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olkstreet.blog.sohu.com/
记得初来美国时,向一位早就定居美国的好朋友Sarah取经,她跟我说,文学城是个海外华人都喜欢的地方,有很多旅居或者定居美国的朋友在那里互通有无的。于是我就一直关注着文学城的动态,发现那里还真是挺丰富多彩的。本来一开始我是把这个博客新家安在文学城里的,但是昨天刚刚定居在那儿,刚把第一篇文章贴上去,今天朋友就跟我说得搬家,不然国内一干人等根本就上不了文学城,只能干着急呀!
于是今天晚上就跟四位食友们共商搬家大计,首先在文学城上注册的博客名字“五月的记忆”到新家后得改,得改成“猪肉街的故事”。想想真是郁闷!我们不远万里跑到美国来,原以为今番是鸟枪换炮攀到了这个洋地盘儿,就应该开始过上洋生活来了,谁知道却落到了一个土得掉渣儿的街上:“Polk Street"(不知道这地儿的人一听就是“Pork Street猪肉街”)!!!不知道是不是美国人民在祖上起街名儿的时候就在这条街上杀猪宰羊的干活!总之现在我们的宿舍和教室都无一例外的坐落在这条主道上了。不由分说,这里发生的一切自然就得是“猪肉街的故事”了!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不能继续达成共识了。我认为既然叫猪肉街的故事,那么这里的男主人公们自然得跟猪肉扯上关系了!首先是老大,我们都尊称其为“老诸”,在外企浸淫多年,既稳重老成,又英俊潇洒,刚刚落脚美国,就引得这边JJMM的狂蜂浪蝶般的轰炸,但是其人心中自有颜如玉,哪睬他乡乱蝶花!自是心如磐石,安心向学。说来他的学习技巧也让我们极度嫉妒,也没有见他怎么看书,实际上,他连书都没买,如何去看!但此人却以其多年不衰的高级工程师的智商,轻轻松松就用了五分之一的时间就把我们都被弄得头昏脑胀的复杂的会计、经济一干学科,学得融会贯通,做起题来一挥而就,几乎就没得错!!那作为猪肉街的故事之龙头老大,我认为“猪肉”这一名称,他自然是当之无愧,独占鳌头!但是老诸以他招牌表情,笑眯眯的看着我,在问了我十余次同样的问题之后,继续用平和的声音缓缓问我道:“何为居士和隐士的区别呀?”我即累得喷血而亡!此举败矣!
接下来是Joe,其人正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俊杰,为人虽谦和谨慎,却也遮挡不住其从内至外发散出来的那股剑拔弩张的阳刚之气,既然名字里面有个"J",那“腱子肉”这一美誉我想自然是舍其能谁?但见Joe,左手提一刚刚烧滚的开水壶,右手似是不经意地握成拳头,朗声笑问道:“嘉雨同学,你是想单挑呢,还是...?”我自是落荒而逃!
还有一个就是令我最放心的出自书香门第的Scott了,文质彬彬,知书达理,为人最为谦和良善,也最支持用“猪肉街的故事”作为博客的名称了,其文学修养,逻辑思维,表达能力都非同凡响,以后的博客就得指着他鼎力支持了。但既然名字有个“K”音儿,那“扣肉”用作他的笔名,我想...他不会向我下什么毒手吧?事实证明还是Scott最Gentleman,除了被我异想天开的这个说法给笑得够呛之外,以他素来外柔内刚的一贯做法,给了我温柔一刀:“这个问题嘛,还得再琢磨琢磨呀!”滴水不漏,我无计可施!
还是女生最痛快,Summer不等我有任何建议,就直接告诉我:就用“你一定要幸福!”我一时愣住:“你一定要信佛?”当场笑翻一片!
总之到最后,挺了Joe的话,把博客落在搜狐的博客上,从了Scott的建议,还是改名为“猪肉街的故事”,但男主角们的完美网名函待继续,不过,这个“新家”就算是这样安顿下来了!