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践踏生命

路漫漫其修远兮,有谁能到尽头?人生之短暂兮,走完则无悔!命运之不济兮,无顾则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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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宝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如果你是一个“革命”者,或者是生长在一个“共产主义”国家里,那你一定对这首据说是曾激励了无数“革命者”的诗不会陌生。我突然想发点议论,是因为今天我的一个朋友在闲聊中提到了这首诗,并感慨的说:“这首诗说的多好!我一定要跟我老婆离婚,为了自由,我要抛弃‘爱情’!”虽然是玩笑,但它使得我终于说出了好久想要说的话。

且不说这首翻译成这个《五言绝句》诗是不是原作者的原意,它只表明了《共产党》、“革命者”无情践踏生命、玷辱爱情,为了其所谓的“自由”(实际上是极权),不惜牺牲无数生命和他人幸福,这首诗是对生命的蔑视,对人类崇高爱情的玷辱,根本不值得赞颂,而是批判!

       我无法找到原作者的原文,但从1908年鲁迅发表的《摩罗诗力说》中引裴多菲的日记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原样来:“吾琴一音,吾笔一下,不为利役也。居吾心者,爱有天神,使吾歌且吟。天神非他,即自由尔。”裴多菲鼓吹自由,这是他在他的日记的菲页中所题的“引言”,意思是说:“我写诗词,我高声歌唱,不是因为某些利益所驱,而是从我心地里发出的对爱神的赞美。这个爱神不是别的,就是我所追求的自由!”可是到了《共产党人》眼中,却变成了这样的一首不尊重生命,随便践踏爱情的“革命口号”,这也可能是《共产党人》是那样的无情、冷酷,草菅人命的真实写照吧!

       其实,生命是最尊贵的,无论是什么样的生命,不能以任何理由夺去她生存的愿望。纯洁的爱情是无价值的,不能用任何东西来衡量或是交换的。没有生命,哪里来什么爱情?没有生命,谈何自由?当今伊拉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不过,对于某些人来说,这可能是真的。当他被关进了监狱,为了他的“自由”,他不惜出卖、“抛弃”爱情,也可能不惜牺牲“同志们”的生命,来换取他的自由。现实生活中,也许有人,为了所谓的“自由”,不惜抛弃“爱情”、“老婆/老公”,但口中却振振有词:“若为自由故,爱情算什么?”

       如今“革命”成功了,这首歪曲了作者原意的“歪诗”,却被中国人翻译成为了一首比较“温和”的诗:

 

自由与爱情

我都为之倾心

为了爱情,

我宁愿牺牲生命;

为了自由,

我宁愿牺牲爱情。

 

       虽然不再那么“极左”,但还是没有反映出作者的原意,“为了爱情,不惜生命!”还能糊弄一些年轻人,可“为了自由,就可以牺牲爱情”,恐怕太不仁义、太不道德了吧?牺牲爱情,不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如果你不是单恋),通过牺牲别人的爱情,来换取你的自由?为了出狱,出让你的老婆?

       所以,我们应当“抛弃”这首“革命口号”式的翻译,恢复作者的本意。如果有人能找到原文,希望提供大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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