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首歌,爱一个人,过一生

明月清凉地,佳茗在握时。   淡淡微风起,停杯欲语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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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似乎是写在某盘校园歌曲的磁带上的,可惜大脑年久失修,忘了哪盘。
  这样的想法,大约很是合我们那个年代年轻人的胃口,要不然,也不会堂而皇之的挂出来——那时候如果写这样的文章,一定是完全不同的味道吧。
  当年很为类似的话激动过几回,似乎年轻时很容易为某些具有煽动性的言辞激动不已,不像现在,多半儿看到什么都是理性以对——换个词儿就是麻木不仁。
  现在让我相信这样的话,已经很难,但还是怀念相信这些的那个时代。那个什么都不明白却觉得什么都明白的年纪,什么都觉得有可能的年纪啊,怎么能忘怀呢——即使回想起来其实仅仅是青涩加傻乎乎。

  记得有次和同学翻看大学时军训的照片,惊诧于自己的土包子和笨拙,就问同学:我那时候那么傻吗?
  同学奸笑着我:你以为你那时候不傻吗?
  我少不了也是同样的回报:嘿嘿,彼此彼此吧。
  那时候他自然和我差不多的土,比我更土的是他那时候还写诗,不过写的不错,至少在我看来不错吧,反正比我好得多。然而很可惜,他的诗远比他的形象好,这使他遭遇的挫折也比我们多,原因很简单,早过了女孩子会为诗疯狂的八十年代了。
  记得有次在异校的草坪上,我们看到附近有几个女孩子旁边儿没碍事儿的男的,就跟人家套磁儿,结果在社长一袭黑衣一把吉他数首情歌的自如挥洒下,他那本想闪亮登场一下的诗硬是憋在嗓子眼儿里没吟哦出来,白白浪费了我半天鼓励。
  不过,他是那种很有进取心的人,并没有就此罢休,后来就悄悄的去抄人家后路,可惜功力毕竟不足,成果欠佳。记得有次大雨,他灰溜溜的回来,满脸的雨水与落寞。原来是与那女孩子去看电影,问人家选择他还是黑衣大侠,女孩子不置可否——当然了,大家才认识几天啊,对谁都不了解,你们又住一个屋,怎么都得罪人,让人家怎么说啊——于是他高傲的诗人灵魂觉得很受伤,一段少年情怀,就此着落。
  那女孩子的名字很美,叫湘君。记得我还和她开过玩笑,说湘君是男的,你应该叫湘夫人才是。
  他的眼光比能力好,这是个无奈的遗憾。
  他的另外一个遗憾,是胆量比能量大。比如有次到一军事单位探头探脑,结果被当场擒获,关了一夜。当然,我们大家都明白,人家不会真以为他是间谍,他只是让那些无聊之极的卫兵逗了一次闷子。放出来以后,他绘声绘色的跟我们描述审问他的女子多么的漂亮——唉,我们非常希望那是真的,可是,太难了吧。
  我们都经过那样的年纪,我们都是从那样的时代过来的,我们都曾经那样的傻过,笨过,土气过。就像现在回头看八十年代觉得很洋气的港台剧,也会觉得土气的不得了。时代的步伐,谁也没有办法。
  临毕业的时候,我们互相送别,他本来想读一首自己的诗,后来终于没有读,没办法,他喝醉了,我呢,本来想唱首小虎队的“骊歌”,一样没唱成,没办法,也喝醉了,黑衣大侠的吉他,自然也没有弹成。
  不过后来这事儿我们补上了,我和黑衣大侠是宿舍里最后走的,那个热到人像狗的下午,我们俩穿着短裤,在空荡荡的大楼里声嘶力竭,把能想起来的歌全唱了。直到我的嗓子哑到出不了声,他的手指也累到哆嗦。
  总要告别的,不管是朋友还是时光,哪怕再不愿意,终究还是什么都留不住。
  黑衣大侠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只知道回了云南。有次在南京,吃完饭一个人正在街上溜达,忽然接到了他的电话——也不知道他怎么弄到了我的号码——笑声是那么的熟悉和遥远。于是,我坐在马路芽子上,和他吹到手机没电。可惜,后来出国,与他又失去了联系,从此杳无音讯。

  有次和他在qq上遇到,就问他还写诗吗,其实不问也知道答案,少不了与脑满肠肥的我类似。只是,还是想问问,只是,想看看他怎么答。
  他笑:早不写了,现在的女孩子不兴这个,专心钻研泡妞秘籍。
  我笑,不会吧,都年纪一把了,还玩儿?
  他发来老婆和孩子的照片,孩子很可爱,眉眼之间与他依稀相似,老婆挺漂亮的,比他看起来老实,眉目之间,却有些像小了一圈儿的湘君。
  我很想问问他,还记得湘君吗,终于还是没有问出口。

  都过去了,一路走来,我们听过了太多的歌,曾经为很多的歌感动过,以后,也会听不少的歌,然而会不会为新歌而感动,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天一直在听那首“流光飞舞”,浮想联翩,于是有了这么多的胡思乱想,记下来,聊以纪念匆匆草草遗憾丛生的青春。

淡淡微风 发表评论于
呵呵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同的,我们很难了解具体的情况,设身处地的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基本上做不到。所以,平心而论有时候是件很难的事情。
诱惑这东西,之所以称之为诱惑,就是太难抗拒啊:)
阿咫 发表评论于
我们佛门讲究棒喝,WAHAHAHA :)

除了爱,出轨,绿WHATEVER,还有很多事都不需“不屑”的:)

再多一句嘴,很多道德师傅都是很经不起诱惑的,表被TA们迷惑了。。。

不多说了,祝好~~~
醉时才认输 发表评论于
回复阿咫的评论:
靓妹~昨天的那贴已经是我这里过午夜了,没再跟,失礼了.
你真让人吃不消呀,
先是风子老大一针见血点死为止,
然后是靓妹温温柔柔几贴点到不止止止...
容我修行修行好吗?
爱没有错,但是爱有规则.
尤其在婚姻中的人,loyalty是必须的.这要看双方的价值观是否一样.
知道之后当再看到同事和那些绿云照顶的夫婿时,just never be the same.
阿咫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哈,再跟一贴:D

怎么一下就拐到出轨上了?
我这么说,是因为看到一些人一些事,是我不能理解的,
但我仍尽量尊重TA们的想法和做法。

寂寞是不是出轨的理由,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呀。

MM晚安~~~

醉时才认输 发表评论于
回复阿咫的评论:
跟的这么紧,不让人睡觉了?
我想我的同事在最初认识或结婚时未必知道对方是禁不起诱惑的吧,
不然不是脑袋进水了吗?
不屑是认为寂寞不是出轨的理由.
阿咫 发表评论于
既然不屑,抓都不用抓,何来放手?:)

不过,很多事不好说,自己不理解的并不一定非要冠以“不屑”,
这也是我最近这一、两年才体会到的:)
醉时才认输 发表评论于
回复阿咫的评论:
受教了,谢谢两个朋友提点,的确性格有待改进,哈哈.
回报指的是:朋友更加不用说了,就算公司的客户私下送的礼物像是鞋子,衣物无论是几百还是上千,退不回去,就买回给对方等值甚至更多些的物品礼物,决不白白收下,不占便宜.
放手指的是:在工作中接触的一部分人,就算自己是在婚姻中有了机会也理所当然'以爱的名义做乱'来者不拒,引以为傲.当真不屑,很难理解.若是遇到这样的人定会放手,觉得忠诚是给对方应有的尊重.这也是洁癖的由来.
阿咫 发表评论于
同意微风一下。

不能让对方感觉幸福,的确该放手。
可回报不回抱也无关紧要。不过这话,说起容易做起难。

既然“醉时才认输”,输人输阵,全输了又何妨?:))
淡淡微风 发表评论于
爱情有洁癖不是坏事,但是有那么一句话:结婚前要瞪大双眼,结婚后要学猫头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要小心自己性格里这么决绝的成分,也许会给自己和别人造成困扰:)
醉时才认输 发表评论于
回复淡淡微风的评论:
嘿^ 老兄您误会了,
只是对爱情有洁癖而已,
如若谁都不是谁的唯一,
那一定会做一个与生命无关,与伤害擦肩的决定:
转身,离开.

另外,一直秉承要竭尽全力让身边的人幸福,
诸如父母,朋友,喜欢的人或走过你生命的人.
性格里是无以为报的从来不接受,
倘若接受一定是有把握加倍回报.
但是如果我们给的并不能让对方感觉幸福,
那必须放手.潇潇洒洒.
输人不输阵,就象打牌牌品要好,哈哈玩笑了~ 勿怪.
淡淡微风 发表评论于
呵呵,如果改成“一生安眠在一个人的怀里”,应该更觉得幸福些吧:)
不过我习惯性的泼冷水,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还是很危险的,惭愧惭愧:)
醉时才认输 发表评论于
可以一生睡在一个人身旁,
然后和他/她一起去很多地方,
应该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吧~
猜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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