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不相逢未嫁时 第七章 7-1 (长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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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他说他还是童男子 (7-1)

自从电梯里狭路相逢后,我的一举一动就被五先生关注上了。这儿有必要交代一句:五先生就是餐馆老板,我收银的那家。餐馆里上上下下都喊他五先生。他不姓五,何来这么个称号?为弄清事实真相,我问过不少人,众口不一:一说他在家排行第五;二说与一首歌有关。那是一首常听他哼唱的歌,其实也就是那么两句,听起来并不完整:

      Give me five 
 
       Give me five
 
       Give me five every day

我不熟悉美国歌曲。听他唱得慷慨激昂兼一往情深,猜想这歌一定流行于市。餐馆里的人却一口咬定: 美国压根儿没这首歌,歌词歌曲都是他自己信口编的。一个人既然可以把某件事情编成歌反复唱,足见此事在他心目的地位。喊他五先生,道理大概于此,与排行不排行没啥关系。

这天星期六,出门时阳光普照大地,走到半路骤然下起雨来。躲了一阵,没能把雨躲停,怕上工迟到,我只得钻进地铁站。地底下到处是行色匆匆的人,身上带着雨气,月台也湿漉漉的。在四十二街的地铁出口,我手中被一个家伙强行塞了张粉红色的传单,刚要找个垃圾桶扔掉,只听那人一声惊叫:“诗云,是你呀?”

“绍兴师爷,你怎么在这里?”我也大吃一惊。

他做出羞愧的样子,忙从我手中夺走传单。我这才注意到:那张粉红色的广告纸图文并茂,上面扭动着一个个光屁股女人,用挑逗的文字号召人们去红灯区欣赏一场真正的裸体秀。

  我脱口而出:“你打红灯区的工?”他可是一个斯文人呀!

  “别处找不到工,没办法,只得先在那对付着。”他细声细气地解释,“你在哪打工?”

  “我做两份工,平常中午在三十八街那边送外卖,晚上和周末就在对过那家西餐馆收银。看见没有?门口有消防龙头的那家。”我指了指街对面。

  “原来是这家哟,我每天从它门口路过,怎么没碰见过你?”他很是不得其解,“还是你聪明啊!既然我们有工卡,干吗挤破脑袋找中餐馆的工?你们那还要人不?”

  “他们倒是在请男女招待,不过那些个西餐菜名难得搞清,我们中国人做不来。只看还要不要打杂的,我帮你问问。我得上工去了,你收工后来找我吧。”  

  周末晚上生意忙,我还没得空问五先生,绍兴师爷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今天我发单时,又碰见一个老乡。这要是传回国内去,叫我父母如何做人?”

  我将他引见给五先生,讲了他一大堆好话,什么吃苦耐劳呀,什么踏实肯干呀,等等。

“我们现时不缺打杂的人手。”五先生笑眯眯地听完,委婉拒绝了。

一星期后,绍兴师爷前来报喜:“我在附近一家鞋店找到工,工钱还行,活又轻松。美中不足吃饭要自己掏钱,以前红灯区是老板管饭。”

不几天,他满面饥色地跑来跟我诉苦:

“在鞋店做事,体面是体面,但吃饭成问题,我快撑不住了。”

  “你早晚在家吃,中午带饭,不就结了。”

  “我住的地方租金便宜,没条件做饭,只能泡点方便面。我早上吃了泡面出门,一直要熬到晚上回家。长期这么挨饿,会得胃病的。”

  “你改邪归正才几天,又想回到红灯区去吗?”

  “我没那意思。”他矢口否认,“人是铁,饭是钢,这个问题总得解决吧?”

我也是穷学生一个,虽同情他的处境,却爱莫能助。不料五先生解决了他吃饭的难题。绍兴师爷下班比我早,回家路过餐馆时,总进来找我诉说一通他饥肠辘辘的痛苦。

“不跟你讲上几句,我怕是到不了家,地铁坐到半路,必饿死无疑。”

每天这样饿着肚子来,每天这样饿着肚子去。五先生同绍兴师爷熟悉起来,得知他正在攻读数学博士学位,对他很是刮目相看。

“要不是家庭横遭变故,我现在肯定在从事数学研究,可惜我的博士学位没读完。”五先生痛惜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格外珍惜绍兴师爷这个数学人材。

  五先生刚开始请他喝饮料,很快发展到请他吃奶油蛋糕,后来发现数学人材的肠胃空间需要更多的热量去填补,索性请他吃正经的饭菜。绍兴师爷脸皮厚,对于吃白食,态度笃定从容,就这么吃上五先生了。他那边酒醉饭饱心满意足,我这厢无地自容,只好再三跟五先生道谢。

“这算什么,谁叫我们都是朋友呢?”他不看重饭菜,只看重友谊。

那天刚打发走绍兴师爷,门外冲进来一伙人,在等候室里挤成一堆,兵荒马乱的样子。

五先生开颜一笑:“瞧,艺术家们来了。”

  见我满脸疑惑,他忙解释道:“他们是来躲警察的。在街头给人画肖像,算无照营业,三天两头被警察驱赶,常有人来这避难。他们都来自中国大陆,说不定当中还有你认识的人呢。”

  我正想过去认一认有没有熟人,一位器宇不凡的男子从等候室那边大步走过来,礼貌地问我要一杯冰水喝。接着他又补问一句:“你也是中国人吗?”

  我用中文回了他。 

  “我叫马南山。”他改用山东普通话自我介绍,“看你面熟,你在杭州读的大学吗?”

  “我是湖南人,湖南生湖南长,湖南读的大学。”我摇着头说。

  “那你有姐妹读过东方美院吗?”他仍不死心。

  我仍摇头。

“简直长得一模一样。”他自言自语。

五先生对他也不陌生,我正要将冰水递给马南山,被他一把拦住:“南山爱喝可乐,给他换一杯吧,不用收钱。”

  “你们都认识?”

  “在时代广场一带出没的人,我谁不认识?马先生画肖像的功夫超一流,英语讲得好,人又礼貌大方。”五先生对他赏识有加。  

躲在等候室的艺术家们见马南山换了可乐,一个个跟着鱼贯而入。

五先生见这阵势,索性大手一挥:“给他们每人来一杯可乐。”

  结识马南山后,绍兴师爷嚷着要上街给人画肖像赚钱,很是磨拳擦掌。

  “画一张人像,他们开价三十,二十能成交。时代广场这种人流,一晚上画下来,赚个小二百没问题。昨晚我跟在马南山身后算收入,他至少赚了这个数。”他伸出巴掌死劲儿晃了两下。

  “人家马南山是东美的高才生,你跟他比?”我觉得好笑。

  “这你就有所不知。我从小酷爱画画,差点考进了东美。只怪我老爸,说艺术就是个摆设,混不到饭吃,非让我改学数学。结果你看!不过老外最好哄了,画得出鼻子眉毛眼睛就行。这点功夫我还是有的。”

  “你先别辞鞋店的工,万一不行,还有一条退路。”

“那是。反正天黑才可以上街画,我下班再去不迟。”

说干就干。绍兴师爷两天内置齐行头,赶在那个周末开张了。

凌晨三点餐馆打烊时,绍兴师爷与杰克逊一同跨进来,两人脸上都充满喜悦。绍兴师爷手舞足蹈地抢先报喜:“今晚旗开得胜,赚了半百!置行头的钱回来了,明晚开始正式赢利。”

杰克逊也说:“街上人真多,生意不错,钱都快把帽子装满了。”

五先生接过他手中沉甸甸的草帽,把里面的银毫子往柜台上一倒,一五一十地数起来,数完交几张大票子给他:“照今天这样赚下去,你的好日子不远了。”

杰克逊就是我来找工时,在餐馆门外击鼓的那个流浪艺人,也是每晚收工后必来餐馆报到的常客。他跟五先生的关系,一看就铁得很。五先生整天西装革履的,如何与乞丐装束的杰克逊搞成莫逆之交?这个问题很是煎熬着我的好奇心,终于忍不住打听上了。

  “高中毕业那年,我没什么事,暑假常来餐馆帮父亲照料生意。那时杰克逊刚离家出走,身无分文,有次饿倒在我们门口,就这么与他认识了。后来餐馆遭遇抢劫,歹徒险些要了我的性命,幸亏他冒死相救。”

  “照说,杰克逊的收入还行,他何不用赚来的钱租房子好好过日子?干吗非得睡在地铁上,让自己无家可归?”

“人各有志。”五先生叹一声,“他父亲是个酒鬼,他从小在家庭暴力中长大,对过日子的生活毫无好感,一心只想在外混,图个自由自在。”

旗开得胜使绍兴师爷踌躇满志。一天傍晚,他拖着一个沉重的大包走进餐馆,小白脸涨得白里透红:“你说好赚不好赚?配一个画框,收客人十美元,进价只有一美元。我今天去中国城进了四打画框。”

结果,当晚就出了事。十点来钟,马南山等一伙画家又进来躲警,独不见绍兴师爷。

  “明明见他跟着大家一起跑,怎么没跟进来呢?”马南山向门外张望。

这时,那个娇小的韩燕跑进来,气喘吁吁地说:“好险啊,我差点被抓。那个新来的拖着个大包跑不动,被警察抓去了。”

  “什么?警察把他抓走了?”我焦急地问。

  她十分肯定地点头。

  马南山忙追问韩燕:“你看见警车往哪开?上城还是下城?”

  “下城。”

“很可能在六警局。”马南山对我说:“我去那看看。”

  午夜过后,马南山领着绍兴师爷回来了。他呆滞着两眼,垂头丧气地说:“钱没赚得到,反倒欠了一笔罚款,我倒臭霉了。”

“人回来了就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马南山开导他。

  警察当时给他两个选择:要么认罚八百;要么蹲四十八小时的监狱。

“八百美元好难赚,蹲监狱还合算些。我正要签字,南山赶来说,怕留下犯罪记录,影响日后在美国找工作办绿卡。”

“你也是,你也不告诉警察,你是穷学生没钱交罚款。”我替他急。

“说了,没用。”他摇头叹气,“警察说,可以分期付款。”

从此绍兴师爷金盘洗手,只一心一意打鞋店的工和蹭五先生的饭吃,再不提上街画像的事。

这天下午我刚上工,杰克逊一身西装笔挺地走进来,脸上光鲜夺目。

   “我这次只去两天,星期五前赶回来。”他对五先生说。

这么一个焕然一新的杰克逊,把我惊得目瞪口呆,指指他的背影问五先生:

“他这是怎么啦?从此浪子回头吗?”

  五先生边笑边摇头:“今天是杰克逊的好日子,他出去逍遥两天,再一切照旧。”

  “好日子?”我越发不解。

  “杰克逊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手上的钱攒到一千时,就得犒劳自己一顿。找家豪华酒店吃喝玩乐,过上两三天好日子,钱财散尽再回来重操旧业。”

我听了哑然。他一个无家可归的人,竟然活得如此潇洒。

  晚上收工时,五先生问我:“今晚你回哪,去六十九街吗?”

  见我点头,他马上说:“那我们正好同路,邀你坐我的车,你不会拒绝吧?”

五先生是一个十足的好人,看他十分期待的样子,不忍拂他的好意,我应下来。

“诗云,你今天话不多,好像有点闷闷不乐,想家了吗?”上车后,五先生侧头问我。

“今天是我丈夫的生日,不知他吃了长寿面没有?”

“长寿面?”

“我们家乡的习俗,生日这天一定要吃面条,说是长命百岁。往年都是我给他煮长寿面,今年我不在家,怕他……”

  “别担心,他肯定吃了长寿面。还是你幸福啊,双亲健在还有丈夫。”

“可我远离故土千万里,不能与家人在一起。”

“我也是家中的独子。母亲在我两岁时死于车祸,父亲一直鳏居未再娶,他太爱我母亲了,至死也难以移情。十几年前的一个午夜,几个歹徒冲进餐馆抢劫,父亲命丧刀下,幸亏杰克逊救我一命。”他眼里泪光莹然,“父亲在弥留之际,嘱我把祖传的餐馆生意打理下去,我只得放弃读博士学位……”

人生在世都不容易,他一个光鲜的老板,竟也经历过如此的深哀巨痛,我陪他好一顿唏嘘。

  打开门,见劳拉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等你呀!”她莞尔一笑,“这周末威廉的父母设家宴庆祝结婚纪念日,他家住在长岛东边的一个私人岛屿上,很好玩。想邀你同去玩两天,你有空吗?”

“还真不巧,这周末我没空。”我舍不得耽误打工赚钱,再说也畏惧富人呀。

  星期六刚上班,五先生就宣布:“今天提早到六点半关门,薪水照发。”

  大家听后一阵哗然:“周末生意最好,老板怎么挑在这时侯关门?”

  但他是老板,对他的决定,不理解也得执行,何况又不少我们一个工钱呢。

  六点半把门一关,我和少许心腹被五先生留下来:“请大家帮忙布置一下。”

  大伙儿七手八脚,四周围挂彩带,点红蜡烛,杰克逊提一桶子玫瑰花瓣,拼命往地上撒。不一会儿,餐馆一改吃饭的气氛,变成了烛光和玫瑰花瓣的海洋。

这里都变成海洋了,我仍旧搞不懂,五先生葫芦里卖的啥子药,今晚要演的是哪一出。想抓他问个究竟,他早已不知去向。只好逮着杰克逊追问。

“别急,等下你就知道了。” 他神神鬼鬼的样子。

灯暗下来,红烛闪闪,空气芬芳,一切看上去尽善尽美。

杰克逊招呼众心腹撤退后,冲我一扬手,果断地说了声:“跟我来。”

我随他走进一间储藏室。他支起一台老式唱片机,神情严肃地对我说:“我俩需要分工,一个在这放唱片,一个到门口等目标。”

  “我是一个机器盲,最怕捣弄唱机什么的。你在这吧,我到门口去。”我扭头就走,可又觉得哪不对头,“究竟等谁呀?不是五先生吧?”

“当然不是。是等安琪儿,你见她一走过来,就摇三下国旗,我这里好马上开唱机。”他塞一面小国旗到我手中。

问题是:安琪儿是谁?谁是安琪儿?满街的人走来走去,我不认得这个人,如何通风报信?见我满面困惑,他扯嘴一笑:

“别紧张,安琪儿长得天仙一样美丽,你不可能认错人。”

    我一边朝街上张望,一边脑子里胡思乱猜,企图勾画一位美如天仙的女人来。有那么一两个漂亮女人款款走来,我怕错过,赶紧挥旗,音乐骤起,却不见人家进门来,才知是我的判断失误。杰克逊忙说“不要紧不要紧,重来重来”。他一再重申,是“天仙般”的美丽,而非世俗的漂亮。我想那一定绝世美艳,连带高贵非凡,一般所谓漂亮的女人根本无法比拟。在一遍一遍的演练中,我的期待值也越来越高。结果却是,比我想象的还要惊艳。

她身着一袭松蓝色的晚礼服飘然而至。我得承认我反应比较迟钝,直到她伸手推开大门的那一瞬间才意识到,这就是我们隆重等待的安琪儿。忙不迭挥了三下小旗,并把自己藏在屏风后面。音乐起,安琪儿进得门来,长长的飘带拖在地上,拂过满地的玫瑰花瓣,翩翩移步到七号桌子前。她刚一落坐,五先生身穿侍者的制服,手上托一个银色的大盘子,笑容饱满地走过来。烛光中,他与她四目相锁,凝视良久,还泪盈于睫呢。

那餐饭吃了将近两小时,整个场面就像是一幅古典油画。待他二人携手离去,杰克逊从小杂屋里一跃而出,夸张地昂起头颅,对着天花板感慨万千:

“一切跟当年一模一样,只不过物是人非。”

  “当年……当年怎么啦?”我好奇得很。

“当年安琪儿和父母来用餐,庆祝她考上名校,就坐在这张七号餐桌。五先生那时上大三,周末在这打工做侍者,两人一见钟情。”他沉浸在回忆之中,“可惜有情人没走进教堂,安琪儿后来嫁入了豪门。”

  “她为什么嫁给别人?”

  “安琪儿的母亲极为势利,从小就将女儿往贵妇的方向精心培养,疯狂想让她攀上高枝。她考起的那个威尔斯利女子学院,被号称是贵夫人的摇篮,一家人兴高采烈,特地上餐馆宴庆。不想半路上杀出一个五先生来,迷得安琪儿非他不嫁。眼看自己半生的心血将付之于东流,她母亲不甘心失败,使出种种卑鄙手段,捧打鸳鸯散。安琪儿最终嫁了一个富可敌国的男人,住在长岛东头的一座城堡里,坐私家飞机出出进进。”

   “就为这个女人,五先生至今未娶?”

  “没办法,他这辈子就认定了她。”

  “安琪儿偷偷跑出来幽会,叫她丈夫发现,怎么得了?”

  “问题不大,一年就见一次面,在他们当年相识的那天。这都坚持十八年了。”

  “十八年能坚持下来,也算一种地久天长了!”我不禁慨叹。

他不同意:“照我说,这种面不见也罢了。就因为这,五先生总是心存幻想,断不了旧情,永远也别想开始新的生活。”

  正说着,绍兴师爷一头冲进来,惊慌地问:“今天餐馆不开门吗?”

  “开了,又关了。”

  “为什么提早关门?”他口气颇为愤怒。

  “老板叫早关门就早关门。”我回他一句。

“嗨!那个该死的经理,派我陪他去银行存钱,起码耽误半小时。”他恨得咬牙切齿。

  陪经理存钱,可得一美元的报酬,是绍兴师爷最求之不得的美差。每次当差回来,他永远对我们说同一句话:“样事不做,样事不想,跟随经理走四条街,一美元就到手了,美差呀。”

不过这是一个给经理壮胆的活儿,块头很是重要。绍兴师爷长一副水蛇腰,婀娜有余而威武不足,所以美差平时难得落到他头上,不怕他长有一颗博士的脑袋。

  “今天那个大胖子老黑不在,经理就抓我的差。害得我没赶上饭。”他亏大了,毕竟一美元买不来一顿正经的晚餐。

  “我们早关门了,就算你不为经理跟差,也还是吃不上饭。你去对面吃点比萨算了,听说那不算太贵,明天就好办了。”我给他出主意。

他强咽了咽口水,边咬牙边摇脑袋。面对如此顽强的男人,我毫无办法,正要对他说:“我得回去了,你好自为之吧。”

被他抢先问我:“我想去你那煮碗面条吃,可以吗?”

“我借住别人家,带你去不方便。”我面有难色。

“帮个忙吧。”他脸上竟有几分乞求之色。

回想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得过他一碗面条和一枚鸡蛋的好处,我不忍心再拒绝他。

这两天劳拉去长岛不在家,我领他直奔六十九街。一进门,他居然吓得半天不敢吭声,待缓过劲来,才将手放在胸口上,颤着嗓子说:“你住这种地方,你住这种地方!我也算见过些世面,但是,……这么说吧,我们这辈子,无论怎样努力奋斗,决不可能住上这么豪华的公寓。”

劳拉家的厨房空间巨大,柜子多得如同迷宫,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包意大利通心粉。绍兴师爷已经在沙发上饿得奄奄一息,挣扎着用尽残存的力气发号施令:

“多下鸡蛋,多放油,快点煮。”

我将半打鸡蛋和半包通心粉放进大锅里煮,又倒入小半瓶色拉油。他象理完发洗头一样,把整张脸埋进锅里吃的稀里呼噜,不时抬起头来深深换口气,再埋下头痛吃,直到将最后一根通心粉消灭光。吃饱后,他立即重拾生活信心,十分惬意地在皮沙发上摆了个姿势,得寸进尺地提出:“我想看会儿电视,消消食再回家,行不行?”那大锅通心粉把他的肚子撑得浑圆,看情形一时半会走不动路,我只好不反对。

潘东海老早就扬言,要开车从费城来纽约看我,一直未能成行,只因分身无术。

“白天上课,晚上帮老板做实验,周末又找不到借口从家里出来。”

  我们常有书信往来,不过从未通过电话。一则打长途贵,二则住别人家,深夜打工回来,不好意思碰电话。难得今晚下工早,一电话打过去,潘东海还在实验室干活。

分别多年后,第一次听见彼此的声音,我们二人都惊喜万分。细说种种别后离情,思绪奔放话题汹涌,一发不可收拾……

忽听他一声惊呼:“不好!我老婆找来了。”

电话火速挂断,回头瞧墙上的钟,指针直逼午夜。再一看,绍兴师爷仍安坐在沙发上,四平八稳地看电视。我止不住恼火:“喂喂,你怎么还没走?”

  “我早就要走。你不是一直在电话上么,总得打声招呼吧。”

  “那你现在赶快走。”我拉下脸催他。

  他立刻哭丧着脸:“房东规定十二点前必须回家,否则将门反锁不准进屋。我没地方可去,今晚只得睡马路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

“我怎样了?我不是挺好的吗?”他嘻皮笑脸。

请神容易送神难,我知道赶也没用,闹起来劳拉的邻居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只好分配他睡卧室四,我自己睡卧室二。

  刚入睡不久,一阵敲门声把我吵醒。他在门外问:“可以让我进来吗?”

  我气不打一气出:“进来干什么?”

  “你知道我要干什么。”他怯怯地说。

  “滚你的蛋!”我大吼一声。

他不出声了,随即一阵脚步声,听起来他已落慌而逃。我心中恼怒之至,恨不得立刻冲出去将他扫地出门,又怕吵醒邻居,决定先不理他,明早再叫他滚蛋。谁料我低估了对手的顽强,不久他又卷土重来,边敲门边说:“这事你又不吃亏,你都结过婚了,我还是一个童男子。”

  “你……你真无耻!”我气得发抖。

“别,别动气,请问你睡过真正的童男子吗?”他满嘴的挑战与自豪。

把我问得语塞,要说童男子嘛,迄今为止我还真没尝过。我把我那流血的初夜给了李天豫,而他把他的童贞给了他的初恋情人。作为女人,我并不十分在意男人的初夜,但这总归不失为一种遗憾吧!你我同在人世间走一遭,为什么我无缘享受男人的初夜?不过当这个真正的童男子在门外敲门时,我竟毫不动心。可见,爱情才是女人的春药,他童不童男子,没啥子要紧。
 
   第七章未完,待续。。。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高英姬的评论:我现在负担越来越重,生怕后面写得不精彩,辜负了大家。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redsun的评论:谢谢你的美言!
高英姬 发表评论于
精彩
redsun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喜欢看你作品,细腻感人,期待更多,谢谢!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tina2007的评论: 谢谢你的体谅。写作是很辛苦,不过倒也乐在其中。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安静的评论: 谢谢安静妹妹喜欢。
tina2007 发表评论于
是啊,写文章很辛苦!保重。倒是不觉得非得有JS的纠葛才好看,嗬嗬,其实觉得已经很好看啦!!很期待下一篇。祝越写越顺。
安静 发表评论于
全部跟读完毕, 写的真好, 期待后续.:)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黎盈的评论:盈盈又来迟了!最近公司里的活重,白天没时间,只能深更半夜上贴。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tina2007的评论: 你这位朋友的意见很中肯,看来我还得下功夫修改。我的目标是让每一个读者都喜欢我的作品,尽管这很难做到,我尽力吧!另外一位网友给我送悄悄话,她也说这篇不如前一篇,她喜欢看J和S的感情纠葛,这篇S没出现,所以觉得少了味。我请她放心,这本书最不缺的就是感情纠葛。J和S纠缠了将近二十年,至今仍没纠缠得清,这样的纠缠,对谁都是一种心殇。只怕读者们看到书的最后,会和我一样,为他们流泪难过。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lanchan的评论: 那个年代的博士就这么实在。其实师爷不是坏人,男人发起点性要求,倒也正常,只要不强求就行。
黎盈 发表评论于
时差的原因来迟了,篇篇都精彩。
lanchan 发表评论于
莫男,一如既往的细腻,幽默,俺喜欢,尤其是尾骗,你把那师爷写活了。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claire2007的评论: Thanks!
tina2007 发表评论于
很喜欢看你的作品,常常来查看,呵呵,期待下一篇。不过,(憋不住了,不过一点没有恶意)我觉得这一篇不如前面几篇好看,情节上好像痕迹太重了,写得笔法也比较乏味。。。不过还是很期待下面的精彩。
claire2007 发表评论于
Hi.I am looking forward to read more. Your story is interesting.I like it.
莫男 发表评论于
回复天天天天天的评论: 沙发王早,请上坐。至于绍兴师爷吗,妹妹请听回分解。
天天天天天 发表评论于
俺是沙发王,哈哈哈,今天没上课,一早就来查.还是让我等到了,看那绍兴师爷的德性,倒真和我在美国碰到的许多男人一样,我倒担心你让他在外面睡,他乱动人家劳拉的东西咋办,我是不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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