路撒冷的神殿里又搬了出来。自然,尽管有个别皇帝的喜好,犹太人并不怎么受欢迎。基督徒从犹太人而来,而且被混同于犹太人,所以基督徒从一开始就受到了象针对犹太人一样的厌恶。

但是,一直到 Caracallas (211-217) 统治时期,对基督徒的仇视更多是来自民间,而很少来自皇帝及其总督。民间恨基督徒是本能的。基督徒蔑视官方职位和荣誉,反对服兵役,喜欢不经过官方法庭来解决法律纠纷,拒绝发誓,要扭转社会关系。对罗马人来说,这在政治和道德上是可疑的。民间恨基督徒,因为基督徒要把自己从一切中分裂出来,不仅从整体的国家和文化生活中分裂出来,也要从个人的和宗教的存在中分裂出来。基督徒不看马戏也不到剧院,不参与异教节日和游行,造成家庭分裂,宣称自己的上帝是唯一真神,污其他的神为魔鬼。他们期待世界末日的到来,祈祷那场只给他们自己带来无穷欢乐、而给所有其他人都带来苦难无尽的大灾难到来。所有的早期基督教文献都散发着对古典时期生活的极端诅咒。对基督徒来说,异教徒都不信神,充满嫉妒、谎言、仇恨和谋杀欲,只对行淫和狂吃豪饮感兴趣,他们的世界是“黑暗”的,已经到了在“血和火”中毁灭的地步。而基督徒自己却号称是“金色的部分”,是“上帝的以色列”,是“选民”,是“神圣的民族”,是 tertium genus hominum 。

这样的独特性在任何一种古代宗教信仰中都不存在,从根本上与多神论相矛盾。异教徒既不象犹太人一样声称是上帝的选民,也不象基督徒一样声称是新的人类。尽管他们早已经知道这样的说法,但是从来不用这种排除一切的挑衅性的形式来表达。没有任何信神的异教徒否认其他的神存在,而且他们的宗教根本不要求他人来皈依自己。

而嘲笑其他任何信仰的基督徒们,在当时被认为是神的敌人,无恶不作。人们最喜欢说他们乱伦、人祭、吃人肉。但是,因为缺乏证据,官方部门从来就没有重视这种中伤性的、即使在民间也只是短时间内被信以为真的谣言,这些说法也从来没有成为正式起诉的原因。

与此相反,严重的是拒绝向众神献祭。国家与宗教,对当时的基督徒来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但是对罗马人来说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们把自己的成功归功于众神的恩惠,而且相信,这种恩惠取决于举行神圣的仪式,所以,当时所有的公众活动都有宗教仪式伴随。献祭作为罗马宗教的核心,简直就是考察公民纪律和政治忠实的试金石,参加祭献是必需的。此外,任何人都可以理所当然地信任何神,自由地寻找自己的幸福。

这对基督徒也是完全适用的。

皇帝要求向诸神献祭的命令,既不是针对作为宗教的基督教也不是为了偏袒异教信仰而发出的,其宗旨仅仅是为了维护帝国内部的统一,并不触动宗教行为的自由。即使在迫害最严重的时候,就是在 Diokletian 时期,国家的强迫性措施也只是局限于履行国家机构规定的祭献义务。只有拒绝祭献的行为受到惩处,信仰基督教从来就不受处罚。毕竟,教会即使在 Diokletian 迫害时期都有权利拥有财富。

当然,对于基督徒来说,尊一个人为神是不可想象的,尽管他们自己已经完成了一个人的神化,而且在他们的基督崇拜中继承了不同的统治者崇拜。但是,如果一个基督徒在皇帝的像前祭献,教会就认为这是脱离基督,而基督徒如果拒绝祭献,那么官方机构和民众就认为这是亵渎神灵,是损害皇帝尊严。当越来越多的人反对皇帝崇拜的时候,国家就认为这是在颠覆国家的生命力,是破坏罗马的生活秩序。

 尼禄是基督徒迫害者吗?

 尼禄从来就没想过把基督徒作为信徒来加以迫害。

Johannes Geffken

……一场纵火犯审判案。基督教自身在其中本来就是讨论对象。

神学家卡尔·施奈德

经过艰难的斗争才由奥古斯都建立的帝国内部稳定,用老 Plinius 的话说,帝国和平的无尽的尊严,随着基督徒的出现而消失了。正是方便了基督徒传教的那种状态,被基督徒埋葬了。早在公元 50 年,皇帝 Claudius 就下令将犹太人赶出罗马城,因为他们被基督徒的宣教激怒而闹事,即使尼禄时期( 54-68 年)的第一场基督徒审判,按照公元一世纪末的一份教会文献的说法,也是因为基督徒自己内部争吵太过激烈的缘故。

基督徒与罗马帝国第一场真正的冲突是在公元 64 年 7 月末罗马的六天大火灾之后。指控尼禄纵火实际上毫无道理,因为他当时根本就不在罗马,而是在 Antium 海边,而尼禄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就指控基督徒。但是,尼禄从来就没想过因为其信仰而迫害基督徒。宗教动机在审判过程中不起作用,充其量只起了配角的作用,因为,尼禄的惩罚行为令人瞩目地只局限于罗马城。虽然后人伪造了许多关于基督徒在意大利和高卢受难的文件,但是,如同一位天主教神学家所说,“所有这些受难者档案毫无历史价值”。彼得、或许还有保罗当时在罗马被处决的说法毫无证据,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众所周知,执行死刑是尼禄残暴幻想的凯旋。但是,所有那些死刑的执行方法,死于猛兽、十字架或火刑,是罗马刑法专门规定用于纵火犯的,皇帝遵守了法律的规定形式,即使对尼禄怀有敌意的史书作者塔西图斯和苏伊顿也认为审判是公正的。苏伊顿认为执行死刑是皇帝采取的很好而且很理性的措施,塔西图斯同样相信基督徒罪有应得,应受最严厉的惩罚。( 乡人注:当代史学研究界认为,罗马的火灾很有可能是居民用火不小心造成的,但是也不排除个别极端的基督徒故意纵火以制造末日气氛的可能,至少有些基督徒自己承认是纵火者,要义无反顾地当受难者 )两位史书作者也不忘记记述,后来被教会极端丑化的尼禄在火灾后采取一切措施减轻受害者的痛苦,花费了巨大的财力使罗马重建得更漂亮、更适合居住,并且说他慷慨大方,取消重税,救助生活贫困的元老,直到死后还深受民众爱戴。

在尼禄的后继者 Galba 、 Vepasian 和耶路撒冷的占领者提图斯的统治下几乎过了整整一代,才重新出现与基督徒的冲突。提图斯的弟弟、皇帝 Domitian 在位时,在公元 95 年下令审判几位达官不信诸神罪,其中皇帝的表弟、执政官 Titus Flavius Clemens 被判死刑,其妻子被流放到意大利海岸的一个岛。这次迫害也只是局限于罗马,而且,这些人是不是基督徒还成问题。

 特拉扬和哈德里安的命令

皇帝特拉扬( 98-117 年)在 112 年发布的谕令确定了随后一百多年间国家与这个新兴宗教的关系,当然是非常模糊的: conquerende non sunt ... puniendi sunt 。谕令是颁发给小 Plinius 的。他当时是黑海边上 Bithynien 和 Pontus 的总督,做事有些瞻前顾后,但是心高志大,事业辉煌,与塔西图斯是好朋友,因其书信优美的风格而著名。他发现基督徒没有犯罪,但是追随一种“变态的、没有节制的迷信”,所以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他犹豫不决,于是请示皇帝,并得到了答复:“不要去找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承认并且有事实证明,就必须给他们以惩罚。但是同时要注意,每个否认是基督徒、并通过呼叫我们的神来证明这一点的,都应该得到宽恕,不论他的过去多么可疑。不署名的控告书不予受理,因为这是一种糟糕的典范,与我们的时代不配。”

皇帝哈德里安( 117-138 年)在 125 年发给亚洲总督 Minicius Fundanus (大多误写为 Minucius )的谕令简直就是对基督徒示好:“我不希望看到无辜的人受到骚扰。必须要阻止诬陷者行使强盗行径而不受惩罚。如果省内的臣仆们要在正式法庭公开控告基督徒有恶行,那么我不禁止他们这么做,但是我不无论如何不能允许递交请愿书、虚张声势。谁递交控告书,谁就必须明确指出是控告什么,这才更符合法律。如果证明被告触犯了法律,那被告就必须受到与其罪行相应的惩罚。但如果有人诬告,那么诬告者应该从重处罚。”我们可以比较这道谕令与一千年后基督教宗教审判的办法!

罗马政府机关在两个世纪期间对基督徒根本就没有什么迫害,最多是有人告状或者民愤爆发时才对他们采取措施,只要他们在审判时宣布脱教,马上就得到无罪释放。一直到公元 3 世纪中期,所有反基督教措施都局限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

 德修斯时期的迫害及其失败的原因

 这时受难的人也不是很多,但是极为多的是退教的信徒。

神学家冯·索登

他们继续对基督保持忠诚,即使他们庄重宣布脱离了他。

神学家阿赫里斯  

第一次广泛而有计划的基督徒迫害是皇帝德修斯在 250 年的一道谕令引发的。谕令要求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公民献祭,措施执行过程很谨慎,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才执行死刑。德修斯所要达到的目的明显不是消灭基督徒,而是化解由基督徒引发的持续不断的宗教冲突。尽管皇帝的措施在全帝国得到执行,但是基督教并未受到削弱。

这是怎么回事呢?

许多基督徒受了皇帝的谕令的恐吓,马上宣布脱教。基督徒不论是 sacrificati (真正的祭献),还是 thurificati (在诸神和皇帝的像前撒香),对于许多官员来说就已经足够了。象特图良和奥利根所记载的那样,有些基督徒认为,他们可以呼叫其他的神,只要心里想着真神就可以。另有一些迈出了受难的第一步,宁可被捆绑起来关进监狱,可是很快就觉得生活更有吸引力,于是同样退教。还有一些,所谓的 libellatici ,通过贿赂获取祭献证明,或者让奴隶替自己去祭献。许多人遗弃家产,逃进山区或沙漠,或者藏身到陌生的大城市。但是,德修斯 251 年在哥特人战争中刚刚战死,叛变了的基督徒就开始后悔,成群结队地回到教会的怀抱。通过这样的信誓,教会当然可以战无不胜。

不论如何,当时非洲和埃及应该有一系列的受难者。在罗马,好象只有神父莫伊塞斯为自己的信仰而死。意大利其他地方,如同高卢和西班牙一样,没有基督徒的血证,西班牙倒是有脱教的主教。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小亚细亚的 Pamphylien 省各有一个德修斯迫害的受难者,其中两个不是被杀,而是在监狱中死亡,至于第三个,一个天主教徒写道,关于他的记载“不纯粹是传说”。

即使有些所谓的殉难者档案也强调退教人数众多。几乎所有德修斯时期的殉难者档案都是伪造的,也就是说是后人捏造的,其中的大多数充满了对德修斯的仇恨,说他是嗜血如命的暴君和虐待狂,但是其他历史文献却证明,他是一个文雅而人道的皇帝,是罗马帝国长时间的颓废之后第一位有才干的皇帝。

 Gallus Diokletian

德修斯之后,在皇帝 Gallus ( 251-253 )统治下有过一次短暂的迫害,如果这能被称为迫害的话。他的措施或许也只是局限在罗马,而且也没有人被判重刑。比较严厉的是 Valerian 统治下 257/258 年的迫害,这次几乎只局限于僧侣和上层。在迫害的末期有人被判死刑,主要是在非洲。按当时的一位基督徒证人的说法,那里的 87 位主教中有 12 位殉难,其中包括 Cyprian 。

公元 3 世纪的最后 40 年,基督徒完全不受干扰。在大型教会代表会议上,各地的主教们蜂拥而来。主教的置位已经很有影响力,带来的收入也很可观,野心勃勃的和金钱欲强烈的开始争夺主教的职位。选举主教时曾经出现最狂暴的打斗,皇宫里也到处是基督徒。他们可以担任国家最高级的职务,被明确宣布免除祭献义务。在安提亚 272 年的教会内部冲突中,他们甚至请求异教徒皇帝 Aurelian 出面帮忙。辉煌的基督教大教堂到处都有,仅仅罗马在公元 4 世纪初就有 40 多座。基督教变成了 religio licita ,与旧有的宗教享有几乎同等的地位。

皇帝 Diokletian 宽待基督徒 18 年后,在他在位的最后几年间决定对他们发动一次总攻。这次攻击在西方发生于 303-305 年,东方在 Galerius 和 Maximinus 的统治下持续到了 311 年。基督徒渡过这次迫害的方法与德修斯统治时期一样。现代史学研究证明,这次“大迫害”也被夸大,即使很仔细的、对基督教特别持批评态度的英国史学家 Gibbon 都没有完全认识到这种夸张的程度。

Diokletian 当然也不是要消灭基督徒。公元 4 世纪初,基督徒已经在帝国人口中占了可观的份额,当时五千万帝国人口中,基督徒已经占了 700-1500 万。大多数承认是基督徒的被判流放或到矿山强制劳动。这无疑是很严重的惩罚,但是他们随时可以接受礼物,随时接发信使。有些女性基督徒被送进妓院。被处决的是极少数。

那些主教们如何没用,可以通过一个例子看出来。公元 305 年,非洲 Cirta 的主教位置需要重新配置的时候,大主教问每一个 numidisch 主教,是不是真的曾经交出了圣经。主教们的回答如此难堪,以至于大主教只能让他们继续担任旧职。值得注意的是 Liamata 主教 Purpurius 的答复。有人说他谋杀了自己的侄子,这位主教回答说:“你以为我和其他人一样那么容易被吓唬住吗?皇帝的城市执政官和社团的人给你上刑的时候,你是怎么逃脱的?他们不会这么简单地放了你吧?没错,我把他们杀了,任何反对我的人我都会杀掉。不要激我,我是不费口舌的。”

其他教会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即使 296-304 年坐在彼得的圣椅上的罗马主教 Marcellinus 也向诸神祭献,尽管天主教方面现在认为他脱教的事情仅仅是极为可能。使徒弟子 Polykarp 的后继者之一, Smyrna 的主教 Euktemon ,急急忙忙带了羔羊到神庙,在那里宰了羔羊,吃了羊肉,还让人把剩下的肉送回自己家里。“他好像吃不够祭肉。”他甚至要求教徒脱教,和其他有些主教的行为一样,比如 Sutunurcum 的 Repostus ,他带领自己教会的几乎所有教徒集体祭献。

在考察教会为信仰“血流成河”之前,还需看一下:

 异教政府机关的表现

 皇帝和总督尽可能地避免审判基督徒。

Eduard Schwartz

我们更应该诧异的是,罗马帝国怎么能让基督教这么长时间为所欲为。

H. Berkhof

许多政府官员尽可能地照顾基督徒,也不乏对他们的让步。许多人倒是很乐意放他们走,如同 Statius Quardatus 对 Polykarp 主教慷慨大方的行为所证实的一样。总督们要尽可能减少基督徒的苦难,对被传讯的基督徒和言善语,劝他们至少表面上放弃他们的信仰,给他们考虑时间,甚至无视国家的规定,允许他们撒谎,有的人甚至把法律上的手段泄露给他们,让他们知道怎么样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获得释放。当时基督徒只是作为扰乱社会安定的捣乱分子受惩罚。许多坚持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被释放,有些控告书根本就未予受理。

当公元 305 年 Diokletian 的第一道反基督教谕令下令毁灭基督教圣经的时候,士兵们经常故意接受基督徒们交出来的假圣经,甚至提醒头脑简单的主教可以这样做。一些基督徒反倒抱怨这种欺骗行为,而且是向政府部门的人抱怨,比如 Karthago 副行政长官。基督徒向他泄漏了藏经的地方,而他却故意不没收应该没收的书。

他们对基督徒们的挑衅行为往往很冷静。一些官员借口被抓的狂热基督徒已经在神坛前献祭而放他们回家,尽管这些人矢口否认并且叫嚣宁可被杀。 185 年,亚洲一个城市的基督徒自我揭发,行政官 Arrius Antoninus 只关押了少数几个人,把其他基督徒赶回家:“你们这些小丑,要找死不能去上吊、跳崖吗?”

基督徒可以多么放肆,尤其是在危险过去以后,可以从 Cyprian 身上看出来。德修斯的迫害刚过去,他刚刚从藏身处出来,就写信给著名而有影响力的异教徒 Demetrian ,开头就引用耶稣:“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

即使在迫害期间,基督徒们都在捣毁神像,比如 Diokletian 迫害期间的神父 Artemon 。同一迫害开始时, Nikomedien 刚刚张贴出来的皇帝谕令被撕毁,随后那里的皇帝行宫失火,是否是基督徒放火,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不论如何,殉难的基督徒确实有,比如想用暴力阻止总督祭献的 Antoninus 、 Germanus 和 Zebinas ; Apphianus 也有同样的行为,他的兄弟 Adesius 不仅谩骂、而且痛打法官,直到法官的随从来救驾。

很明显,有些基督徒甚至忘记了爱仇敌的戒条和保罗宣告的承认任何国家权力的规定,反而要行使谋杀暴君的权利。尽管有保罗的教诲,基督徒一直就有的反国家情绪随着国家的措施不断增长,即使一位天主教徒也说 Diokletian 时期的基督徒实际上是在暴动,是在行使暴力;“他们被动地忍受一切的时代显然已经过去了”。当然,教会足够明智,至少还知道避免任何基础广泛的革命,这样,基督徒才避免了犹太人在 66-134 年间的灾难时期的命运。

[请大家遵循原作者德士纳先生的建议,结合教会的教会史相关部分读以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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