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信心与感觉

主啊!让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赐我以你的眼光把他们看待, 让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诸于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宽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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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

  “信心”就是对未见之事的把握,而不是感觉。在我们还没有感觉未见之事将临到之前,我们必须先运用自己的信心。信心是起始的行动,感觉则是此行动的产物。“信心”所相信的是事实,快乐的感觉乃源于“相信”令人快乐的事实。事实是不变的,即使我们不相信它,它仍然是事实;我们的不信只有使我们失去快乐罢了。有时我们相信本身的感觉过于相信圣经上神的话。倘若我们相信感觉过于相信神的话,就是以神为说谎者。

  信心的次序在罗马书六章6、11、14等节解释得十分清楚。首先它启示我们一个完全与主观感觉无关的客观事实----“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其次是凭着信心接受这个事实----“你们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最后才是接受此事实后所生的体会、经验与感觉:“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

  “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信心不是来自对自己言行的一再反省与检讨。经常注意心跳,只有使我们的心跳更不规则。只有当我们全心关注“神是谁”和“神说什么”时,信心才会成长。

  了解信心步骤的本末先后对我们是重要的。若想得到信心,我们首先必须要找到一位奇妙而可信的对象作为我们的根据。我们若想享受平安、喜乐,所根据的事实要有信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信心里满溢着喜乐与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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