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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ong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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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纽约第七大道,酒店十一楼的房间,一个四岁半的孩子煞有介事地说:
妈妈,我们去散步吧!
说实在的,刚才遥遥望见的灯火通明,其实完全是勾起了我的夜游心的。只是没曾想,它居然连小朋友的心都勾得起,可见的确魅力无穷。
出酒店没多远,小朋友吵着要吃薯片,于是拐进路旁一个店,拣了筒品客。交钱时居然三块多美金,那不好象就卖一、二块加币的嘛?打开,虽然看到薯片上有字,一路吃,回到房间继续吃,也没在意那些字。第二天才发现,原来每片薯片都印有一个关于纽约的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难怪它不贵了。
一路上,人都不少 , 越接近时代广场 , 越热闹。
人行道两旁摆满了小摊,买热狗、烤饼之类的食品的;给人画像的、买点指画之类的小画、或是五花八门的相架的;而最多的居然是买手袋,那些仿名牌货包包的。
卖吃的多看起来象中、南美人;卖艺术的以亚洲人面孔居多;而卖包包就都是五大三粗的黑人了,咋一看真不象卖货的,可偏就他们是叫得最勤快:看看这个包怎么样?就四十;那个、那个怎么样?新货 ---- 围着看的人比吃摊或艺术摊上的都多。
有个吧前面挤满了人,乌烟瘴气的,得钻个空才过得去。看着大多是女性,成帮接对的,心里一动,莫非是个 GENTLEMEN CLUB?抬眼一看,还真是,不禁失笑,真跟 281*有得一比,深更半夜还这么多人苦等。不过,蒙特利尔的女人等得比纽约的有序得多、矜持得多,虽然其实也有序、矜持不到哪里去。
路上的人气、街边的摊贩、四周的灯火、地上的垃圾、空气中的异味,人挤人的感觉、贩子吆喝行人问价的热闹,甚至是不由自主地护着随身小包的谨慎,一切一切都不断地让我在某个瞬间想起广州,那个热闹、忙碌和无序的城市,我觉得开始懂得他人对纽约的感觉了。
我没有看清楚那是个什么楼,只是觉得楼上的钟看着很眼熟,大约就是每次在电视里看到时代广场少不了要看到的,尤其是倒数新年的时候。
此广场不是从来所想象的彼广场,只是此钟倒是彼钟了。
虽然对时代广场的想象,因为看过的文字、听到的提醒,已经从一个天安门城楼、红场之类的大大广场过渡到了其实不是个广场。待真见了,才知道其实它比我所想象的不是个广场更加不是广场,因为我甚至不知道它确切指的是哪里。
小朋友是不知道什么时代广场不广场的了,他不过是被灯火吸引了,尤其是被那些颜色绚丽、变化多端的屏幕们所迷住了。
唯有电视能让他安静的小朋友,当然舍不得挪步往回走了。
他曾或站或蹲地在纽约,这个不夜的都市,一、两点的街头,目不转睛的看那卡通的 M&M ,看卡通的不动的人 ** ,看 SHERAK ---- 长大以后,他会不会还记得,自己就是这样第一次感受了美国的呢?
* 蒙城最著名的男脱衣舞吧
** 小朋友对自由女神像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